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租金逾上限 租屋族可拒付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11 4:00 pm
newshine
租金逾上限 租屋族可拒付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274774.shtml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11.04.15 10:03 am


你家的房租太貴嗎?台北市議員周威佑、許淑華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多數民眾都不知道,法令對房屋租金有上限規定,根據土地法第97條規定,「房屋租金以土地及建築物申報總價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台北市地政處副處長曾秋木表示,土地法中規定的租金上限屬強制性規定,若租金超過上限,承租人可拒絕給付超過部分。民眾若有疑慮,可向地政處申請減定。地政處也允諾盡快建置網站,讓民眾了解合理的租金上限資訊,在此之前可撥打1999轉地政處地價科詢問。

許淑華針對台大、師大及政大等熱門租屋地點進行房租試算,以台大附近的汀州路巷內為例,法定租金上限約每坪680元,師大附近的雲和街,因公告地價較高,法定租金上限約959元,政大附近每坪只要469元,但實際上不少房子的租金卻都高過法定上限,有的甚至達一點五倍以上。

若以各行政區的5層樓、20坪住宅試算,台北市平均每坪租金上限最高為大安區,約為1090元,其次是中正區1017元。租金最便宜的兩個區分別是北投區的164元,及士林區的198元。

如何計算租金?周威佑、許淑華表示,民眾可以看房屋地價稅單上面的「地價總額」,或者是向地政機關查詢土地登記謄本上標示的資料計算,即為「公告地價」;至於「房屋現值」大致上可以房屋的課稅現值估算。將公告地價及房屋現值加起來,乘以百分之十,再除以12個月,就是法定房屋租金月租上限。

周威佑、許淑華指出,過去曾有案例因為房租價格爭議提起訴訟,其實,最方便的方法是向地政處申請減定,如果房東不服再由房東提訴訟。若房東仍不願意依地政處減定的金額收租,房客可向國稅局投訴。


中華民國有這一條法律喔
(咦)

Re: 租金逾上限 租屋族可拒付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11 4:05 pm
brian1968
中華民國的法律可多著呢

會不會執行又是另一回事

這新聞前幾周就在吵了

如同學長覺得國安問題是生育率太低

小弟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大家的薪水真的太低了

愈來愈覺得台灣快變菲律賓了

Re: 租金逾上限 租屋族可拒付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11 4:10 pm
無名氏
唯恐天下不亂 (omg)

Re: 租金逾上限 租屋族可拒付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11 4:50 pm
mowball
若房東仍不願意依地政處減定的金額收租,房客可向國稅局投訴

投訴甚麼?
逃漏租金嗎

房客可能被房東踢出去 (窮)

Re: 租金逾上限 租屋族可拒付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11 5:15 pm
image
太棒了 請認真執行 保證帝寶剩50萬一坪 (cheer)

Re: 租金逾上限 租屋族可拒付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11 5:51 pm
OYAYA168
brian1968 寫:中華民國的法律可多著呢

會不會執行又是另一回事

這新聞前幾周就在吵了

如同學長覺得國安問題是生育率太低

小弟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大家的薪水真的太低了

愈來愈覺得台灣快變菲律賓了



快了 (無盡漩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