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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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g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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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Funghy »

2014年01月10日 更多專欄文章

【李英婷╱台北報導】新制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前年11月上路,規定癲癇患者1年內至少要發病24次或連續2天明顯意識喪失,才能申請身心殘障手冊。民眾向綠委黃偉哲陳情,過去他因癲癇而申請身障手冊,享有醫療補助,但手冊到期後,重新鑑定卻因達不到新制鑑定表的發病頻率而遭取消手冊資格,喪失醫療補助,多出來的醫療支出造成不小負擔。黃偉哲痛批:「這簡直是制度殺人。」
黃偉哲說,陳情民眾從小就有癲癇,平均每3個月就得跑一次醫院,每次診療費加藥費就要3000多元,但從2011年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後,享有診療及用藥免費;但該民眾的殘障手冊前年11月到期,申請換發時,卻因不符新制1個月發病2次的規定,遭取消手冊,喪失醫療補助。
黃偉哲說,癲癇自2002年起列入身障鑑定範圍,全台約有20萬名病患,但衛福部登記列入身心障礙的癲癇患者卻只有近5000名,這就是因為新制的發病標準太高,導致癲癇病患難獲身障身分。

新制太嚴侵害人權
黃偉哲說,癲癇鑑定新制度規定,患者1年內平均每個月要有2次或持續1天以上明顯的意識喪失,或意識功能改變,導致明顯妨礙工作、學習或影響與外界溝通的嚴重間歇性發作,才能獲得身心障礙資格;意即癲癇患者「1年至少要痛苦24次」,才能領有手冊。
黃偉哲進一步說,身障資格每年都要重新認定,起初取得身障資格的癲癇患者在穩定服藥後,發病次數可減少、甚至不發作,反而使患者達不到標準,隔年就可能領不到身障手冊,喪失補助。黃痛批,現行身心障礙鑑定制度,對癲癇患者存在極大的不尊重與歧視,嚴重侵害癲癇患者的人權與健康權。

在國外達手術標準
台灣癲癇之友協會榮譽理事長施茂雄也說,舊制將癲癇患者發病標準定在每月1次以上發作紀錄,這在國外已達頑性(難治型)癲癇症標準,需要透過手術改善病情,如今新制修正為每個月2次的頻率,只會讓癲癇患者更難獲得身障手冊,希望維持舊制規定。

政府回應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副司長蔡誾誾(音同銀)說,癲癇新制鑑定表一改過去偏重發病頻率的評估標準,著重功能性鑑定,會同時參考患者生理、心理、社會與生活能力等條件綜合評估;外界若對癲癇發作頻率有疑義,會再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討論。

只要確診都會補助
蔡強調,癲癇藥物是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與身心障礙手冊無關,只要確診為癲癇病患,並持有健保卡,都能享有應得的藥物補助。

《蘋果》評分:讚
人民辛苦納稅,偏偏政府不是拿錢不做事,就是不該管的事管太多,限制人民的創意,阻礙社會進步。《蘋果》推出「政府管太多」系列,幫大家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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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210
V1
V1
文章: 1300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9, 2010 10:43 p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k4210 »

服藥穩定後,甚至不發病的情況下,為何還能要求補助?
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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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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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hjh »

國庫錢太多滿出來
要怎麼補助隨便你
同時考慮減稅

馬的國庫負債都快達上限了
補助變嚴格也是合理的
lionelchiu
V2
V2
文章: 2387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17, 2009 12:39 p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lionelchiu »

Funghy 寫:2014年01月10日 更多專欄文章

【李英婷╱台北報導】新制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前年11月上路,規定癲癇患者1年內至少要發病24次或連續2天明顯意識喪失,才能申請身心殘障手冊。民眾向綠委黃偉哲陳情,過去他因癲癇而申請身障手冊,享有醫療補助,但手冊到期後,重新鑑定卻因達不到新制鑑定表的發病頻率而遭取消手冊資格,喪失醫療補助,多出來的醫療支出造成不小負擔。黃偉哲痛批:「這簡直是制度殺人。」
黃偉哲說,陳情民眾從小就有癲癇,平均每3個月就得跑一次醫院,每次診療費加藥費就要3000多元,但從2011年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後,享有診療及用藥免費;但該民眾的殘障手冊前年11月到期,申請換發時,卻因不符新制1個月發病2次的規定,遭取消手冊,喪失醫療補助
黃偉哲說,癲癇自2002年起列入身障鑑定範圍,全台約有20萬名病患,但衛福部登記列入身心障礙的癲癇患者卻只有近5000名,這就是因為新制的發病標準太高,導致癲癇病患難獲身障身分。

新制太嚴侵害人權
黃偉哲說,癲癇鑑定新制度規定,患者1年內平均每個月要有2次或持續1天以上明顯的意識喪失,或意識功能改變,導致明顯妨礙工作、學習或影響與外界溝通的嚴重間歇性發作,才能獲得身心障礙資格;意即癲癇患者「1年至少要痛苦24次」,才能領有手冊。
黃偉哲進一步說,身障資格每年都要重新認定,起初取得身障資格的癲癇患者在穩定服藥後,發病次數可減少、甚至不發作,反而使患者達不到標準,隔年就可能領不到身障手冊,喪失補助。黃痛批,現行身心障礙鑑定制度,對癲癇患者存在極大的不尊重與歧視,嚴重侵害癲癇患者的人權與健康權。

在國外達手術標準
台灣癲癇之友協會榮譽理事長施茂雄也說,舊制將癲癇患者發病標準定在每月1次以上發作紀錄,這在國外已達頑性(難治型)癲癇症標準,需要透過手術改善病情,如今新制修正為每個月2次的頻率,只會讓癲癇患者更難獲得身障手冊,希望維持舊制規定。

政府回應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副司長蔡誾誾(音同銀)說,癲癇新制鑑定表一改過去偏重發病頻率的評估標準,著重功能性鑑定,會同時參考患者生理、心理、社會與生活能力等條件綜合評估;外界若對癲癇發作頻率有疑義,會再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討論。

只要確診都會補助
蔡強調,癲癇藥物是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與身心障礙手冊無關,只要確診為癲癇病患,並持有健保卡,都能享有應得的藥物補助。

《蘋果》評分:讚
人民辛苦納稅,偏偏政府不是拿錢不做事,就是不該管的事管太多,限制人民的創意,阻礙社會進步。《蘋果》推出「政府管太多」系列,幫大家出氣。


三千多? 沒有吧,醫院開三個月慢簽免藥品部份負擔,
掛號費加醫學中心的部份負擔才幾百元
這些即使有殘障手冊也是一樣啊

亂七八糟,東扯西扯...堂堂國會議員
頂讓診所,新北市戰區,店面寬近國小
意者私訊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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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422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22, 2013 7:37 p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Einstein »

賤寶錢太多了!每種疾病都應該補助,怎麼只補助癲癇病患呢??要補助就全部疾病都補助,真不公平。(這樣看看賤寶會不會倒得更快) (窮) (窮) (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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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uischinoise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958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0, 2008 11:01 a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jesuischinoise »

lionelchiu 寫:
Funghy 寫:2014年01月10日 更多專欄文章

【李英婷╱台北報導】新制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前年11月上路,規定癲癇患者1年內至少要發病24次或連續2天明顯意識喪失,才能申請身心殘障手冊。民眾向綠委黃偉哲陳情,過去他因癲癇而申請身障手冊,享有醫療補助,但手冊到期後,重新鑑定卻因達不到新制鑑定表的發病頻率而遭取消手冊資格,喪失醫療補助,多出來的醫療支出造成不小負擔。黃偉哲痛批:「這簡直是制度殺人。」
黃偉哲說,陳情民眾從小就有癲癇,平均每3個月就得跑一次醫院,每次診療費加藥費就要3000多元,但從2011年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後,享有診療及用藥免費;但該民眾的殘障手冊前年11月到期,申請換發時,卻因不符新制1個月發病2次的規定,遭取消手冊,喪失醫療補助
黃偉哲說,癲癇自2002年起列入身障鑑定範圍,全台約有20萬名病患,但衛福部登記列入身心障礙的癲癇患者卻只有近5000名,這就是因為新制的發病標準太高,導致癲癇病患難獲身障身分。

新制太嚴侵害人權
黃偉哲說,癲癇鑑定新制度規定,患者1年內平均每個月要有2次或持續1天以上明顯的意識喪失,或意識功能改變,導致明顯妨礙工作、學習或影響與外界溝通的嚴重間歇性發作,才能獲得身心障礙資格;意即癲癇患者「1年至少要痛苦24次」,才能領有手冊。
黃偉哲進一步說,身障資格每年都要重新認定,起初取得身障資格的癲癇患者在穩定服藥後,發病次數可減少、甚至不發作,反而使患者達不到標準,隔年就可能領不到身障手冊,喪失補助。黃痛批,現行身心障礙鑑定制度,對癲癇患者存在極大的不尊重與歧視,嚴重侵害癲癇患者的人權與健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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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癲癇之友協會榮譽理事長施茂雄也說,舊制將癲癇患者發病標準定在每月1次以上發作紀錄,這在國外已達頑性(難治型)癲癇症標準,需要透過手術改善病情,如今新制修正為每個月2次的頻率,只會讓癲癇患者更難獲得身障手冊,希望維持舊制規定。

政府回應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副司長蔡誾誾(音同銀)說,癲癇新制鑑定表一改過去偏重發病頻率的評估標準,著重功能性鑑定,會同時參考患者生理、心理、社會與生活能力等條件綜合評估;外界若對癲癇發作頻率有疑義,會再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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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強調,癲癇藥物是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與身心障礙手冊無關,只要確診為癲癇病患,並持有健保卡,都能享有應得的藥物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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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辛苦納稅,偏偏政府不是拿錢不做事,就是不該管的事管太多,限制人民的創意,阻礙社會進步。《蘋果》推出「政府管太多」系列,幫大家出氣。


三千多? 沒有吧,醫院開三個月慢簽免藥品部份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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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即使有殘障手冊也是一樣啊

亂七八糟,東扯西扯...堂堂國會議員

人家說的是診療費加藥費
又不是病人付的錢 (挖鼻孔)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用認養取代買賣,可愛狗貓待認養:
http://right-pet.cc/wait_for.php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頭像
jesuischinoise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958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0, 2008 11:01 a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jesuischinoise »

殘障手冊用處多了
人家爭的是殘障手冊
講醫療費用變多跟本是障眼法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用認養取代買賣,可愛狗貓待認養:
http://right-pet.cc/wait_for.php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lionelchiu
V2
V2
文章: 2387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17, 2009 12:39 p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lionelchiu »

jesuischinoise 寫:殘障手冊用處多了
人家爭的是殘障手冊
講醫療費用變多跟本是障眼法


是啊,所以才說是東扯西扯,毫無章法羅輯
頂讓診所,新北市戰區,店面寬近國小
意者私訊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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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uischinoise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958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0, 2008 11:01 a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jesuischinoise »

請搭配服用

身障免稅車牌 賓士最多
viewtopic.php?f=24&t=91281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用認養取代買賣,可愛狗貓待認養:
http://right-pet.cc/wait_for.php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m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17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min »

腦殘的官員,三不五時發癲一次,是否想領這種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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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3814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政府管太多:扯 癲癇發病24次 才能算身障

文章 truelovecoco »

陳情民眾從小就有過敏性鼻炎,平均每3個月就得跑一次醫院,為何不能申請身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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