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執行手術 美容診所挨罰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2.01.08 02:07 am
基隆巿美容診所「妮可美麗」2年多前明知客人自費做美容,
卻涉嫌向健保申報,詐領健保費5037元,
還違反醫師法,讓助理執行雷射手術,
基隆地檢署昨天偵結,
要負責醫師、藥師及兩名助理在支付共100萬元緩起訴金後,予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
健保局簽約診所「妮可美麗醫學美容診所」
明知醫學美容項目包括雷射除斑、美白等,健保不給付,需由民眾自費。
負責人
王永駿(80歲)卻於2009年8月到2000年1月間,
在許姓、江姓、賴姓等客人就醫病歷資料上,
以疾病治療名義,向健保局申請健保醫療費用3780元,
還開立處方箋交付家安大藥局藥師許聰敏(55歲),詐領藥費及藥事服務費1257元。
另外,
王永駿明知兩名助理白飛昂(47歲)、白秉承(38歲)並無醫師資格,
卻讓他們在診所內為客人作雷射手術。
因中央健保局2010 年3、4月派員訪查,抽訪求診病患並核對門診就醫紀錄明細,才發現醫美診所「A」健保局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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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81&t=68254
由上面的連結看起來,
似乎 資深醫師 的行情, 還是不錯的...
而由原post的案例看起來, 100萬便解決這件事, 負責醫師 及 當事者數人都不用關, 相信這樣的投報率應不錯. (一家美容診所, 經營數年, 會只有A不到五千元健保嗎?)
但是,
其實這樣的行為, 稀釋的是我們大家的點值, 吸的是我們的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