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頭像
cwhung
V3
V3
文章: 3104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23, 2007 7:59 pm
來自: 翻臉如翻書的賤寶島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cwhung »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2014/03/13 18:58 綜合報導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4 ... 91236.html

  好危險,到醫院住院打點滴,竟被護士誤插成隔壁床的點滴瓶,恐有感染風險,投訴人是一名因腎臟發炎住院的何太太,因遇上病房清潔與隔壁床病人拔掉點滴離開病房,不料回病房護士竟幫她接上隔壁床病人的點滴套管,醫院坦承疏失,答應為她抽血四次檢驗但無法承諾後續治療問題,婦人決定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秀出打過點滴的右手,她是何太太,1月18號因為腎臟發炎,住進三軍總醫院病房打點滴,當時遇上病房清潔,被要求和隔壁病床的肺病病患拔掉點滴瓶離開病房,但沒想到的是,返回病房後,粗心護士卻將隔壁床病患的點滴瓶套管,接在她身上,等到發現時已經是五分鐘後,何太太嚇死了,看到管子裡有血,管子裡留的是別人的血,會不會被感染呢,何太太好擔心。

  粗心的護士已經離職,醫院則是承諾會進行四次抽血,追蹤半年,但是這個答案還是不能讓何太太放心,我們也詢問急診專科醫師,吊錯點滴瓶可能造成的感染,三軍總醫院方面,對此不願對外回應,只發聲明稿表示,「何太太已經抽血兩次結果都是陰性,和隔壁床病患結果一樣」,但對何太太要求的「日後一定不會有問題」的保證,無法提供,這樣的答案,讓何太太還是不能放心,已經對醫院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要求還他一個公道。

..........................................................................................

護士闖禍 醫院拒擔保責任
2014年03月13日【林金聖╱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A%E7%9A%84

何太太遭醫院錯置點滴,憤而控告院方過失傷害。

新北市一名婦人上月初腎盂腎炎發燒,住進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剛好遇上病房清潔,與隔壁床病人暫時拔除點滴離開病房,怎料回房繼續施打時,護士竟幫她接上隔壁床病人的點滴套管,五分鐘後她驚覺大喊:「怎麼不是我的點滴瓶,趕快幫我拔掉!」院方發現出包,答應為她進行四次抽血檢驗,但無法承諾日後的後續治療問題,婦人憤而對院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院方只願追蹤半年
被錯置點滴套管的何太太(四十三歲)對可能遭感染憂心不已,她向《蘋果》投訴,當時她要接錯點滴套管的廖姓護士換回套管時,廖看來相當緊張,卻未向醫師反映,直到她告知醫師,醫師才緊急幫她抽血檢驗。

何太太說:「實在太離譜了!」雖院方承諾用最高等級檢查方式,進行四次抽血檢驗,目前已進行兩次都沒問題,但院方僅告知鄰床病人是慢性肺病,後續醫療問題,院方均不願擔保,當時出包的廖已離職。

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昨表示,已針對何太太及隔壁床病人進行血液篩檢,均呈陰性反應。亞東醫院急診部主任蔡光超指,錯置點滴套管確有感染風險,原則上追蹤半年未有感染跡象,就無須恐慌。但院方不能只「保固」半年,應了解日後發生的疾病是否與錯置點滴套管有關。

..........................................................................................

1. 這名高貴的婦人,日後萬一發老年癡呆症,或是走路跌倒骨折,或是更年期月事不順...一定也都和這次接錯點滴,脫不了干係!三總怎麼可以只「保固」半年,這樣的「誠意」,怎麼會夠呢?

2. 葉咕嚕去美國吹捧鬼島健保的好處時,除了「賤價」,「方便」之外,忘記講還有「一次醫療,終生保固」.看看老美眼珠子,會不會嚇得掉出來?

3. 去韓國生出來的那個早產兒父母,看到這則新聞,應該要得到啟示:那個嬰兒出院前,一定要叫韓國醫院立據保證,那個嬰兒「日後一定不會有問題」!收了這麼多錢,是鬼島健保的幾十倍,怎麼可以不「保固」哩?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頭像
smallant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47067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smallant »

(壓力) (壓力) (壓力)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hjh »

這報導沒問題嗎
告醫院傷害?
傷害不是只能告嗎?

沒有平衡報導
推測是院方願意半年內免費給予四次詳細的抽血檢驗
畢竟感染潛伏期長於半年的病很少
但...... 也不是沒有

醫院如果周到的話,是可以給予更多保證.... 但這也許並不是原告想要的
比如:終身保固,但限於
1. 必為感染性疾病
2. 且隔壁床病人也有該感染
3. 可經血路感染
4. 該病潛伏期吻合
重點是....... 前半年是免費檢查,之後需自費檢查
終身免費檢查那也太.........
(無盡漩渦)
頭像
k4210
V1
V1
文章: 1300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9, 2010 10:43 pm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k4210 »

打錯點滴是護理人員疏失,這點要承認。
但一碼歸一碼,在沒有造成什麼傷害的「具體事實」之前,是要告屁啊。
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lj29
R4
R4
文章: 431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19, 2008 11:14 pm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lj29 »

鬼島產物
頭像
Einstein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422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22, 2013 7:37 pm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Einstein »

要誠意!醫院不會過失傷害,護理人員才是,這樣告醫院告的成嗎?更何況有過失未必有傷害!這只是和針扎一樣,跑針扎流程!
最後由 Einstein 於 週五 3月 14, 2014 11:48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chenyuehchung.
R2
R2
文章: 268
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20, 2011 8:21 pm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chenyuehchung. »

亞東醫院急診部主任蔡光超....
我猜樑子結大了...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hjh »

chenyuehchung. 寫:亞東醫院急診部主任蔡光超....
我猜樑子結大了...

倒覺得是記者引喻失義
故意製造樑子
以下分解動作


蔡 寫:錯置點滴套管確有感染風險,原則上追蹤半年未有感染跡象,就無須恐慌。

這樣說很對啊

蔡 寫:但院方不能只「保固」半年,

這句感覺記者動過手腳,使人以為蔡主張應該保固且應該保更久

蔡 寫:應了解日後發生的疾病是否與錯置點滴套管有關。

這也很對,明明是重點但記者卻沒強調,意思是:日後若有問題要求醫院負責,也只限於與錯置點滴套管有關者! 是否有關也需要合理舉證!
cyc
V1
V1
文章: 1491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7:10 pm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cyc »

hjh 寫:
chenyuehchung. 寫:亞東醫院急診部主任蔡光超....
我猜樑子結大了...

倒覺得是記者引喻失義
故意製造樑子
以下分解動作


蔡 寫:錯置點滴套管確有感染風險,原則上追蹤半年未有感染跡象,就無須恐慌。

這樣說很對啊

蔡 寫:但院方不能只「保固」半年,

這句感覺記者動過手腳,使人以為蔡主張應該保固且應該保更久

蔡 寫:應了解日後發生的疾病是否與錯置點滴套管有關。

這也很對,明明是重點但記者卻沒強調,意思是:日後若有問題要求醫院負責,也只限於與錯置點滴套管有關者! 是否有關也需要合理舉證!

+1 (GOODJOB)
m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17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min »

醫療的風險越來越大囉。
qop4365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72
註冊時間: 週二 6月 22, 2010 9:03 pm

Re: 護士打錯點滴 病患告醫院傷害

文章 qop4365 »

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現更名為杏宜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侵門踏戶設局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