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對的事 更應該堅持
發表於 : 週三 6月 05, 2013 4:07 pm
對的事 更應該堅持
文/李敏(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
清大榮譽退休教授彭明輝博士於6月1日聯合報民意論壇知名人堂發表「錯的事 不該堅持到底」文章,認為核四應該停建。個人認為,該文呈現了一種思維,但沒有反應全部的事實。
彭明輝/錯的事 不該堅持到底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935897.shtml
日本福島事故後,台灣電力公司提出「斷然處置措施」的因應構想。彭教授認為,在某些他『設想的狀況』下,「斷然處置」無法確保核能電廠的絕對安全。
彭教授的文章錯誤的認為「斷然處置」僅是「洩壓注水」;非也,斷然處置措施包括建置可移動式電源,以維持最重要設備的持續運轉、確保直流電電池可以充電、儀控系統所需要的壓縮空氣也可以獲得補充,這些措施就是為了因應彭教授所『設想的狀況』。換句話說,斷然處置措施執行,可以降低彭教授擔心情境的發生機率。斷然處置也包括建置數種非常態之緊急水源與注水途徑。如果電廠真的在一定的時間內無法復元交流電,在燃料棒溫度有可能上升到 1500 F前,就直接洩壓,利用可用的水源注入爐心,將衰變熱帶出。該溫度是燃料棒護套破損(不是熔毀)的溫度,只要燃料棒護套沒有破損,就不會有放射性物質外釋,也就無所謂的疏散行動。為了執行斷然處置措施,台電各電廠已經配合採購與建置所需要的硬體設備,完成執行程序書,同時亦於緊急應變計畫演習中演練過。
核電廠事故的應變流程,嚴謹而複雜,包括『緊急應變程序書』與『嚴重事故處理導則』,運轉人員的執行邏輯為,先全力搶救爐心,避免爐心熔毀;爐心熔毀無法避免時,設法搶救圍阻體;圍阻體喪失功能時,儘量降低放射性物質外釋的量。但是依照這個邏輯順序執行應變措施,在類似福島核電廠事故中,將無法避免放射性物質的外釋。「斷然處置措施」中「洩壓注水」動作的執行超越了前述的邏輯,透過規劃與訓練,「斷然處置措施」將會改變運轉人員的執行應變時的認知與心態,以避免放射性物質外釋為最重要的行動依據。
大家都說核能很危險!但是世界普遍使用的輕水式反應器,至今已超過50年的運轉經驗中,並沒有任何民眾可以被證明,因電廠事故中之輻射物質外釋而造成輻射傷害。1978 年的三浬島事故沒有,2011年的福島事故也沒有。兩個事故中也沒有工作同仁因為輻射物質外釋而受到可以證實的傷害。
2011年12月29日公民新聞網的報導:『中興大學環工所莊秉潔教授,針對台中火力電廠與麥寮六輕的空氣汙染物PM2.5擴散分布研究報告,最新資料顯示台中火力發電廠產生的PM2.5懸浮微粒空氣汙染物的汙染濃度比雲林麥寮六輕還要高,這PM2.5是指非常微小的粒狀物,會進入血管、肺部、心臟,對民眾的健康影響非常嚴重。』
健康第一 台中火力電廠燃煤改燃氣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5662
林佳龍立委的國會通訊的資料:『台電地方協助金或回饋金並不代表可以用金錢來買汙染權,台中電廠所造成的PM2.5的增加全台年均值2.19微克/立方公尺,若參考Pope et al.(2002)研究的係數,台中電廠每年分別增加台灣全死因約500人,每年造成117億元的社會成本。林佳龍強調,台中已在全球綠色城市中缺席,不要再讓懸浮微粒空氣汙染的世界排序名列前茅,離健康城市越來越遠,他會為市民呼吸的安全在國會繼續努力。』
林佳龍:台中火力發電廠別燃燒國人健康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 ... 02-02.html
燃煤不行,另一項選擇為天然氣;看看下面的新聞,想想我們要建天然氣接收站時,會是一個什麼情景!自由電子新聞網 (2001年10月8日) :『中油公司永安二期工程天然氣儲槽洩漏問題嚴重,據中油公司內部計算結果,一旦連續四十六小時不以氮氣注入儲槽保冷夾層,則夾層內部外洩的天然氣濃度將升高到五%(體積莫耳濃度),達到燃爆點,中油內部坦承,一旦遭遇電擊或有其他人工火種,將毀掉整個南台灣』。
永安天然氣儲槽洩漏問題嚴重 威脅南台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 ... day-e4.htm
核能的使用是國家能源政策重要的一環,能源政策關係到國家安全,關係到經濟發展。是否使用核能發電是一項風險的選擇,有人不願意接受發生機率極低之核電廠放射性物質外釋之輻射傷害的風險,確要別人接受不使用核能發電之經濟被窒息的風險,以及燃煤發電的環境污染。這不是「要錢」或「要命」的選擇,是不是能夠發展與生存的問題!在經濟窒息過程中,受害最大的將是廣大的中產階級與弱勢族群。
文/李敏(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
清大榮譽退休教授彭明輝博士於6月1日聯合報民意論壇知名人堂發表「錯的事 不該堅持到底」文章,認為核四應該停建。個人認為,該文呈現了一種思維,但沒有反應全部的事實。
彭明輝/錯的事 不該堅持到底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935897.shtml
日本福島事故後,台灣電力公司提出「斷然處置措施」的因應構想。彭教授認為,在某些他『設想的狀況』下,「斷然處置」無法確保核能電廠的絕對安全。
彭教授的文章錯誤的認為「斷然處置」僅是「洩壓注水」;非也,斷然處置措施包括建置可移動式電源,以維持最重要設備的持續運轉、確保直流電電池可以充電、儀控系統所需要的壓縮空氣也可以獲得補充,這些措施就是為了因應彭教授所『設想的狀況』。換句話說,斷然處置措施執行,可以降低彭教授擔心情境的發生機率。斷然處置也包括建置數種非常態之緊急水源與注水途徑。如果電廠真的在一定的時間內無法復元交流電,在燃料棒溫度有可能上升到 1500 F前,就直接洩壓,利用可用的水源注入爐心,將衰變熱帶出。該溫度是燃料棒護套破損(不是熔毀)的溫度,只要燃料棒護套沒有破損,就不會有放射性物質外釋,也就無所謂的疏散行動。為了執行斷然處置措施,台電各電廠已經配合採購與建置所需要的硬體設備,完成執行程序書,同時亦於緊急應變計畫演習中演練過。
核電廠事故的應變流程,嚴謹而複雜,包括『緊急應變程序書』與『嚴重事故處理導則』,運轉人員的執行邏輯為,先全力搶救爐心,避免爐心熔毀;爐心熔毀無法避免時,設法搶救圍阻體;圍阻體喪失功能時,儘量降低放射性物質外釋的量。但是依照這個邏輯順序執行應變措施,在類似福島核電廠事故中,將無法避免放射性物質的外釋。「斷然處置措施」中「洩壓注水」動作的執行超越了前述的邏輯,透過規劃與訓練,「斷然處置措施」將會改變運轉人員的執行應變時的認知與心態,以避免放射性物質外釋為最重要的行動依據。
大家都說核能很危險!但是世界普遍使用的輕水式反應器,至今已超過50年的運轉經驗中,並沒有任何民眾可以被證明,因電廠事故中之輻射物質外釋而造成輻射傷害。1978 年的三浬島事故沒有,2011年的福島事故也沒有。兩個事故中也沒有工作同仁因為輻射物質外釋而受到可以證實的傷害。
2011年12月29日公民新聞網的報導:『中興大學環工所莊秉潔教授,針對台中火力電廠與麥寮六輕的空氣汙染物PM2.5擴散分布研究報告,最新資料顯示台中火力發電廠產生的PM2.5懸浮微粒空氣汙染物的汙染濃度比雲林麥寮六輕還要高,這PM2.5是指非常微小的粒狀物,會進入血管、肺部、心臟,對民眾的健康影響非常嚴重。』
健康第一 台中火力電廠燃煤改燃氣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5662
林佳龍立委的國會通訊的資料:『台電地方協助金或回饋金並不代表可以用金錢來買汙染權,台中電廠所造成的PM2.5的增加全台年均值2.19微克/立方公尺,若參考Pope et al.(2002)研究的係數,台中電廠每年分別增加台灣全死因約500人,每年造成117億元的社會成本。林佳龍強調,台中已在全球綠色城市中缺席,不要再讓懸浮微粒空氣汙染的世界排序名列前茅,離健康城市越來越遠,他會為市民呼吸的安全在國會繼續努力。』
林佳龍:台中火力發電廠別燃燒國人健康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 ... 02-02.html
燃煤不行,另一項選擇為天然氣;看看下面的新聞,想想我們要建天然氣接收站時,會是一個什麼情景!自由電子新聞網 (2001年10月8日) :『中油公司永安二期工程天然氣儲槽洩漏問題嚴重,據中油公司內部計算結果,一旦連續四十六小時不以氮氣注入儲槽保冷夾層,則夾層內部外洩的天然氣濃度將升高到五%(體積莫耳濃度),達到燃爆點,中油內部坦承,一旦遭遇電擊或有其他人工火種,將毀掉整個南台灣』。
永安天然氣儲槽洩漏問題嚴重 威脅南台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 ... day-e4.htm
核能的使用是國家能源政策重要的一環,能源政策關係到國家安全,關係到經濟發展。是否使用核能發電是一項風險的選擇,有人不願意接受發生機率極低之核電廠放射性物質外釋之輻射傷害的風險,確要別人接受不使用核能發電之經濟被窒息的風險,以及燃煤發電的環境污染。這不是「要錢」或「要命」的選擇,是不是能夠發展與生存的問題!在經濟窒息過程中,受害最大的將是廣大的中產階級與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