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病關係
發表於 : 週四 7月 12, 2012 12:21 pm
醫病關係從早期的尊重醫生專業與權威的態度,到最近十數年的病患或家屬消費意識高漲及爭取權利的態度轉變,醫生與病患或家屬間的關係,越來越緊張,尤其在消費者保護法實施之後,消費者權益提到最高點,加深彼此的對立,動搖雙方原本信任的基礎,醫療糾紛層出不窮,近年有增無減。尤其我國民眾常有以刑逼民及藉法官當打手的訴訟文化,被害人以刑事告訴或自訴方式,藉由醫療糾紛事件涉及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或致死罪,輔以附帶民事訴訟免除訴訟費用的方便,進而達到訴訟上或訴訟外和解獲得賠償的目的,甚至有以抬棺、展示抗議白布條、灑冥紙、包圍醫院等等激烈抗爭方式的惡質文化,醫療糾紛早已成為醫師心中永遠的痛。然而此等現象,也多少反映出我國現行醫療糾紛法律上處理的制度或傳統民事責任賠償制度上是否出了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