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核四論」就明白了(張大春)
發表於 : 週二 3月 13, 2012 8: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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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核四論」就明白了(張大春)
2012年 03月13日 和檢驗出塑化劑而被授予勳獎的楊明玉、追蹤禽流感疫情而被視為英雄的李惠仁一樣,原能會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委員林宗堯在去年7月下旬發表了一篇5千字的報告,命名「核四論」,說得再透徹不過:核四建廠延宕近二十載,紛爭不斷,可以犖犖之大端的十幾個面向加以檢驗,這是應該被社會理解和重視的。
我視之為像1903年鄒容出版的《革命軍》、以及陳天華所寫的《警世鐘》,此論有著震聾啟聵的作用,非但在能源產業和經濟理念上導民以智,在政治上也應該足以撼動馬政府之昏懦顢頇,如果當局不能幡然猛醒,國民黨恐怕再也無法得到支持者的付託,而這(不知是福是禍)很可能還是島內政治脫離藍綠惡鬥的一個契機──讓我們回到專業和現實來檢驗台灣之存亡吧。
攸關生死,反核、擁核原來就該基於安全議題之不容模糊的基礎上辯出真理的事。林宗堯委員首先直指核心,所提出的第一個層次就是台電推出世所罕見、超龐大複雜的儀控系統,甘為美商奇異公司之試驗品,卻結合經驗薄弱之顧問公司共同設計,自行採購,獨力施工及試運轉。其次就電廠設計面來說,正由於顧問公司能力薄弱,台電公司在管路衝突、共用纜線等多項問題上,擅自變更設計,至與顧問公司解約並進入法律進行仲裁階段之後,已無原設計公司支援。
原能會無人力監督
在設備、施工、試運轉和測試等面向上,由於是台電自行開立設備規範,又受限於法規,無論是規範失誤、價格偏離,採購延宕也嚴重影響工期,使工序紊亂,進度失控。即使是順利得標的設備,也因整體的延宕,而品質堪虞。換言之:停工復建拖沓了十多年的核四廠究竟是一個全新的電廠?還是一個老舊的電廠?這在它開始商轉的前夕,就是該令所有的人睡不著覺的問題。
恰是台電誇稱:核四是個較核一、核二、核三都「先進」的電廠,你才更該擔憂。林宗堯提醒:核四「並無標準程序書可資沿用。而由台電毫無核電廠實務經驗之新進人員自行編寫……而由台電自主其事。因此整廠試運轉測試計劃紊亂無章,導致系統未完整完工卻倉卒移交,並逕行試運轉測試,百餘系統倉卒移交30餘系統,歷經年餘卻僅完成七系統。期間系統燒毀兩次,導致控制室失電全黑。如今又因纜線敷設之錯亂,試運轉已全面停止,並須全部重新測試。」「真正事實是:台電不知核四廠完工日期,亦無能力估測。日後台電再向政府或國人宣告之任何完工日期亦是純屬臆測,並無實務及事實依據。」
我的專欄裡可以容納的字數有限,不能詳錄「核四論」的所有內容,但是十多端犖犖大者俱在,馬英九及其昏懦團隊至少要為了歷史評價想一件事:一個推動了錯誤能源政策的當局,是不能將責任推給電力公司去承擔的,因為在執行此一政策的同時,政府還有監管之責──偏偏核四這勾當最恐怖的地方就是:原能會根本沒有實質監督的人力!
2010年7月9日,核四進行系統測試時,因不斷電系統未能啟動而當機28小時,超出核子反應爐可接受的8小時安全期限。在「核四論」中,林宗堯寫道:「是故,即便核四燒毀半個廠,即50餘一般級系統,卻仍不在原能會安全監督審核範圍內。而原能會卻是政府法定主要之核四安全監督審核部門,誠然無奈,卻難符國人期待。」事實上,林委員本身的處境也很微妙,日本福島事件發生之後,他所屬身的這個安全監督委員會已經在眾目睽睽之下,變成了「為民眾溝通與訴願,而漸遠離實質之安全品質監督」,再一次,政府讓原本可以公開透明的議題蒙上了對塔說相輪,越說越遠的陰影。
日本人今天還能感謝台灣在福島事件上的種種支援,卻不知道我們也身在巨大的恐懼之中;而我相信馬英九既無視於這種恐懼,也根本不知道日本正在快步走向零核電的未來──他反正是蠢死的,怕甚麼核子事故?
<果然有話>
作者為作家
一讀「核四論」就明白了(張大春)
2012年 03月13日 和檢驗出塑化劑而被授予勳獎的楊明玉、追蹤禽流感疫情而被視為英雄的李惠仁一樣,原能會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委員林宗堯在去年7月下旬發表了一篇5千字的報告,命名「核四論」,說得再透徹不過:核四建廠延宕近二十載,紛爭不斷,可以犖犖之大端的十幾個面向加以檢驗,這是應該被社會理解和重視的。
我視之為像1903年鄒容出版的《革命軍》、以及陳天華所寫的《警世鐘》,此論有著震聾啟聵的作用,非但在能源產業和經濟理念上導民以智,在政治上也應該足以撼動馬政府之昏懦顢頇,如果當局不能幡然猛醒,國民黨恐怕再也無法得到支持者的付託,而這(不知是福是禍)很可能還是島內政治脫離藍綠惡鬥的一個契機──讓我們回到專業和現實來檢驗台灣之存亡吧。
攸關生死,反核、擁核原來就該基於安全議題之不容模糊的基礎上辯出真理的事。林宗堯委員首先直指核心,所提出的第一個層次就是台電推出世所罕見、超龐大複雜的儀控系統,甘為美商奇異公司之試驗品,卻結合經驗薄弱之顧問公司共同設計,自行採購,獨力施工及試運轉。其次就電廠設計面來說,正由於顧問公司能力薄弱,台電公司在管路衝突、共用纜線等多項問題上,擅自變更設計,至與顧問公司解約並進入法律進行仲裁階段之後,已無原設計公司支援。
原能會無人力監督
在設備、施工、試運轉和測試等面向上,由於是台電自行開立設備規範,又受限於法規,無論是規範失誤、價格偏離,採購延宕也嚴重影響工期,使工序紊亂,進度失控。即使是順利得標的設備,也因整體的延宕,而品質堪虞。換言之:停工復建拖沓了十多年的核四廠究竟是一個全新的電廠?還是一個老舊的電廠?這在它開始商轉的前夕,就是該令所有的人睡不著覺的問題。
恰是台電誇稱:核四是個較核一、核二、核三都「先進」的電廠,你才更該擔憂。林宗堯提醒:核四「並無標準程序書可資沿用。而由台電毫無核電廠實務經驗之新進人員自行編寫……而由台電自主其事。因此整廠試運轉測試計劃紊亂無章,導致系統未完整完工卻倉卒移交,並逕行試運轉測試,百餘系統倉卒移交30餘系統,歷經年餘卻僅完成七系統。期間系統燒毀兩次,導致控制室失電全黑。如今又因纜線敷設之錯亂,試運轉已全面停止,並須全部重新測試。」「真正事實是:台電不知核四廠完工日期,亦無能力估測。日後台電再向政府或國人宣告之任何完工日期亦是純屬臆測,並無實務及事實依據。」
我的專欄裡可以容納的字數有限,不能詳錄「核四論」的所有內容,但是十多端犖犖大者俱在,馬英九及其昏懦團隊至少要為了歷史評價想一件事:一個推動了錯誤能源政策的當局,是不能將責任推給電力公司去承擔的,因為在執行此一政策的同時,政府還有監管之責──偏偏核四這勾當最恐怖的地方就是:原能會根本沒有實質監督的人力!
2010年7月9日,核四進行系統測試時,因不斷電系統未能啟動而當機28小時,超出核子反應爐可接受的8小時安全期限。在「核四論」中,林宗堯寫道:「是故,即便核四燒毀半個廠,即50餘一般級系統,卻仍不在原能會安全監督審核範圍內。而原能會卻是政府法定主要之核四安全監督審核部門,誠然無奈,卻難符國人期待。」事實上,林委員本身的處境也很微妙,日本福島事件發生之後,他所屬身的這個安全監督委員會已經在眾目睽睽之下,變成了「為民眾溝通與訴願,而漸遠離實質之安全品質監督」,再一次,政府讓原本可以公開透明的議題蒙上了對塔說相輪,越說越遠的陰影。
日本人今天還能感謝台灣在福島事件上的種種支援,卻不知道我們也身在巨大的恐懼之中;而我相信馬英九既無視於這種恐懼,也根本不知道日本正在快步走向零核電的未來──他反正是蠢死的,怕甚麼核子事故?
<果然有話>
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