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版主: 版主021
-
- V1
- 文章: 1327
-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7, 2007 11:02 pm
- 來自: 台北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 ... A%E8%AE%9E
2013年11月05日13:21
【劉昌松/台北報導】彰化婦人林娥香在23年前因中耳炎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開刀,沒想因術後照護不當,麻醉不醒,成為植物人長達16年後,死於2006年,最高法院判中山醫要賠償林夫和3名子女殯葬、精神撫慰金共363萬元定讞。
林娥香是在1990年33歲時,到中山醫院中港院區接受完中耳炎手後,在麻醉恢復室觀察時,突然呼吸困難,雖經急救仍因腦缺氧過久成為植物人,當時她的3名子女最大的才念小學,醫院方面辯稱這是突發意外,非醫療過失。
但台中高分院根據鑑定報告認為,林女可能因麻醉藥效未退而被嘔吐物或痰卡住呼吸道,醫院有義務派醫護人員隨時密切觀察,卻未盡照護責任,導致林女才進恢復室20分鐘就成了植物人,林女臥床多年後,因長期昏迷致相關心血管等併發症死亡,都是醫療疏失的後果。
雖醫院希望用林女積欠的住院費等醫療費用抵償,但法官認為這是醫院本來就該為疏失負出的賠償,不能相抵,最後考量林女因醫療過失,缺席3名子女的成長時期,導致子女天倫夢碎,丈夫則要獨自負起照料家庭子女責任,判醫院要賠償363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2013年11月05日13:21
【劉昌松/台北報導】彰化婦人林娥香在23年前因中耳炎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開刀,沒想因術後照護不當,麻醉不醒,成為植物人長達16年後,死於2006年,最高法院判中山醫要賠償林夫和3名子女殯葬、精神撫慰金共363萬元定讞。
林娥香是在1990年33歲時,到中山醫院中港院區接受完中耳炎手後,在麻醉恢復室觀察時,突然呼吸困難,雖經急救仍因腦缺氧過久成為植物人,當時她的3名子女最大的才念小學,醫院方面辯稱這是突發意外,非醫療過失。
但台中高分院根據鑑定報告認為,林女可能因麻醉藥效未退而被嘔吐物或痰卡住呼吸道,醫院有義務派醫護人員隨時密切觀察,卻未盡照護責任,導致林女才進恢復室20分鐘就成了植物人,林女臥床多年後,因長期昏迷致相關心血管等併發症死亡,都是醫療疏失的後果。
雖醫院希望用林女積欠的住院費等醫療費用抵償,但法官認為這是醫院本來就該為疏失負出的賠償,不能相抵,最後考量林女因醫療過失,缺席3名子女的成長時期,導致子女天倫夢碎,丈夫則要獨自負起照料家庭子女責任,判醫院要賠償363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
- 註冊會員
- 文章: 1329
-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23, 2010 10:18 a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醫療糾紛在醫院,醫院應該是主體,醫師(尤其是住院醫師--Trainee)應該不負法律責任::
1.醫師是醫院聘請的,就如毒澱粉, 混油等,法律主體應確定,才能遏止"劣幣逐良幣"
2. 術後照顧疏失,也是牽涉到醫院是否有足夠人力等等,....愈是大醫院愈是如此(以前長庚等醫療疏失案,多是 醫師負責?!!尤其是追究到住院醫師?....)......
1.醫師是醫院聘請的,就如毒澱粉, 混油等,法律主體應確定,才能遏止"劣幣逐良幣"
2. 術後照顧疏失,也是牽涉到醫院是否有足夠人力等等,....愈是大醫院愈是如此(以前長庚等醫療疏失案,多是 醫師負責?!!尤其是追究到住院醫師?....)......
- hjh
- 院長級
- 文章: 18720
-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這就是所謂麻醉科的風險了
不知醫院是否可以討回積欠住院費用
不知醫院是否可以討回積欠住院費用
-
- 註冊會員
- 文章: 42
-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6, 2011 11:16 p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因麻醉藥效未退而被病人自己的嘔吐物或痰卡住呼吸道,嚴重後遺症可能成為植物人,甚至臥床多年後,因長期昏迷致相關心血管等併發症死亡。以上:建議列入所有開刀病人麻醉說明書內,並請病人及家屬簽名,自負風險!
- k4210
- V1
- 文章: 1300
-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9, 2010 10:43 pm
-
- CR
- 文章: 993
- 註冊時間: 週四 2月 05, 2009 12:47 p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oldlarge 寫:......但台中高分院根據鑑定報告認為,林女可能因麻醉藥效未退而被嘔吐物或痰卡住呼吸道,醫院有義務派醫護人員隨時密切觀察,卻未盡照護責任,導致林女才進恢復室20分鐘就成了植物人,林女臥床多年後,因長期昏迷致相關心血管等併發症死亡,都是醫療疏失的後果。
而且還要一床一位醫護人員,才算是有盡照護責任
- wipten
- 科主任級
- 文章: 5687
-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YSL 寫:oldlarge 寫:......但台中高分院根據鑑定報告認為,林女可能因麻醉藥效未退而被嘔吐物或痰卡住呼吸道,醫院有義務派醫護人員隨時密切觀察,卻未盡照護責任,導致林女才進恢復室20分鐘就成了植物人,林女臥床多年後,因長期昏迷致相關心血管等併發症死亡,都是醫療疏失的後果。
而且還要一床一位醫護人員,才算是有盡照護責任
全自費醫療 一個團隊 整個住院過程 照顧一個病畜也OK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
- R1
- 文章: 165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18, 2007 5:31 p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tyw 寫:因麻醉藥效未退而被病人自己的嘔吐物或痰卡住呼吸道,嚴重後遺症可能成為植物人,甚至臥床多年後,因長期昏迷致相關心血管等併發症死亡。以上:建議列入所有開刀病人麻醉說明書內,並請病人及家屬簽名,自負風險!
POR家屬又不能進去,全麻choking apnea, 要家屬自負風險是有點誇張了
將心比心,
-
- 註冊會員
- 文章: 72
- 註冊時間: 週二 6月 22, 2010 9:03 p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 wipten
- 科主任級
- 文章: 5687
-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qop4365 寫: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蔡姓醫師這樣做也沒錯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
- Intern
- 文章: 71
-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03, 2009 9:20 a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阿香算不錯了.....
中山養了她16年.....
她的病歷上有上千位醫師簽過名.....
沒人希望如此.....
R.I.P
中山養了她16年.....
她的病歷上有上千位醫師簽過名.....
沒人希望如此.....
R.I.P
-
- CR
- 文章: 560
- 註冊時間: 週一 7月 25, 2011 12:03 am
- 來自: Taiwan
- 聯繫: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wipten 寫:qop4365 寫: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蔡姓醫師這樣做也沒錯
揩73萬買車裝潢 貪檢重判10年
吃飯賒帳 借車不還「出賣靈魂」
2013年11月13日
詹昭書(圖2)搬入透天別墅後,以買家具、購車(箭頭處)名目向人詐財73萬元。資料照片
【劉昌松、林師民、胡守得╱連線報導】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被控在新竹地檢署任內,向污泥業者佯稱可解決圍廠糾紛,藉此向業者詐得「入厝禮」家具費、購車款七十三萬多元,台灣高等法院昨痛斥詹「貪小便宜,同儕蒙羞,無異出賣檢察官靈魂」,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他十年徒刑,並追繳不法所得。
詹昭書(四十三歲)是司法官訓練所三十七期結業,昨天他未到庭聽判,僅低調受訪說:「心情很沮喪、失望,很難相信法官竟採信司法黃牛的話,我是清白的,一定會上訴。」
圖2
誆能解決圍廠糾紛
法務部則表示,詹案發後已遭停職,一審無罪後他曾聲請復職,但遭駁回。
本件貪檢詐財案,是法務部廉政署成立後首件司法官風紀案,當時廉政署接獲檢舉指出,二○○五年到二○○六年間,詹昭書認識曾任全國重型機車協會理事長的溫泉業者張仁宗,詹先以代步名義借用張的重機、德國福斯九人座廂型車,事後遲不歸還,還常帶家人到張經營的咖啡館吃飯,或帶小孩到張的游泳池學游泳,卻從不付帳。
二○○九年八月間,張仁宗友人何銘軒經營的「祐春污泥廠」,因排放惡臭污染空氣,遭居民圍廠抗爭,張仁宗於是出面代何向詹求援,詹允諾能幫忙。
起訴事實
業者偷拍收錢舉證
詹表示,只要何在他值班內勤檢察官時提告,他就會起訴圍廠民眾妨害自由罪嫌,條件是張要幫他支付新家家具費十三萬六千七百四十元,另詹還刷卡買全新的TOYOTA YARIS座車,要求張付現六十萬元。
事後圍廠民眾被其他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張仁宗不滿被騙,自行蒐證拍下詹收錢畫面,廉政署與新竹地檢署介入調查後,該畫面成為詹遭起訴的重要證據。
但詹矢口否認犯罪,辯稱他與張仁宗原為好友,當時他剛搬家,是張主動支付家具款當「入厝禮」,且堅持要「贊助」購車款。新竹地院因此以罪證不足為由,認定張仁宗可能是為了想當司法黃牛,才甘願出錢攀附、籠絡檢察官,詹昭書雖品行不端,貪圖小惠小利,但非意圖詐財,判他無罪。
檢方提出上訴後,高院認為,內勤檢察官受理當日申告案件,不代表日後可主導案件偵辦,詹利用民眾不了解檢方內規的職務之便,向張仁宗詐騙家具費及購車款,確已觸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貪小便宜戕害聲譽
判決指出,詹、張兩人的互動方式,顯非朋友相處之道,法官並痛斥詹「行徑貪小便宜,足令檢察官同儕蒙羞,無異出賣檢察官靈魂,戕害檢察官職務之令譽」,因此逆轉改判詹昭書十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詹昭書 小檔案
★年齡:43歲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37期結業
★劣行:
.借用張仁宗250c.c.重型機車、福斯9人座廂型車遲不歸還
.帶家人到張經營的咖啡館吃飯不付錢
.小孩到張經營的泳池學游泳,不付學費
.訂購家具後要求張付款
.刷卡買車後 ,向張索討車款
★學歷:台大法律系、中興法研所畢業
★經歷:彰化、新竹、嘉義地檢署檢察官
★家庭:與妻黃郁珺育有3子女
資料來源:判決書、《蘋果》資料室
Help! I hate being a doctor. I failed the bar exam in 2012.
I should be strict with myself to get the attorney license.
I should be strict with myself to get the attorney license.
- Einstein
- 科主任級
- 文章: 5422
-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22, 2013 7:37 pm
Re: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HH. Huang 寫:tyw 寫:因麻醉藥效未退而被病人自己的嘔吐物或痰卡住呼吸道,嚴重後遺症可能成為植物人,甚至臥床多年後,因長期昏迷致相關心血管等併發症死亡。以上:建議列入所有開刀病人麻醉說明書內,並請病人及家屬簽名,自負風險!
POR家屬又不能進去,全麻choking apnea, 要家屬自負風險是有點誇張了
將心比心,
法官要求五星級的照顧,事實上病人只出的起路邊攤的錢,法官判決有點強人所難!POR一人一護理人員照顧??要醫院賠錢去貼這塊??POR又不是病房,家屬進來照顧哪有休息空間,會不會人太多防礙醫療??台灣的司法判決常常讓某些科招不到人不是沒有原因的!活在天龍國的法官,永遠不知道要有高的醫療品質,高醫療費用是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