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aiwanchambers.net/IS/Dotnet ... eSupport=1智財局:檢舉電話,是正義展現!檢舉盜版光碟最高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 (2003/3/25)
由於我國盜版光碟尚未根除,且盜版業者公然向公權力挑戰,不僅嚴重影響合法業者權益,亦造成我國際關係障礙,經濟部特針對檢舉而查獲盜版光碟製造工廠的檢舉人,給予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獎金,以加強查緝盜版光碟製造工廠,從源頭加以管制,打擊不法,並提昇國家形象。
經濟部為貫徹防治仿冒工作,原已訂有「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案件給獎要點」,惟該要點係針對執行人員及民眾檢舉破獲的仿冒案件給予獎勵。本方案則係針對目前盜版光碟猖獗情形,所採取的非常手段,其重點為:
一、以檢舉人為獎勵對象,執法人員不在獎勵之內。
二、以檢舉查獲盜版光碟製造工廠,且查獲具有製造光碟射出成型機、
刻版機等製造機具為要件,如無此等規模,但有仿冒情事者,仍依
原「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案件給獎要點」規定給獎。
三、給獎基準:檢舉獎金新臺幣一百萬元,並按查獲盜版光碟成品、光
碟母版、射出成型機、刻版機及相關產製設備價值合計之百分之十
計算另發給獎金,二者合計其總金額最高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四、獎金核發模式分三階段:
(一)依檢舉人檢舉查獲盜版光碟製造工廠,全案經移送檢察官偵
查者,發給檢舉人獎金四分之一。
(二)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者,再發給檢舉人獎金四分之一。
(三)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者,再發給檢舉人獎金二分之一。
五、實施期間:本方案實施期間自92年3月1日起至94年12月31日止。
保護智慧財產權為政府既定政策,經濟部籲請全國民眾踴躍檢舉盜版光碟工廠,提昇國家形象,請民眾共同加入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列,共同打擊仿冒,取締不法。檢舉電話專線: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
0800-016-597(您一來我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