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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日 4月 04, 2010 2:56 pm
由 TC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辜且不論鼻胃管和變成植物人的關係, 但想說的是 standard procedure 不見得會有 standard result.
任何"簡單"的procedure, 都得注意.
當然我不是在說該案件本身啦.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日 4月 04, 2010 3:35 pm
由 Nicholas
法官勉強把鼻胃管和植物人連在一起
不少學院派 醫界大老 已經進一步提供實質理由
管它三五千萬 主治醫師已經60歲 換做是我 一毛錢都不會給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日 4月 04, 2010 4:30 pm
由 fromformosa
Nicholas 寫:法官勉強把鼻胃管和植物人連在一起
不少學院派 醫界大老 已經進一步提供實質理由
管它三五千萬 主治醫師已經60歲 換做是我 一毛錢都不會給
+1
國賠可,但要醫生付3000萬太不合理了,
是自已的醫療疏失摸著鼻子賠就算了,
不是醫療疏失竟要賠3000萬!!
3000萬我花30年也賺不到,
是我一定跟銀行信貸,然後脫產再放給他倒閉,
大不了捉我去關,
錢可是是我理所當然賺來的,
國家都對不起全國醫生了,
為什麼要醫生毀了自已家庭來替國家做善事?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一 4月 05, 2010 9:55 am
由 南方人
奇怪! 醫界發生這麼嚴重的新聞, 卻不見那些"提倡要有醫德" 的醫界大老講任何一句話
.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一 4月 05, 2010 10:22 am
由 dr_mark89
對於司法官來說
醫師就是強勢 民眾就是弱勢 不管民眾有沒有錢 有沒有勢
所以醫師對 給民眾錢叫補償 醫師錯 給民眾錢叫賠償
「有功無賞,打破要賠」這就是我們既定的命運
對醫師來說或許覺得不可思議
對法界人士來說 再熟悉不過
對於人民這端的傾斜是來自於法界的基本原理
所以在我們被認定是人民的對立端之後
這些醫界的災難只怕會越來越多
再加上最近很夯的300萬無責任過失
恐怕未來爭議只會層出不窮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一 4月 05, 2010 10:43 am
由 roach1971
其實楊醫師某個程度上誤解了法官的判決
在 PTT 八卦版上有很精闢的討論
法官的判決是說,其實我們很難弄清楚病人是怎麼變植物人的
也很難確定到底錯誤出在哪裡
但按照醫審會所說,這中間醫院確實有沒有完全考慮周到的地方
所以醫院需要負責
判是判醫院要賠
原告早已放棄對三位醫師提告(應該是律師教的,高招)
(但醫院不曉得會不會跟醫師求償)
法官計算賠償金額的方式也是有按照一定的規則來計算
我認為現在醫界應該爭取的是
就如同醫療行為不適用消保法
醫療過程中的疏失,應該也要用另一種方法來計算賠償方式
否則高風險的科別
以後可能沒什麼人要走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一 4月 05, 2010 12:34 pm
由 gotowin
我作夢夢到
醫院賠一半
對3位醫師一人要求賠500萬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一 4月 05, 2010 1:11 pm
由 lijen
roach1971 寫:其實楊醫師某個程度上誤解了法官的判決
在 PTT 八卦版上有很精闢的討論
法官的判決是說,其實我們很難弄清楚病人是怎麼變植物人的
也很難確定到底錯誤出在哪裡
但按照醫審會所說,這中間醫院確實有沒有完全考慮周到的地方
所以醫院需要負責
判是判醫院要賠
原告早已放棄對三位醫師提告(應該是律師教的,高招)
(但醫院不曉得會不會跟醫師求償)
法官計算賠償金額的方式也是有按照一定的規則來計算
我認為現在醫界應該爭取的是
就如同醫療行為不適用消保法
醫療過程中的疏失,應該也要用另一種方法來計算賠償方式
否則高風險的科別
以後可能沒什麼人要走
好像刑事還是有對醫師個人起訴?
2009/05/28 台中地檢署以3名醫師確有疏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許博期、徐章虎、陳仁亮3醫師
2010/03/26 民事判決醫院賠償3100萬元,刑事審理中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一 4月 05, 2010 1:32 pm
由 wei
楊醫師的想法 只是承襲過去的觀念 其實不需苛責
他的說法 在未來的兩個訴訟中 仍是有力的
一為 未宣判之刑事訴訟
一為 可能發生之醫院對三位醫師之民事訴訟
我的看法
三位醫師幾乎無法證明其有過失
刑事上舉證責任在檢方 民事上舉證責任在醫院
刑事上三位醫師應該是無罪
醫院對三位醫師之民事訴訟 三位醫師負責之金額應該要很低
不過第二個訴訟一發生 恐怕醫師要走人
這個案件應該很有可能是以後重大醫療爭議事件解決的雛形
如果加上未來每位醫師300萬的醫責險
醫師的執業風險可大大降低
但是發生重大醫療爭議事件後 能不能繼續平順行醫 則是?
Re: 一條鼻胃管勒死三位醫師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22, 2024 2:47 am
由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