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寶傑:怎麼能偷東西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5, 2014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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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六十多歲的趙姓老翁,行經一個麵攤,想到患有癲癇的妻子因為貧困,許久無法洗熱水澡,因此臨時起意,將瓦斯桶抱回家,沒有想到回到家後,妻子不但不領情,還指責老翁「怎麼能偷東西」,老翁只得把瓦斯桶抱回麵攤,還寫張紙條道歉,看完這個故事,我的腦子裡一直跳出那位老太太說的那句「怎麼能偷東西」,特別是再對比苗栗劉政鴻一家的行為舉止,我很好奇,當劉政池竊佔國土,當劉政鴻強佔民地,偌大的劉氏家族,難道沒有一個人跳出來說「怎麼能偷東西」嗎?
「不能偷東西」是我們從小開始懂事,就不斷被教育的道德觀念,這位老太太不能偷東西的想法,只是實踐這個社會最基本的道德底限,沒有想到竟然引起極強烈的同情、肯定與共鳴,彷彿一個社會喪失已久的社會價值,透過這個老太太體現出來,一個原本是應該習以為常的行為,竟然令人感動莫名,歸根究底是這個社會被有權有勢的人汙染太久,不斷爆發的黑心食品,告訴我們,欺騙是取得財富的捷徑,排放汙水的案例,更告訴我們,國際大廠也會做以鄰為壑的勾當,這些人出事後我們看不到悔意,只看到他們的狡詐與掩飾。
苗栗劉政鴻一家子行為,更讓人憤怒又無可奈何,如果說拿一桶瓦斯是偷盜的行為,那麼竊佔國土,而且是價值數億的土地,這中間難道有任何爭辯的空間嗎?難道還需要討論中間的是非對錯嗎?但劉政池在事情敗露之後,依然可以大言不慚的表示「陽管處應表揚我把國有地弄得這麼漂亮!」
問題是,這樣的觀念只有劉政池一人嗎?不,從他家人的反應,所有人都視竊佔國土為理所當然的事情,沒有人在中間提出質疑,「怎麼可以偷東西」,他的女兒公然對外宣稱「我家很窮」,地道原本就存在,但檢調單位到他家搜索時,劉政池妻子簡萱忽然驚聲大叫:「小心!裡面都是錢!」檢調打開眼前抽屜一看,果然裡面塞滿了千元大鈔。這樣的家庭成員覺得自己很窮,難道就因為這樣的認知,所以要想盡各種方法掠奪嗎?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宣判,苗栗縣政府徵收張藥房等四戶用地不符公益與必要性,裁定居民勝訴,但不符公益與必要性是今天法院才看到嗎?從苗栗縣政府5年前,粗暴的將結穗的稻米拔除,整個社會就已不斷討論此案,而且早已警告苗栗縣政府沒有任何強拆民房的正當性,但劉政鴻還是要硬幹,我們的憲法不是明文表示「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但苗栗縣政府依然可以強取豪奪人民的財產,更可怕的是中央政府不但視而不見,還公然成為幫凶,整個政府沒有人站出來說,「怎麼能偷東西」怎麼可以強佔人民的財產,政府沒有一個,一個都沒有像那位老太太一樣知道不可以偷竊。
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社會最底層的老太太堅守著社會基本的價值,即使窮困,沒有動搖,但另一方面,有權的官員堂而皇之,不惜奪人性命都在所不惜的強搶民地,一個上億資產的家庭覺得自己很窮,然後貪婪的侵佔國庫與國土,這樣的對比令人憤怒,卻又無可奈何。
一位六十多歲的趙姓老翁,行經一個麵攤,想到患有癲癇的妻子因為貧困,許久無法洗熱水澡,因此臨時起意,將瓦斯桶抱回家,沒有想到回到家後,妻子不但不領情,還指責老翁「怎麼能偷東西」,老翁只得把瓦斯桶抱回麵攤,還寫張紙條道歉,看完這個故事,我的腦子裡一直跳出那位老太太說的那句「怎麼能偷東西」,特別是再對比苗栗劉政鴻一家的行為舉止,我很好奇,當劉政池竊佔國土,當劉政鴻強佔民地,偌大的劉氏家族,難道沒有一個人跳出來說「怎麼能偷東西」嗎?
「不能偷東西」是我們從小開始懂事,就不斷被教育的道德觀念,這位老太太不能偷東西的想法,只是實踐這個社會最基本的道德底限,沒有想到竟然引起極強烈的同情、肯定與共鳴,彷彿一個社會喪失已久的社會價值,透過這個老太太體現出來,一個原本是應該習以為常的行為,竟然令人感動莫名,歸根究底是這個社會被有權有勢的人汙染太久,不斷爆發的黑心食品,告訴我們,欺騙是取得財富的捷徑,排放汙水的案例,更告訴我們,國際大廠也會做以鄰為壑的勾當,這些人出事後我們看不到悔意,只看到他們的狡詐與掩飾。
苗栗劉政鴻一家子行為,更讓人憤怒又無可奈何,如果說拿一桶瓦斯是偷盜的行為,那麼竊佔國土,而且是價值數億的土地,這中間難道有任何爭辯的空間嗎?難道還需要討論中間的是非對錯嗎?但劉政池在事情敗露之後,依然可以大言不慚的表示「陽管處應表揚我把國有地弄得這麼漂亮!」
問題是,這樣的觀念只有劉政池一人嗎?不,從他家人的反應,所有人都視竊佔國土為理所當然的事情,沒有人在中間提出質疑,「怎麼可以偷東西」,他的女兒公然對外宣稱「我家很窮」,地道原本就存在,但檢調單位到他家搜索時,劉政池妻子簡萱忽然驚聲大叫:「小心!裡面都是錢!」檢調打開眼前抽屜一看,果然裡面塞滿了千元大鈔。這樣的家庭成員覺得自己很窮,難道就因為這樣的認知,所以要想盡各種方法掠奪嗎?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宣判,苗栗縣政府徵收張藥房等四戶用地不符公益與必要性,裁定居民勝訴,但不符公益與必要性是今天法院才看到嗎?從苗栗縣政府5年前,粗暴的將結穗的稻米拔除,整個社會就已不斷討論此案,而且早已警告苗栗縣政府沒有任何強拆民房的正當性,但劉政鴻還是要硬幹,我們的憲法不是明文表示「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但苗栗縣政府依然可以強取豪奪人民的財產,更可怕的是中央政府不但視而不見,還公然成為幫凶,整個政府沒有人站出來說,「怎麼能偷東西」怎麼可以強佔人民的財產,政府沒有一個,一個都沒有像那位老太太一樣知道不可以偷竊。
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社會最底層的老太太堅守著社會基本的價值,即使窮困,沒有動搖,但另一方面,有權的官員堂而皇之,不惜奪人性命都在所不惜的強搶民地,一個上億資產的家庭覺得自己很窮,然後貪婪的侵佔國庫與國土,這樣的對比令人憤怒,卻又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