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管很寬【聯合晚報╱記者李皇萱╱即時報導】
2015.01.21 12:30 pm
立法院明天將就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所提「漁業法六十九條之二修正草案」朝野協商,民間團體憂心欲將外籍漁工排除在勞健保之外的修法再度捲土重來,今赴立法院群賢樓外抗議。不過,蘇清泉辦公室澄清,該修法只是針對漁船主不須補繳修法以前未繳保費,是保障漁工權益,並非把外籍漁工剔除社會保障之外。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和黃昭順去年九月提案修漁業法第六十九條二,修法內容「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至本法修正生效之日止,漁業人僱用未領有全民健保卡的外籍漁工,得不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規範。」目的是解決漁船主突然其來接獲數十萬的健保費補繳單。
不過,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如果只是就地合法將會產生轉型正義的問題,「原來乖乖繳費的雇主不是很冤枉?」他說如果沒有配套,行政部門不能如實執行,確保未來漁船主替外籍漁工繳勞健保費,這樣的修法只是減少雇主負擔,讓漁船主各懷「賭一把」心態,導致脫欠情形更形嚴重,反讓外籍漁工更沒保障。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也說,照理講聘僱外籍漁工的雇主,依法應繳交勞健保,也的確有很多漁工跟協會申訴,被要求繳交健保費卻沒有拿到健保卡,他們要去就醫還得自己掏錢付費,這部分協會早就要求勞保局、健保局徹查,但這是健保局應該檢討的疏失,不能因此就地合法,「該補繳的就不繳,協助補繳不起的弱勢雇主,不要讓他們的弱勢成為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楊曜、陳歐珀去年五月提案修法「漁業法增訂第六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允許漁船主以商業保險取代勞健保為外籍漁工加保。不過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反對,連署拉下該法案,得等新會期開始經濟委員會召委重新協商,公民團體一度憂心明天的朝野協商恐連先前的提案一併討論。
(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