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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7:50 am
熊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10716

【綜合報導】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涉性侵日籍女大學生,日前被檢方聲押,但法官僅以五萬元交保,謝男事後還無恥稱是一夜情,導致被害人悲憤泣訴:「台灣司法草率,讓我無法理解!」這起形同司法國恥的離譜發展,引發輿論痛批,高院昨下午受理檢方抗告,火速撤銷板橋地院的交保裁定發回重裁,地院雖立刻命警方逮人,但謝男猶如人間蒸發。


受害日本女大生昨不滿表示:「怎麼可以做錯事還跑掉!」她的男友則說,「太晚了!之前說他(謝嫌)不會逃亡,但放他出來後,他不就逃了嗎?」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痛斥:「亡羊補牢為時已晚!人已經逃走了?誰來負責!」並指謝男逃竄時,甚至可能因壓力過大而再犯。


妻娘家一併監控
板橋地院昨晚7時開出傳票與拘票給新北市土城警方,但檢方下午就先緊急限制謝男出境,警方下午也動員數十名警力,在土城區謝男住處、其父母親住處,及謝男可能出沒的多個地點監控,另因謝男曾向家人表示:「已在『住家』附近打工,要父母不要擔心。」警方不排除他可能逃到妻子台東娘家,一併監控。
而昨晚當警員持拘票、傳票到謝男交保時被限制住居的住處抓人時,謝妻說:「丈夫下落不明!」板橋地院獲報後,通知警方將先前替丈夫辦保的謝妻,以具保人身分送到板院溝通,盼她能積極協助找人。一旦謝男到案,將馬上重開羈押庭審理是否羈押,但至今凌晨,謝男仍似人間蒸發,警方仍漏夜搜捕中。
此案起因一名日籍女大生本月11日晚上到土城找男友迷路,謝東憲(41歲)駕計程車將她載往土城山區性侵得逞。檢警重回現場查扣衛生紙等證物,並在被害人上衣及短褲,都驗出謝男精液反應,循線將謝男逮捕。


無恥稱「一夜情」
謝男到案辯稱女學生主動以身體交換車資,板檢認為鬼扯,以涉犯重罪聲押,法官盧軍傑認為涉犯重罪不能當聲押唯一理由,改以5萬元交保。謝男交保後接受媒體電訪還高調稱和被害人是一夜情。被害人憤怒透過媒體反駁,泣訴:「台灣司法草率,讓我無法理解!」瞬間引爆無數網友痛責「恐龍法官事件重演」,板院總機也被抗議電話塞爆。
板檢不服交保裁定,昨上午提出抗告,高院下午近五時馬上撤銷板院交保裁定,認為人有「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且謝男是計程車司機,交保在外還可能有再對其他婦女下手的風險,撤銷原裁定,發回板院更裁。


恐龍法官遭砲轟
律師林夙慧預料,板院傳喚謝男到案後將收押他。網友們痛批法官交保理由離譜,運將垃圾,但法官更垃圾,「難怪台灣真是性犯罪者的天堂!」多數網友說,「搞不好已經在對岸啦!」民間司改會理事長林峯正說:「若被告已逃亡,也等於給法官一個教訓。」法官盧軍傑昨不願就此案回應。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7:51 am
熊哥
我打賭將來如果宣判,他的刑期加罰金一定比[救人未遂]的醫師少......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7:57 am
易理
法官的心證不是認為沒有逃亡之虞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v41s.html

怎麼人就不見了勒???
踹共!!!...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8:05 am
熊哥
易理 寫:法官的心證不是認為沒有逃亡之虞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v41s.html

怎麼人就不見了勒???
踹共!!!...

他可以繼續[臨床上誤判]下去,你又能奈何 ? 你是不能容許絲毫誤判的...即使醫審會說你沒事, 他也可以判你有事 ! 你咬他 ?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8:51 am
咖大
當初法官在做出裁量時
根據個人主觀做出這樣處置
但是就因為個人主觀
換了另一個法官
或許就有截然不同的做法
在做出這種裁決前
到底只是單純以法條解釋
還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做考量

以負面影響而言
單身女性乘客搭乘大台北地區計乘車意願大幅降低
外籍人士會對來台觀光存有戒心
尤其是搭計程車時
從捷運站出來就搭上壞人的計乘車
這對台灣的形象傷害有多大
顯然不在法官考量中
F4及飛輪海努力去日本招徠櫻花妹來台觀光
一夕破功
法官幹得好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10:01 am
易理
熊哥 寫:
易理 寫:法官的心證不是認為沒有逃亡之虞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v41s.html

怎麼人就不見了勒???
踹共!!!...

他可以繼續[臨床上誤判]下去,你又能奈何 ? 你是不能容許絲毫誤判的...即使醫審會說你沒事, 他也可以判你有事 ! 你咬他 ?

換句話說
法官當自己是人(可以誤判),當醫師是神???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10:08 am
vsdog
令人吐血的是
竟有同事覺得判的合理 (怒火中燒)
這社會有病的人真多 (打小人)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10:25 am
阿寬
法官出包誤判沒有刑責,不用賠錢.... (打小人)

心證都是主觀判定,

是否有比較科學客觀的判定方式?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10:27 am
514
vsdog 寫:令人吐血的是
竟有同事覺得判的合理 (怒火中燒)
這社會有病的人真多 (打小人)


法律偶是不懂啦,當然現在嫌犯落跑,法官裁定交保可議.
但是,檢方不應該檢討嗎?程序正義也要顧及ㄚ!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1:24 pm
Sawa
因果關係
A-->性侵B
B告A
C法官介入-->依自由心證-->交保A
A-->消失不見

問題1. 萬一A永遠消失不見.或是畏罪自殺. 請問依因果關係以及介入阻斷, 是否B可以對C法官要求求償.
問題2. 請問B對C法官要求求償成立之後. 依上次台灣大車隊司機殺人事件案例判決. C法官的聘僱單位是否可以要求連帶賠償.

看來看去都是全民輸

Re: 火速撤銷交保 性侵日女 色司機失聯

發表於 : 週六 7月 16, 2011 4:01 pm
ken87642011
法官=在法律保障下,可以玩弄法律的官.

有法律保障,所以怎麼玩也不會有責任.
既然是官,就是有權殘民以逞個人之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