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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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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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文章 hitachi »

看起來"併發症"好像不被法院承認
為什麼脂肪栓塞可以事先預防???

而且就算病人承諾"會死也要開"
法院也認為這種承諾無效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還有人在台灣做外科......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m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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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阿猴

Re: 【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文章 mdma »

hitachi 寫:看起來"併發症"好像不被法院承認
為什麼脂肪栓塞可以事先預防???

而且就算病人承諾"會死也要開"
法院也認為這種承諾無效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還有人在台灣做外科......

真的很悲哀的外科生涯!以現在的台灣仇醫環境來看
只要持續有開刀行為,注定將會被告!
放下手術刀,出來加入開業行列吧!
肉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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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Re: 【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文章 肉咖 »

hitachi 寫:看起來"併發症"好像不被法院承認
為什麼脂肪栓塞可以事先預防???

而且就算病人承諾"會死也要開"
法院也認為這種承諾無效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還有人在台灣做外科......



看起來"併發症"好像不被法院承認 (壓力) (壓力) (壓力)


果然台灣開刀技術 超英趕美 還沒被關的 都是刀法一流 (爽)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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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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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文章 空空空 »

mdma 寫:
hitachi 寫:看起來"併發症"好像不被法院承認
為什麼脂肪栓塞可以事先預防???

而且就算病人承諾"會死也要開"
法院也認為這種承諾無效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還有人在台灣做外科......

真的很悲哀的外科生涯!以現在的台灣仇醫環境來看
只要持續有開刀行為,注定將會被告!
放下手術刀,出來加入開業行列吧!


開業不等於不開刀,有些開業醫照樣開刀

不開刀,要下定相當大的決心
當你決定不開刀的那一刻,
就代表你要放棄好幾年努力的成就 (技術、知識與經驗)
是一個很痛苦而無奈的決定
El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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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文章 Elvis »

不管是醫死人或者自己過勞死,都是自己該死....承認這不平等待遇,也要承認醫師本身在台灣就是次等國民,自以為社會地位高人一等,實質上在很多層面下醫師是被剝削也不被保護和保障.....在法律底下,只管是非並無人情可言,別的行業有,但唯獨醫師沒有,不管寫多少不滿的文章,外界不會有人理會....悲慘
當某某院長某某長等等的人...他們只覺得自己以前也這樣你們也該點點點xxx,過來人都不愛護珍惜這些國寶,又如何讓其他人珍惜你們......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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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文章 kwojohn »

空空空 寫:
mdma 寫:
hitachi 寫:看起來"併發症"好像不被法院承認
為什麼脂肪栓塞可以事先預防???
而且就算病人承諾"會死也要開"
法院也認為這種承諾無效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還有人在台灣做外科......

真的很悲哀的外科生涯!以現在的台灣仇醫環境來看
只要持續有開刀行為,注定將會被告!
放下手術刀,出來加入開業行列吧!

開業不等於不開刀,有些開業醫照樣開刀
不開刀,要下定相當大的決心
當你決定不開刀的那一刻,
就代表你要放棄好幾年努力的成就 (技術、知識與經驗)
是一個很痛苦而無奈的決定

不會啦...九年國教學的東西...
高中三年加上大學七年學的東西...
現在也都很少用到了...沒啥好可惜的...
學習就是一種不斷精進與不斷忘記的過程... (GOODJOB)
huangjau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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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桃園

Re: 【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文章 huangjauwen »

以目前台灣仇醫的環境
奉勸大家別開刀了
要開的轉去國外開吧
甚麼
沒錢
那真是無能為力了...........
那只能回歸自然過程了
開刀併發症都算醫師搞的
誰還開呀????
w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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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高點法律】「告知義務」和「術前評估義務」並非「注意義務」─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文章 wtk »

要怪就怪 咱們台灣的外科醫療水準太高了.
法官檢察官都以為 外科醫師無所不能.
稍有閃失. 管你什麼併不併發症.
惟醫師是問.

所以 外科醫師們 , 放下屠刀吧.
讓台灣的外科水準 倒退十年.
台灣人就不會用高標準來對待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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