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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9, 2012 1:56 am
elixir
2005年美國首都華盛頓法官Pearson因為送洗褲子遺失 控告洗衣店賠償6700萬美元 褲子後來找到 洗衣店為息事寧人三度提高賠償金額都未被Pearson接受 理由是洗衣店保證滿意的廣告是詐騙 2007年法院判決Pearson敗訴 理由是消費者權益固然要保護 但濫用訴訟法律無法容忍 之後Pearson也因為被指缺乏公平判斷能力喪失年薪10萬美元為期10年法官職務 臺灣也有Pearson 就看審理法官意識是否清楚

Pearson來龍去脈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A%AE%E7%88%BE%E6%A3%AE%E8%A4%B2%E5%AD%90%E7%B4%A2%E5%84%9F%E6%A1%88

Re: 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9, 2012 7:53 am
polo
(GOODJOB) (GOODJOB)

Re: 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9, 2012 8:19 am
kwojohn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9, 2012 8:56 am
gary
美國司法真公平

Re: 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9, 2012 8:58 am
lupin
標題可考慮改成:「無膽法官美國版」,點閱率比較會提高。
原標題可能會讓人以為在寫褲子
埋沒了這篇好文!

Re: 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9, 2012 9:07 am
DR.5
lupin 寫:標題可考慮改成:「無膽法官美國版」,點閱率比較會提高。
原標題可能會讓人以為在寫褲子
埋沒了這篇好文!

台灣看不到這樣的判決吧

Re: 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9, 2012 10:13 am
MINT
(GOODJOB)

Re: 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9, 2012 11:05 am
mowball
之後Pearson也因為被指缺乏公平判斷能力喪失年薪10萬美元為期10年法官職務

美國還是陪審團制

台灣法官自由心證
缺乏公平判斷能力的爛法官卻保障終身職

Re: 滥用司法:美國最大條褲子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1, 2012 8:06 pm
stupid
gary 寫:美國司法真公平



所以他們社會會進步
我們只會浪廢社會資源 都被韓國人趕過去了 (o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