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成DOP當DEHP賣? 環保署:是正名 非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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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成DOP當DEHP賣? 環保署:是正名 非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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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6/06 02:39 郭石城、陳世宗、李宗祐、王莫昀/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郭石城、陳世宗、李宗祐、王莫昀/綜合報導】


塑化劑風波擴大,環保署已將DEHP提高管制等級為第一類毒品,律師邱彰五日語出驚人指出,業界早就將更毒的DOP魚目混珠當作DEHP販賣,她質疑這一波塑化風暴汙染源可能不只是容易代謝的DEHP。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長林建輝指出,DOP包括DNO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和DEH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聯成發函給客戶的通知書應是把該公司生產供應的DOP「正名」為DEHP,而非「更名」逃避稽查,因為目前查過的產品都沒有發現DNOP。


聯成回應指出,早年DOP是各種塑化劑的泛稱,其中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是最大宗,業界習慣稱DOP,所以沿用,實際上銷售給客戶的是DEHP。


聯成表示,後來環保署公告將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列為第一類毒化物管制,為避免DNOP與DOP名稱混淆,造成錯誤申報,公司自九十六年三月起,將泛稱為DOP之中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更名為DEHP,中文名稱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以及配方都不變,並非魚目混珠。


林建輝證實,環保署上周五接獲檢舉,包括聯成在民國九十六年三月發函給客戶的通知書,並責成北區環境督查大隊派員到聯成三條生產線採樣分析。檢舉案若屬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可處一百萬到五百萬元罰款,並移送檢調單位偵辦涉及偽造文書刑責,可能面臨三年以下徒刑,是否涉及「致人於傷」也由檢調併案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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