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公司老總叫子女不要吸煙 煙包都寫明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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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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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公司老總叫子女不要吸煙 煙包都寫明有害

文章 stockk »

星島日報

(本報雪梨訊)有三子女的父親勸告子女不要吸煙,沒有新聞價值,但如果他是英美煙草公司澳洲公司的老總,為人父母者便值得要聽。「我會叫他們不要,絕對不要吸煙」,告魯(David Crow)本周在雪梨罕有地出席一個記者會時說。 被問及為何時?這位旗下擁有一些最暢銷牌子香煙如Winfield, 金邊臣和登希路的公司行政總裁直言不諱回答。 「它對你有害,煙包都這樣說」,他說。 「我有一名13歲,11歲和7歲大的,如果他們吸煙,我會直接了當叫他們‘不要吸煙’」。 但他認為香煙仍是合法的產品,所以要捍衛香煙的權利,反對簡化香煙煙包圖案的建議。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煙草公司老總叫子女不要吸煙 煙包都寫明有害

文章 施肇榮 »

stockk 寫:星島日報

(本報雪梨訊)有三子女的父親勸告子女不要吸煙,沒有新聞價值,但如果他是英美煙草公司澳洲公司的老總,為人父母者便值得要聽。「我會叫他們不要,絕對不要吸煙」,告魯(David Crow)本周在雪梨罕有地出席一個記者會時說。 被問及為何時?這位旗下擁有一些最暢銷牌子香煙如Winfield, 金邊臣和登希路的公司行政總裁直言不諱回答。 「它對你有害,煙包都這樣說」,他說。 「我有一名13歲,11歲和7歲大的,如果他們吸煙,我會直接了當叫他們‘不要吸煙’」。 但他認為香煙仍是合法的產品,所以要捍衛香煙的權利,反對簡化香煙煙包圖案的建議。


這又是一則菸害防制法修法的置入性新聞

吸菸有害健康

我是醫師,但我吸菸

我也會叫小孩不要吸菸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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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煙草公司老總叫子女不要吸煙 煙包都寫明有害

文章 施肇榮 »

stockk 寫:星島日報

(本報雪梨訊)~~~~但他認為香煙仍是合法的產品,所以要捍衛香煙的權利,反對簡化香煙煙包圖案的建議


有關強制香菸盒警告內容的釋憲文 :

解釋字號: 釋字第577號
解 釋 文:  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有積極表意之自由,及消極不表意之自由,其
保障之內容包括主觀意見之表達及客觀事實之陳述。商品標示為提供商品
客觀資訊之方式,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惟為重大公益目的所必要,仍得
立法採取合理而適當之限制。
  國家為增進國民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重視醫療保健等社
會福利工作。菸害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菸品所含之尼古丁及焦油
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另同法第二十一條對違反者處以罰
鍰,對菸品業者就特定商品資訊不為表述之自由有所限制,係為提供消費
者必要商品資訊與維護國民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並未逾越必要之程度,
與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均無違背
。又於菸品容器上應為上述之一定標示,縱屬對菸品業者財產權有所限制
,但該項標示因攸關國民健康,乃菸品財產權所具有之社會義務,且所受
限制尚屬輕微,未逾越社會義務所應忍受之範圍,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
之規定,並無違背。另上開規定之菸品標示義務及責任,其時間適用之範
圍,以該法公布施行後之菸品標示事件為限,並無法律溯及適用情形,難
謂因法律溯及適用,而侵害人民之財產權。至菸害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規
定,與同法第二十一條合併觀察,足知其規範對象、規範行為及法律效果
,難謂其規範內容不明確而違反法治國家法律明確性原則。另各類食品、
菸品、酒類等商品對於人體健康之影響層面有異,難有比較基礎,立法者
對於不同事物之處理,有先後優先順序之選擇權限,相關法律或有不同規
定,與平等原則尚無違背。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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