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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轉載文章)

發表於 : 週日 12月 23, 2012 12:17 am
mogysux
網路看到一篇文章.雖然出自宗教機構.但寫的蠻精簡有力...所以擅自轉貼
給大家看一下.如有不妥將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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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

http://www.moneygod.net/article/straits ... /2191.html

作者:錢神電信  出處:龍德寺全球資訊網 

死刑意義是宣告自然權的生命價值至高無上。《世界人權宣言》本因是死刑,普世價值的精神乃是
建立在死刑之上而有之。

死刑的價值乃在於宣告:沒有人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廢除死刑即是宣告:每一個人都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為甚麼聯合國安理會擁有發動戰爭的合法權?何不廢除這個公開殺人的恐怖權力?全世界最講究
人權的組織,人權的維護者,為甚麼擁有公開殺人的合法權?

歐洲聯盟廢除死刑是實驗兼具欺騙落後國家的謀略,乃是一種間接掠奪戰略。死刑不應該廢除,
但是法律上必須朝著不執行死刑的方向去推進。不廢除死刑,可以不執行死刑,兩者並行而不悖。

當一個人主張廢除死刑的時候,乃是沒有智慧之言,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
人生而自由平等,生命是無價,並不是一句口號,而是必須使用法律手段去宣告才能產生價值,
一切是二元論的等價關係。倘若不宣告,無異於回到民智未開的蠻荒時代。

本文是簡單哲理。天賦人權,請問用甚麼來宣告人權價值?
廢除死刑,何不廢除刑法,廢除一切法律更能符合愚蠢者口中的人權呢?

牢記:生命價值至高無上乃因死刑的宣告而有之。一旦廢除死刑,即宣判生命價值不是至高無
上,人也並非生而自由平等。

Re: 廢除死刑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轉載文章)

發表於 : 週日 12月 23, 2012 12:38 am
woods053
不推不行

Re: 廢除死刑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轉載文章)

發表於 : 週日 12月 23, 2012 9:23 am
Shangyih
憲法 第 80 條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color=#FF0000]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color]。

許多人感受,法官每當受到干涉,皆是強調憲法第80條的後半;然而,依據法律才是國民強調法官應遵守之義務。

「沒有明天」 死囚等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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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2月22日 下午2:50
全台關押死囚人數最多的台北看守所,昨晚被槍決2名死囚,目前還有24名死囚,和7名尚未定讞的死刑犯;其中,殺害女同事的前金山高中教師曾思儒,在北所等死等了6年,他曾經透露等死的日子,煎熬不已。面對生命的結束,無法掌握在自己的手裡,曾思儒經歷過其他死囚被槍決的震撼,也漸能接受以自己的生命付出代價。
在台北看守所的死囚舍房中,死囚通常與重刑被告關在一間「獨居房」內,由於是待決死囚,死囚無須下工廠,放風時,只能在監所管員理的戒護下,在舍房的走道活動,不能如其他監所收容人一樣,可以到戶外活動筋骨。
每天醒來,都不知道下午會否被告知「時間到了」。
死囚在北所的戒護區內,不用上手鐐、腳銬,囚服上的名牌也不一樣。記者因採訪關係,曾經進入北所,與在16年前犯下律師周德勝命案的死囚蕭仁俊有過交談。或許是被羈押太久了,腳踏藍白拖的死囚,乍看之下,與其他收容人並沒有不一樣,因為環境的因素,從死囚的臉部表情,似乎看不出一點殺氣,而他們一樣可以在戒護區的舍房內活動自如。
已經改信耶蘇基督的蕭仁俊,談到年少無知闖下的大禍,藉由信仰希能能得到救贖,不禁數度落淚。他早已不期待能活著走出看守所,每天醒來,都不知道下午會否被告知「時間到了」,過著沒有明天的日子,非外人所能理解。
已故歌手薛岳的成名曲「如果還有明天」,這首歌名,是死囚的一致夢想。曾思儒在官司定讞前,還在高院的更審中,一度請求法官能寬恕免除他一死,但對照被害人家屬在法庭中激動哭求法官判處曾思儒極刑,這個畫面,始終讓人印象深刻。
雖然是在等死,但死囚依舊十分關注政府是否有大赦的新聞,只是,從期待到幻滅,一再重複在死囚的內心上演。
蕭仁俊曾經告訴記者,在他們這些死囚當中,彼此對司法有很切身的看法與無奈,他們會開玩笑的說:「你才殺1個人就被判死,有『同學』殺了2人竟然只判無期。」他們多數存有「是否被判死刑,要看運氣好不好」的心理,也就是,「[color=#FF0000]要看你碰到什麼法官[/color]」。 事實上,根據最高法院近5年的統計,殺死1人被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的只有10件,有78件判無期,而昨天被槍決的陳金火和廣德強,當初是兩人共犯殺死一人,照樣被判死,從數據上看,是否判死和殺死人數沒有直接、必然的關係。
死囚裝假牙 嘆:槍決後這副假牙可就要浪費了。
沒有在昨晚槍斃名單中的死囚蕭仁俊,全口爛牙,因為北所特約牙醫師陳政弘的愛心,免費為他裝了全套式的活動假牙。蕭仁俊在欣喜有了好看又好用的假牙時,依然不免喟歎,槍決後這副假牙可就要浪費了。

Re: 廢除死刑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轉載文章)

發表於 : 週六 1月 05, 2013 6:38 pm
cit5052
mogysux 寫:網路看到一篇文章.雖然出自宗教機構.但寫的蠻精簡有力...所以擅自轉貼
給大家看一下.如有不妥將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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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

http://www.moneygod.net/article/straits ... /2191.html

作者:錢神電信  出處:龍德寺全球資訊網 

死刑意義是宣告自然權的生命價值至高無上。《世界人權宣言》本因是死刑,普世價值的精神乃是
建立在死刑之上而有之。

死刑的價值乃在於宣告:沒有人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廢除死刑即是宣告:每一個人都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為甚麼聯合國安理會擁有發動戰爭的合法權?何不廢除這個公開殺人的恐怖權力?全世界最講究
人權的組織,人權的維護者,為甚麼擁有公開殺人的合法權?

歐洲聯盟廢除死刑是實驗兼具欺騙落後國家的謀略,乃是一種間接掠奪戰略。死刑不應該廢除,
但是法律上必須朝著不執行死刑的方向去推進。不廢除死刑,可以不執行死刑,兩者並行而不悖。

當一個人主張廢除死刑的時候,乃是沒有智慧之言,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
人生而自由平等,生命是無價,並不是一句口號,而是必須使用法律手段去宣告才能產生價值,
一切是二元論的等價關係。倘若不宣告,無異於回到民智未開的蠻荒時代。

本文是簡單哲理。天賦人權,請問用甚麼來宣告人權價值?
廢除死刑,何不廢除刑法,廢除一切法律更能符合愚蠢者口中的人權呢?

牢記:生命價值至高無上乃因死刑的宣告而有之。一旦廢除死刑,即宣判生命價值不是至高無
上,人也並非生而自由平等。


呃...
憲法啊 ?

其實我比較有疑問的是
為何死刑的價值乃在於宣告:沒有人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咦)

Re: 廢除死刑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轉載文章)

發表於 : 週六 1月 05, 2013 7:31 pm
woodatwan
cit5052 寫:
其實我比較有疑問的是
為何死刑的價值乃在於宣告:沒有人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咦)


您覺得呢?

小偷偷東西,要被判刑。那個刑罰就是宣告:沒有人有資格隨便竊取他人東西。

死刑,同理。

Re: 廢除死刑是錯誤中的愚蠢慈悲心(轉載文章)

發表於 : 週日 1月 06, 2013 11:09 am
kwojohn
(GOOD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