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身高168公分、體重52公斤的陳姓瘦男,被身高165公分、體重90公斤的林姓前女友控告性侵,林女說她被陳男壓制難以掙脫,遭性侵得逞,但新竹地院法官勘驗認為,以2
人懸殊體重,掙扎傷痕不可能只有一小處,加上女方說詞反覆,判決陳男無罪。
掙扎傷痕只有一小處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與林女98年在網路上認識,成為男女朋友,2人交往期間分分合合,
林女於100年6月發現懷孕,陳男不理不睬,遂決意分手。但陳男仍於100年7月5日向林女借款,允諾5天後還錢卻食言,林女打電話催討,7月15日陳男到林女住處,涉將林女強壓在床性侵得逞;陳男否認,表示2人自然發生關係。
法官審理時,發覺2人噸位懸殊,陳是瘦男,林女是大塊頭;法官認為,倘陳男強壓林女,以雙方體重差距,林女不可能僅左手肘內側抓傷。
法官勘驗性侵地點在林女2樓家中房間,房間外面是中庭 ,中庭外是街道巷子,當地屬市區,被告性侵時林女並未呼喊求助,此外,陳男當天上午離去後,林女稱她對此事感到厭惡,但均未沖洗或洗澡,直至隔天才到醫院驗傷報警,法官認為此舉與常情有異。
稱懷孕 卻還有月經
另查,林女100年7月16日到國軍新竹醫院驗傷時,告訴醫生最近一次月經為100年6月3日,不過法官發現她於100年6月24日到婦產科施行人工流產手術,在婦產科填寫最後一次
經日期為100年4月26日,「懷孕期間怎麼可能會有月經」認為林女說謊。
法官採信兩情相悅沒強迫
台大醫院新竹分院婦產科醫師林正凱指出,女性懷孕後因荷爾蒙分泌緣故,不會有月經,本案女子若是6月24日流產,最後一次月經可能是在4月26日,絕不可能6月3日還有月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 ... ay-s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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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差38公斤胖女愛愛 瘦男被誣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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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差38公斤胖女愛愛 瘦男被誣告性侵
"6月3日還有月經" 這個是否有可能為懷孕期間的出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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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差38公斤胖女愛愛 瘦男被誣告性侵
image 寫:其實這法官有點歧視胖女生
應該跟歧視胖女生無關吧
試想,身高168公分、體重52公斤的瘦男
要壓制身高165公分、體重90公斤的女生
並且性侵得逞,是有困難度的
除非,男生下藥或持有兇器,才能使得女生就範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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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差38公斤胖女愛愛 瘦男被誣告性侵
施肇榮 寫:image 寫:其實這法官有點歧視胖女生
應該跟歧視胖女生無關吧
試想,身高168公分、體重52公斤的瘦男
要壓制身高165公分、體重90公斤的女生
並且性侵得逞,是有困難度的
除非,男生下藥或持有兇器,才能使得女生就範
可是 那些被控性侵男生的女生 哪個比男生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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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差38公斤胖女愛愛 瘦男被誣告性侵
image 寫:施肇榮 寫:image 寫:其實這法官有點歧視胖女生
應該跟歧視胖女生無關吧
試想,身高168公分、體重52公斤的瘦男
要壓制身高165公分、體重90公斤的女生
並且性侵得逞,是有困難度的
除非,男生下藥或持有兇器,才能使得女生就範
可是 那些被控性侵男生的女生 哪個比男生胖呢
就事論事,其他被控性侵男生的女生,是否比男生胖,須依事實判斷
但就本案而言,雙方的體位確實懸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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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差38公斤胖女愛愛 瘦男被誣告性侵
施肇榮 寫:image 寫:施肇榮 寫:image 寫:其實這法官有點歧視胖女生
應該跟歧視胖女生無關吧
試想,身高168公分、體重52公斤的瘦男
要壓制身高165公分、體重90公斤的女生
並且性侵得逞,是有困難度的
除非,男生下藥或持有兇器,才能使得女生就範
可是 那些被控性侵男生的女生 哪個比男生胖呢
就事論事,其他被控性侵男生的女生,是否比男生胖,須依事實判斷
但就本案而言,雙方的體位確實懸殊
所以女比男瘦 不能做為不太可能性侵的理由 反過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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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與差38公斤胖女愛愛 瘦男被誣告性侵
image 寫:施肇榮 寫:應該跟歧視胖女生無關吧
除非,男生下藥或持有兇器,才能使得女生就範
可是 那些被控性侵男生的女生 哪個比男生胖呢
所以女比男瘦 不能做為不太可能性侵的理由 反過來可以.....[/quote]
性侵是違反對方自由意願的強制性行為
一般都要藉由恐嚇、暴力、下藥,或持有兇器達成
除非,本案的男生是擒拿功夫高手
要不然,很難想像如何能同時制服體位重的對方
另一方面卻又能勃起,侵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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