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image 寫:Roach大說美國請的費用跟看病的時間有相關 看越長請越多的詳情是...?JIMMY 寫:+100 (水草舞)image 寫:(咦) 我倒很贊成ㄟvsdog 寫:”醫生看病應有病人數量的限制,如每天三十人為限“
這正是美國標準
所以一個給付也應該是1500元起跳(以國民所得二分之一計算)
*請注意: 是台幣的"元"
不是美元 但也不是遊樂場那種"點"喔...... (三八萌)
病人的就診次數也應有上限或個人額度有上限
台灣雖然有合理門診量 但是並沒有限制合理看診時間 所以沒用 至於醫院 那根本是一價到底 所以一診一百多個的還不少
應該可以把時間導入計價方式 比如簡單的:合理門診量=25X該醫師當天實際看診時間/8小時(假設一天是看8小時)
同時調高並保障前25人的診療費 比如400
醫院也是 保障每個醫師每天給付前15人/4hr 診療費保障600
這樣醫院也會比較願意實施轉診啊
印美金美眉,我比較贊成1500,如果醫院要高一點那就加300。
其實提高診察費,限制每位醫師看診次數,超過合理量真要醫師看,民眾就自費。
外科手術,婦科接生等專業技術均提高至合理尊重醫師的專業給付,限制民眾就醫的選擇方便度,增加民眾部分負擔,提高社會救濟,才能解決健保的崩潰。
不過這些論點還沒提出去,就會各科盤算先鬥ㄧ場,送出去也會被那些基金會追著打,所以通常大老们不會做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