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舉證「要18歲的」 嫖13歲女判無罪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2, 2012 10:37 pm
錄音舉證「要18歲的」 嫖13歲女判無罪
2012年08月12日《蘋果》
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日前委託友人叫應召女郎性交易,被警方查獲女郎竟年僅13歲,林男因此被送辦,但他透過一通手機電話錄音舉證,打電話給友人以暗語幫他叫「車」,言明輪圈要18、 19吋,意即要找18、19歲的女子。法官認為,因該名少女發育良好,交易時也自稱滿18歲,林姓男子確實可能誤認少女年齡,判他無罪。檢方表示將再上訴。
2012年08月12日《蘋果》
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日前委託友人叫應召女郎性交易,被警方查獲女郎竟年僅13歲,林男因此被送辦,但他透過一通手機電話錄音舉證,打電話給友人以暗語幫他叫「車」,言明輪圈要18、 19吋,意即要找18、19歲的女子。法官認為,因該名少女發育良好,交易時也自稱滿18歲,林姓男子確實可能誤認少女年齡,判他無罪。檢方表示將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