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運動中心授課 民眾:像揩油
發表於 : 週四 11月 29, 2012 11:22 am
借運動中心授課 民眾:像揩油
中國時報 【蘇瑋璇/台北報導】 2012-10-30
北市十二區運動中心規定禁止私人教學,但有民間教練借用場地授課,不滿遭中心人員拿V8拍攝阻止或列入「黑名單」拒絕出租場地,向議員投訴。運動中心坦言,曾發生私家教練學員出了運動傷害,卻找中心理論的情事,私家教練品質難管控,且為了保障多數人使用權益,才會明文禁止。
羽球教練徐維鴻說,他在北投、中正、大安等運動中心教課,有時和朋友切磋聯誼,有時酌收家教鐘點費,卻遭運動中心以「禁止私人教學」為由阻止,甚至拿V8拍攝,或從監視器監看,當發現羽球場內有超過五顆球,就認定是教學行為,出面制止。
徐維鴻認為,他每周租用十餘小時,五百元場地費照付,理應和一般市民享有同樣的使用權,運動中心是北市府興建,只是委由民間廠商經營,「沒權利趕我們走。」
議員質疑各運動中心開課太少、師資不足,民眾才會聘私人教練,體育局副局長房振昆強調,會檢討各運動中心開課數量及運動種類,若不足將增聘增開,至於V8拍攝、列黑名單等手法太嚴重,會盡量口頭勸導。
北投運動中心經理顏上雄說,儘管私人教練不滿租借場地遭拒,另方面,他們也常接獲市民抱怨場地遭占用,想借卻借不到,並質疑「用公家場地從事私人教學,賺的錢難道不需報稅?」
顏上雄說,有私人教練透過網路打廣告,甚至大剌剌在運動中心內招生,讓學員誤以為是運動中心的專聘師資,出了事就找中心理論,相當無奈。北投中心每年支付的權利金、設備保養維修、人事、水電瓦斯等費用就要四千萬元,都是成本,盼私家教練推廣運動之餘,也該「彼此尊重」,歡迎他們成為運動中心編制內的教練群。
民眾許小姐說,私家教練用公共場地賺錢,「感覺是揩公家油」,支持運動中心出面勸阻,維護大眾運動品質。
中國時報 【蘇瑋璇/台北報導】 2012-10-30
北市十二區運動中心規定禁止私人教學,但有民間教練借用場地授課,不滿遭中心人員拿V8拍攝阻止或列入「黑名單」拒絕出租場地,向議員投訴。運動中心坦言,曾發生私家教練學員出了運動傷害,卻找中心理論的情事,私家教練品質難管控,且為了保障多數人使用權益,才會明文禁止。
羽球教練徐維鴻說,他在北投、中正、大安等運動中心教課,有時和朋友切磋聯誼,有時酌收家教鐘點費,卻遭運動中心以「禁止私人教學」為由阻止,甚至拿V8拍攝,或從監視器監看,當發現羽球場內有超過五顆球,就認定是教學行為,出面制止。
徐維鴻認為,他每周租用十餘小時,五百元場地費照付,理應和一般市民享有同樣的使用權,運動中心是北市府興建,只是委由民間廠商經營,「沒權利趕我們走。」
議員質疑各運動中心開課太少、師資不足,民眾才會聘私人教練,體育局副局長房振昆強調,會檢討各運動中心開課數量及運動種類,若不足將增聘增開,至於V8拍攝、列黑名單等手法太嚴重,會盡量口頭勸導。
北投運動中心經理顏上雄說,儘管私人教練不滿租借場地遭拒,另方面,他們也常接獲市民抱怨場地遭占用,想借卻借不到,並質疑「用公家場地從事私人教學,賺的錢難道不需報稅?」
顏上雄說,有私人教練透過網路打廣告,甚至大剌剌在運動中心內招生,讓學員誤以為是運動中心的專聘師資,出了事就找中心理論,相當無奈。北投中心每年支付的權利金、設備保養維修、人事、水電瓦斯等費用就要四千萬元,都是成本,盼私家教練推廣運動之餘,也該「彼此尊重」,歡迎他們成為運動中心編制內的教練群。
民眾許小姐說,私家教練用公共場地賺錢,「感覺是揩公家油」,支持運動中心出面勸阻,維護大眾運動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