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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3:28 pm
由 sjs
這個問題,在小弟心中醞釀很久了,只是怕說出來見笑,洩漏自己的無知。
不過忍不住,還是寫出來了。請論壇眾多的先進指教。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醫療糾紛,在民事方面,多半是以「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的概念來審理。
控方律師與法官就依他們自己認定,「醫療契約」是「包醫」,一定會醫好,所以現在病人沒醫好是「債務不履行」,判賠。
告知事項不完全,使病人無法自主決定,而產生不良的醫療結果,是「侵權行為」,判賠,甚至有刑事責任。
醫師是百口莫辯。
既然如此,為何不能把醫療契約白紙黑字寫下來,以便醫病雙方有所依循?
買賣1、2千萬的房子都要簽約了,為什麼潛在醫糾要賠3、4千萬的醫療行為不打契約?
事前花幾個小時簽約,把雙方權利義務事項講清楚,總好過事後花10年打官司吧。
把醫療契約明文寫下來,至少有幾個好處:
1.可以花一點時間讓病家了解整個醫療處置的內容、預後、可能的併發症等等,各種你想讓病人知道、病人應該知道的事。(契約內容,可以把一些醫療手術、處置的同意書包含進去)
2.可以仿照一般簽約的過程,病人有一定時間的審閱期,再決定簽約。不要事後再來推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3.一些重大風險的醫療行為,甚至可以把契約送交法院公證,加強契約效力。
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以上的想法,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4:20 pm
由 image
sjs 寫:這個問題,在小弟心中醞釀很久了,只是怕說出來見笑,洩漏自己的無知。
不過忍不住,還是寫出來了。請論壇眾多的先進指教。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醫療糾紛,在民事方面,多半是以「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的概念來審理。
控方律師與法官就依他們自己認定,「醫療契約」是「包醫」,一定會醫好,所以現在病人沒醫好是「債務不履行」,判賠。
告知事項不完全,使病人無法自主決定,而產生不良的醫療結果,是「侵權行為」,判賠,甚至有刑事責任。
醫師是百口莫辯。
既然如此,為何不能把醫療契約白紙黑字寫下來,以便醫病雙方有所依循?
買賣1、2千萬的房子都要簽約了,為什麼潛在醫糾要賠3、4千萬的醫療行為不打契約?
事前花幾個小時簽約,把雙方權利義務事項講清楚,總好過事後花10年打官司吧。
把醫療契約明文寫下來,至少有幾個好處:
1.可以花一點時間讓病家了解整個醫療處置的內容、預後、可能的併發症等等,各種你想讓病人知道、病人應該知道的事。(契約內容,可以把一些醫療手術、處置的同意書包含進去)
2.可以仿照一般簽約的過程,病人有一定時間的審閱期,再決定簽約。不要事後再來推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3.一些重大風險的醫療行為,甚至可以把契約送交法院公證,加強契約效力。
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以上的想法,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要賠3、4千萬 可是只給3.400(0)
簽契約?那誰來負責解說三個小時?
悲劇的根源 在於台灣醫師願意用3.400原來修一個3000萬的乾隆花瓶.....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4:28 pm
由 Thanatos
這個邏輯上對
可是現在都在衝業績
解釋的越多 病人認為你越不行
簽的單子越多 病人就變少
解釋時間越長 門診量越低
我們不是美國
舉個例子 以打止痛針為例
鄉下地方 病人進來就為打針的clinic多的是
這是非必要 有risk 需解說 有替代方案
的治療方式 是不是該sign同意書
我就曾這樣做...但是浪費口舌
浪費時間 不想這樣做就乾脆不打
希望有朝一日 環境會變好
現在只能明哲保身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4:42 pm
由 sjs
我知道大家會提出的,實務上無法簽訂醫療契約的理由,不外乎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4:51 pm
由 gary
樓上大大說錯了
依照法界的思維
病患自掛號起已成立醫療契約
目前最有疏漏的地方是
未盡告知說明義務而成立不完全給付
進而需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4:52 pm
由 image
sjs 寫:我知道大家會提出的,實務上無法簽訂醫療契約的理由,不外乎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3.400的合理賠償上限是3.4萬
我懷疑會有人簽嗎??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5:31 pm
由 sjs
gary 寫:樓上大大說錯了
依照法界的思維
病患自掛號起已成立醫療契約
目前最有疏漏的地方是
未盡告知說明義務而成立不完全給付
進而需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正因如此,才更要白紙黑字寫下來啊!
法院就是認定有契約,而你又拿不出白紙黑字,所以內容就隨他胡謅了。
法院有說不能簽訂正式的文書契約嗎?簽契約有違反公序良俗嗎?
以往都沒有簽約的習慣,現在不能改嗎?
以前做生意講誠信,一句話就夠了,也不必簽約啊。
但是人心不古,現在誰談生意不簽約的?
醫界的做法也應該要與時俱進才是啊。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5:35 pm
由 Thanatos
sjs 寫:gary 寫:樓上大大說錯了
正因如此,才更要白紙黑字寫下來啊!
法院就是認定有契約,而你又拿不出白紙黑字,所以內容就隨他胡謅了。
法院有說不能簽訂正式的文書契約嗎?簽契約有違反公序良俗嗎?
以往都沒有簽約的習慣,現在不能改嗎?
以前做生意講誠信,一句話就夠了,也不必簽約啊。
但是人心不古,現在誰談生意不簽約的?
醫界的做法也應該要與時俱進才是啊。
有點難
現在醫療是自由經濟體系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5:35 pm
由 sjs
image 寫:sjs 寫:我知道大家會提出的,實務上無法簽訂醫療契約的理由,不外乎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3.400的合理賠償上限是3.4萬
我懷疑會有人簽嗎??
不簽?很簡單啊,另請高明。
也許別家醫院訂的賠償上限可以1萬倍或更高,想領多一點的,請便啊。
契約自由,醫療院所之間可以自由競爭啊。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5:43 pm
由 514
sjs 寫:gary 寫:樓上大大說錯了
依照法界的思維
病患自掛號起已成立醫療契約
目前最有疏漏的地方是
未盡告知說明義務而成立不完全給付
進而需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正因如此,才更要白紙黑字寫下來啊!
法院就是認定有契約,而你又拿不出白紙黑字,所以內容就隨他胡謅了。
法院有說不能簽訂正式的文書契約嗎?簽契約有違反公序良俗嗎?
以往都沒有簽約的習慣,現在不能改嗎?
以前做生意講誠信,一句話就夠了,也不必簽約啊。
但是人心不古,現在誰談生意不簽約的?
醫界的做法也應該要與時俱進才是啊。
之前在論壇看過有前輩說美國牙醫做任何處置,先給你一本厚厚如教科書的說明書,
請你回去仔細看,慢慢看,不懂的地方回來問,有專人幫你解答.看一個星期,一個月,一年也沒關係.
全部清楚無誤後,請在最後簽上大名與日期.
這樣子,牙醫師才有膽幫你治療.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5:49 pm
由 lupin
臉書上看到的,參考一下
" Informed Consent" 被無限上綱的可怕
最近的幾件新聞, 及因為醫院評鑑多出來的各種同意書. 真的對台灣的醫療心灰意冷. 各位前輩, 各位後輩. 不是你我厲害, 只是還未遇到而已.
出了事同意書根本是個屁 !
用了幾十年的手術同意書, 可有減少更告的可能.
1. 插管同意書 ? 插管前告知不插管會死, 但你都會告訴病患可能會氣胸,呼吸器相關的肺炎, 困難插管...?
2. 局部麻醉同意書? 你有告知可能過敏, 但你都會告知有全身麻醉可選擇, 有過敏性休克.....?
3. 小孩使用ketamine同意書? 你有告知可能副作用, 但你都會告知有開刀房縫合可選擇, 有可能laryngospasm死掉......?
4. on NG不用同意書? 你可有告知, 可能放置過程中不小心放到氣管, 結果也laryngospasm, 最後你又不會這個困難插管. 病人也死掉?
5. on foley不用同意書? 你可有告知, 可能放置困難, on出false lumen, 最後病人因這個傷口敗血症死掉?
6. 現在內科的任何procedure, 如果遇到complication, 要馬上開刀, 但開刀房又滿房, 病人要等個30分鐘, 沒告知病人, 你也會被起訴. 所以, 你有因幫病人, 做胃鏡, 大腸鏡等, 注意這件事嗎?
不是你我厲害, 只是還未遇到而已.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7:59 pm
由 image
sjs 寫:image 寫:sjs 寫:我知道大家會提出的,實務上無法簽訂醫療契約的理由,不外乎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3.400的合理賠償上限是3.4萬
我懷疑會有人簽嗎??
不簽?很簡單啊,另請高明。
也許別家醫院訂的賠償上限可以1萬倍或更高,想領多一點的,請便啊。
契約自由,醫療院所之間可以自由競爭啊。
規定病患要放棄某某金額之上的求償權利才開刀 應該會被衛生署糾正甚至撤照吧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8:23 pm
由 514
lupin 寫:臉書上看到的,參考一下
" Informed Consent" 被無限上綱的可怕
最近的幾件新聞, 及因為醫院評鑑多出來的各種同意書. 真的對台灣的醫療心灰意冷. 各位前輩, 各位後輩. 不是你我厲害, 只是還未遇到而已.
出了事同意書根本是個屁 !
用了幾十年的手術同意書, 可有減少更告的可能.
1. 插管同意書 ? 插管前告知不插管會死, 但你都會告訴病患可能會氣胸,呼吸器相關的肺炎, 困難插管...?
2. 局部麻醉同意書? 你有告知可能過敏, 但你都會告知有全身麻醉可選擇, 有過敏性休克.....?
3. 小孩使用ketamine同意書? 你有告知可能副作用, 但你都會告知有開刀房縫合可選擇, 有可能laryngospasm死掉......?
4. on NG不用同意書? 你可有告知, 可能放置過程中不小心放到氣管, 結果也laryngospasm, 最後你又不會這個困難插管. 病人也死掉?
5. on foley不用同意書? 你可有告知, 可能放置困難, on出false lumen, 最後病人因這個傷口敗血症死掉?
6. 現在內科的任何procedure, 如果遇到complication, 要馬上開刀, 但開刀房又滿房, 病人要等個30分鐘, 沒告知病人, 你也會被起訴. 所以, 你有因幫病人, 做胃鏡, 大腸鏡等, 注意這件事嗎?
不是你我厲害, 只是還未遇到而已.
不是不告,時候未到!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9:22 pm
由 sjs
我寫出「醫療契約」這個議題,是想點出一些大家習以為常的盲點。
我覺得「醫療契約不明確」,就是其中一個很大的盲點。
是不是因為這些盲點,讓大家行醫的路上這麼危險,這麼辛苦。
醫界的人大家都很聰明,都很會算計。
「醫療契約這種東西,從來沒有人做,我若先做了,嚇跑病人,掉了業績,豈不是吃虧了?」
大家都這麼想的話,那麼就一起繼續被奧客病人和司法界欺負吧。
大家都聽過童話故事「國王的新衣」,
所有的聰明人都說國王穿著漂亮的衣服,
只有天真的小孩,說出國王沒穿衣服的事實。
醫療契約就像國王的新衣,
聰明的法官跟控方律師都看得到,
是彩色的、漂亮的、還是破爛的,都由他們說了算,
醫界的大爺們就像國王,還沾沾自喜,認為自己穿了漂亮衣服。
我說這位國王,奇怪ㄟ,你,
老實地拿件衣服穿上,免得被指指點點的,有那麼難嗎?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9:35 pm
由 chichang
開版大大,你先實行看看如何
或者你有辦法讓立法院立法?衛生署下令?
急救時,有這個美國時間?
先從醫美做起,你覺得如何?
如果我沒記錯,口頭約定也是合法的契約行為。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10:00 pm
由 sjs
chichang 寫:開版大大,你先實行看看如何
或者你有辦法讓立法院立法?衛生署下令?
抱歉,我不是醫院主管。若是,我還真的想做做看。
另外,你對立法院跟衛生署還有期待嗎?
醫界不想自救,要等他們來救?被他們賣了還得幫他們數錢呢。
chichang 寫:急救時,有這個美國時間?
大大,第一篇麻煩你看仔細,我已經寫了
sjs 寫: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chichang 寫:先從醫美做起,你覺得如何?
如果我沒記錯,口頭約定也是合法的契約行為。
從醫美做起,很好啊。從任何醫療行為做起,都很好啊。
口頭約定?口說無憑啊!白紙黑字寫下來,明確化,不好嗎?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10:52 pm
由 chichang
sjs 寫: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定型化契約,不是你丟給他簽名就算數。不簽契約,急診不接客?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是定型化契約的優缺點,以及適用性。
建議應請教法律專家的看法。或者是消基會的看法
----- 給貓掛鈴鐺的不應該是老鼠,而是養貓的人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7, 2012 11:40 pm
由 sjs
關於「醫療契約明確化」,只是我的初步構想,
第一篇文章裡的敘述只是大略概念,並不嚴謹。
既然「醫療刑責明確化」推動阻礙重重,
而醫療契約的訂定權操之在我,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成為另一種醫師/醫院的自保之道。
我比較想聽聽對法律學有專精的專家意見,
施大、KATHY大,還有...?抱歉,我不知還有誰。
反正是法律方面的意見,都歡迎指教。
此構想可行不可行?
還有hitachi大,您的構思論述都相當有條理,
「愚公移山」系列的文章也是深入我心。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作為「冷涼卡好」的一環。
您覺得可行嗎?
至於其他的醫療行業經營家、醫學倫理教育家、醫師賺錢養家...
你們對本文枝微末節的挑剔,
恕小弟沒有心力再一一回覆了。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7:35 am
由 doctorbls
S大
您別氣餒
多發生幾次法官告醫師的事件之後
所有的外科醫師都會慎重考慮您的提議的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7:53 am
由 hitachi
sjs 寫:關於「醫療契約明確化」,只是我的初步構想,
第一篇文章裡的敘述只是大略概念,並不嚴謹。
既然「醫療刑責明確化」推動阻礙重重,
而醫療契約的訂定權操之在我,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成為另一種醫師/醫院的自保之道。
我比較想聽聽對法律學有專精的專家意見,
施大、KATHY大,還有...?抱歉,我不知還有誰。
反正是法律方面的意見,都歡迎指教。
此構想可行不可行?
還有hitachi大,您的構思論述都相當有條理,
「愚公移山」系列的文章也是深入我心。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作為「冷涼卡好」的一環。
您覺得可行嗎?
至於其他的醫療行業經營家、醫學倫理教育家、醫師賺錢養家...
你們對本文枝微末節的挑剔,
恕小弟沒有心力再一一回覆了。
加油!
社會運動的重點在耐力,沒耐力的話,政府「忍兩天就過去了」
而耐力的來源是「冷靜和理智」,最好沒什麼情緒
還要有規律的生活和運動健身
健保局是「領你們的納稅錢,來搞你們的」,每天上班涼涼就在想點子搞醫師
而醫師要推動論壇,則是在「百忙之中,偷空發表整理看法」
所以健保局「以逸待勞」,醫護同仁們本來就比較挫折的
我的文章其實不完全是我的創作
內容很多都是「論壇網友共同集思的結晶」
我只是「整理在一起」而已
這是個「救台灣」的戰爭
我個人是認為「只有砍掉重練一途」
體制內的改革只是「讓健保彊屍化」而已
一起加油吧!!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9:59 am
由 flankkimo
推
目前我只能做到
不放心讓他回家的多講幾句順便病歷記錄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10:03 am
由 阿寬
只要喊出「醫德」兩字
就可以包山包海包醫
既得利益者哪裡可能同意「醫療契約」自縛手腳?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10:12 am
由 514
偶想這種醫療契約不久的將來應該會出現,
醫師寧可事前多花時間訂契約,也不願事後跑法院.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10:21 am
由 image
給付只有美國幾十分之一的重症 問題應該不是按醫師意願寫的「醫療契約」能解決的(那就太簡單了)
何況醫師有沒有權利要病人簽放棄術後一些權利的「醫療契約」?簽了有效力嗎?(連車禍當場簽好和解書了 回去還是可以反悔的)
不爽直接不要做可能比較有用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10:29 am
由 chichang
514 寫:偶想這種醫療契約不久的將來應該會出現,
醫師寧可事前多花時間訂契約,也不願事後跑法院.
我從以前報章雜誌得到的教訓是
這種契約即使簽了,有人提告,照樣要跑法院。還不能請人代理。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11:06 am
由 jesuischinoise
我覺得這樣很好
白紙黑字給病人
自己去看去研究
要做就簽名
不做拉倒
雖然簽了還是有可能被告
不過有簽總比沒簽好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8, 2012 4:19 pm
由 sjs
hitachi 寫:我個人是認為「只有砍掉重練一途」
體制內的改革只是「讓健保彊屍化」而已
現在醫療的困境,在
1.衛生署把醫療費定得很低,再加上健保打折給付及無理核刪
2.醫師被排除在勞基法保障之外,讓醫院經營者能盡情壓榨醫療勞工
3.醫療糾紛日多,動輒提告,以刑逼民,再加恐龍司法官助陣
每個問題,都會造成五大科出走,醫療崩潰,但又各自不同,需要分別解決。
這些問題裡面,最可能先被解決的,也許是「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
醫師若納入勞基法,健保也許就跟著倒了。
若健保倒了,也不表示醫療費用就會變得合理了。因為醫療費用定價權還是握在衛生署手裡,要調高仍是困難,只是少了健保打折核刪而已。
若健保倒了,變成自費時代,告官的風氣恐怕只會更盛。所以醫師自保之道反而更加重要。(把醫療契約明確化,就是一種自保之道。)
大家一起努力活下去吧。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2, 2012 12:34 am
由 g96510083
契約之成立不限於書面
現今醫療糾紛爭點很多在於告知後同意(尤其是外科或是侵入性處置的併發症與風險)
受術者明明簽了手術同意書 術後又翻臉不認
所以
手術同意書要詳列即使只有個案報告的死亡可能與,術前要求受術者與家屬看幾個小時的錄影帶
所有紀錄要有受術者簽名,表示對手術所有疑慮都已獲得回答
非緊急手術要給予一定時間的考慮期
最重點是風險與併發症取文獻最大值(最好病患看到直接不要開)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2, 2012 9:24 am
由 chichang
g96510083 寫:契約之成立不限於書面
現今醫療糾紛爭點很多在於告知後同意(尤其是外科或是侵入性處置的併發症與風險)
受術者明明簽了手術同意書 術後又翻臉不認
所以
手術同意書要詳列即使只有個案報告的死亡可能與,術前要求受術者與家屬看幾個小時的錄影帶
所有紀錄要有受術者簽名,表示對手術所有疑慮都已獲得回答
非緊急手術要給予一定時間的考慮期
最重點是風險與併發症取文獻最大值(最好病患看到直接不要開)
推一個,頂一下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2, 2012 9:26 am
由 image
chichang 寫:g96510083 寫:契約之成立不限於書面
現今醫療糾紛爭點很多在於告知後同意(尤其是外科或是侵入性處置的併發症與風險)
受術者明明簽了手術同意書 術後又翻臉不認
所以
手術同意書要詳列即使只有個案報告的死亡可能與,術前要求受術者與家屬看幾個小時的錄影帶
所有紀錄要有受術者簽名,表示對手術所有疑慮都已獲得回答
非緊急手術要給予一定時間的考慮期
最重點是風險與併發症取文獻最大值(最好病患看到直接不要開)
推一個,頂一下
這個好 各大醫院應該一起拍攝 每個醫院分一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