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24日)在立法院表示,為了進一步保障勞工權益,將翻修勞動基準法,全面提高罰則。雇主一旦被查獲違反勞基法,罰鍰將由現行的最高新台幣6萬元提高為20萬元。另外,針對違反勞基法的企業,也考慮增訂公布廠商名單條款。
勞基法已公布實施27年,勞委會決定大幅翻修。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經濟景氣回溫,必須更重視勞工權益,因此全面提高違反勞基法的罰鍰。王如玄說:『(原音)我們希望修改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把罰鍰部分以前是6千到6萬,提高到2萬到20萬。』
王如玄表示,除了提高對雇主的罰鍰,政府每年也辦理勞動檢查,為了避免勞工超時工作、沒有例假日等,勞委會也決定增訂公布違法企業名單的規定。王如玄說:『(原音)這2年來每年做10幾項專案,勞動檢查結果公布之後,各界一直有呼聲,希望公布廠商姓名,我們幾經思考之後也覺得,勞基法從民國73年(1984年)公布施行到現在,已經20、30年,整個落實上面還是不盡理想,我們希望增設公布姓名條款,督促廠商落實我們相關勞基法相關規定,保障勞工朋友權益。』
王如玄並說,相關修法草案送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將報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希望儘快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