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不解的北市勞工局回覆
發表於 : 週一 7月 11, 2011 10:22 am
小妹於6/22針對工時規定向勞工局提出建議,
當然,官腔的回覆早已預期.
但勞工局於今日的回覆實在叫我不解,
這樣的回覆需要花該局將近一個月的工作時間…
醫師連基本工作權的保障都要交給契約自由原則處理,
不知道哪個醫院有在和住院醫師真正地談工作權保障,工時上限,基本福利等等?
那勞工局怎麼不連民法請求權依據是哪一條順便提出指導呢?
以下是我的建議與勞工局回覆內容:
申訴標題:住院醫師工時限制
申訴問題:
我先生是XX醫院住院醫師,他每月工時有350小時.報紙報導"醫護人員下次出勤需間隔至少十二小時",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值班完隔天是繼續上班到晚上.連續36小時沒睡覺的血汗住院醫師比比皆是;再者,住院醫師也不是勞基法的適用對象,若是醫院一句"人力不足",一樣硬凹醫師,又能有甚麼罰則?若真的沒有罰則,或是所謂"重罰"3萬元之類的,資方會怕嗎?希望能給專業醫生一個合理的職業環境,而不是只能淪為血汗醫師.
回覆內容: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有關您的疑問,茲說明如下: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2月31日(87)台勞動一字第05965號公告:「下列各業及工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其餘一切勞雇關係,自即日起適用該法...二、不適用之各業工作者:...(七)、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臺端身份應屬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醫師與該醫院會間之爭議應為「民法」的範疇。
承上,有關 臺端與醫院間之爭議,建議另循司法訴訟途徑或洽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協助處理,以謀解決,另亦可向本府聯合服務中心申請提供法律諮詢(TEL:02-27256168或1999轉6168),以應實需。
當然,官腔的回覆早已預期.
但勞工局於今日的回覆實在叫我不解,
這樣的回覆需要花該局將近一個月的工作時間…
醫師連基本工作權的保障都要交給契約自由原則處理,
不知道哪個醫院有在和住院醫師真正地談工作權保障,工時上限,基本福利等等?
那勞工局怎麼不連民法請求權依據是哪一條順便提出指導呢?
以下是我的建議與勞工局回覆內容:
申訴標題:住院醫師工時限制
申訴問題:
我先生是XX醫院住院醫師,他每月工時有350小時.報紙報導"醫護人員下次出勤需間隔至少十二小時",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值班完隔天是繼續上班到晚上.連續36小時沒睡覺的血汗住院醫師比比皆是;再者,住院醫師也不是勞基法的適用對象,若是醫院一句"人力不足",一樣硬凹醫師,又能有甚麼罰則?若真的沒有罰則,或是所謂"重罰"3萬元之類的,資方會怕嗎?希望能給專業醫生一個合理的職業環境,而不是只能淪為血汗醫師.
回覆內容: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有關您的疑問,茲說明如下: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2月31日(87)台勞動一字第05965號公告:「下列各業及工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其餘一切勞雇關係,自即日起適用該法...二、不適用之各業工作者:...(七)、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臺端身份應屬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醫師與該醫院會間之爭議應為「民法」的範疇。
承上,有關 臺端與醫院間之爭議,建議另循司法訴訟途徑或洽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協助處理,以謀解決,另亦可向本府聯合服務中心申請提供法律諮詢(TEL:02-27256168或1999轉6168),以應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