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三法上路 勞動人權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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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三法上路 勞動人權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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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三法上路 勞動人權新里程碑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5/06 07:55"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r1rv.html

「勞動三法上路 勞動人權新里程碑」(黃悅嬌報導)

所謂的「勞動三法」指的是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工會法,立法數十年沒修正,已不符時宜。但修法過程波折不斷,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97年、98年先後修正通過,工會法則是到了99年6月才三讀過關,「勞動三法」最後一塊拼圖終於到位!由於三法密切相關,並為配合子法修正,新修正的「勞動三法」在今年5月1號勞動節同步實施。總統馬英九表示,這是中華民國勞工史上劃時代的成就。『五月一號勞動節當天,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法,三法一起實施,是中華民國勞工史上劃時代動作。』

與勞動人權息息相關的這三大法案正式上路,但對九百萬勞工實質的勞動權益究竟多了哪些保障?

首先來看的是工會法,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說,工會法修正後,大幅放寬籌組工會限制,除了軍人與公務員不能組工會外,開放教師可籌組工會,但不能罷工。『以往有限制一些行業例如教師籌組工會,現在放寬教師可籌組產業工會與職業工會,另外我們放寬勞工籌組工會自主化規定,工會內部理監事的選任解任都由章程自己規範。』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進一步說明,新修正的工會法放寬勞工可跨公司參加產業工會,因此,派遣人員或中小企業員工的結社權仍可獲得保障。『中小企業的員工,如果企業內員工人數不足,或雇主反對時,他還是可以個人身份跨出公司參加產業別工會,包括派遺員工也一樣,可跨出企業範圍到外面參加產業工會,與媒體報導有出入,事實上是大幅放寬勞工的結社權。』

「團結就是力量」,相較於資方有豐沛的財力及資源為後盾,勞工如果獨自一人面對資方勢單力薄,「團結權」保障勞工參與工會,以組織力量讓勞方與資方能立於同等協商地位。而「團體協約」則是勞工團體與雇主或雇主團體所簽訂的書面契約,因此,雇主基於管理需求片面訂定的工作規則,若與團體協約牴觸是「無效」的。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表示,本次通過的團體協約法修正,明訂「誠信協商」原則,勞雇雙方都不得拒絕對方協商要求,必須在60天內提出對案回應。『以往團體協約部份締結率低,團體協約法也有訂有誠信協商原則,勞資雙方沒有正當理由不可拒絕對方提出誠信協商要求,這是團體協約法的一大進步。』

一旦發生勞資爭議,新通過的勞資爭議處理法大幅鬆綁罷工權:簡化罷工程序,以前必須召開會員大會,現在則放寬為只要無記名投票,過半數同意通過就可發動罷工;除了軍公教禁止罷工,其他行業都可罷工,但自來水、電力燃氣、醫院、銀行轉帳清算與證券期貨交易等行業,因屬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事業,因此被列為「限制罷工行業」,必須提出「必要服務條款」經主管機關核定才能罷工。電信事業也要維持基本通信服務,相關工會才能宣告罷工。

為了解決勞資爭議裁量效率及機制不足問題,新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也增加「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以往勞資爭議走訴願途逕,得耗上一年半載到兩年多時間,現在交付裁決後,期程大幅縮短,最快84天做出裁決。劉傳名說,裁決書經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現在增加獨任調解人及獨任仲裁人,用一人固專業的調解人或仲裁人來達到專業迅速有效處理勞資爭議,最重要的是不當勞動行為處理,若雇主對勞工或工會會員不利益待遇時,以往舊法他的規定沒有那麼明確,現在建立裁決機制,可做決定,若三十日內勞資沒意見送法院核定,與民事判決有同法法律效令,三法實施對勞工處境有相當幫助。』

勞資爭議處理法施行後,協助勞工跟雇主打官司的勞工權益基金也正式法制化。勞委會在98年5月爭取到行政院動用預備金撥付新台幣5000萬元成立勞工權益基金,在入法前已開始運作。勞委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推出勞工訴訟扶助專案,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到今年3月為止,已經幫勞工向雇主討回4億4千800萬元的血汗錢。『現在只要是被非法解,不給資遣、退休金、勞保以多報少、不重視勞工身體生命安全違反安衛法、打壓工會幹部都包括在內,甚至性別平法,免費打官司打到判決判定,到100年3月底為止,討回4億4千834萬6千元。』

『權利絕對沒有天上掉下來,一定爭取才有啊,對不對 』這是王如玄日前出席中華郵政工會模範勞工表揚大會時,針對勞團五一上街提出的回應,她強調勞團為了捍衛爭取權利上街,她百分之百尊重。但這句話從勞政最高行政首長口中說出,卻讓人感到莫名的沉重。「勞動三法」的上路是台灣勞動人權的里程碑,但在不對稱的勞資關係結構下,爭取合理的勞動條件、保障勞工基本權益、提升勞工勞動人權是一條沒有止盡的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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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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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動三法上路 勞動人權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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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醫工的勞動三權還漫漫長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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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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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動三法上路 勞動人權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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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輪到醫師可以被『施捨』納入勞基法?
悲哀啊!!!!!! (不要啊) (不要啊)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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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黑心島國

Re: 勞動三法上路 勞動人權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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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基本人權的白色奴隸請繼續受壓榨吧 ! (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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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動三法上路 勞動人權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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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早受報紙洗腦,總認為鐵路工人罷工妨礙了大家行的方便,是沒有社會責任、不道德的 (石化)

現在才知道,相對於資方,工人根本沒有任何籌碼可以跟資方對抗,沒有勞動三權的話,只有一輩子被壓榨,沒有機會得到應有而合理的待遇。

現在的醫工們,除非有本事不捧健保飯碗,有什麼籌碼對抗鴨霸的健保局?注定一輩子當醫奴 (無盡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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