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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2 pm
alexhuang1961
開車請小心不超速!


重要訊息--違規寬限大幅縮小 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4月15日開始實施 公路警察局表示,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從現行的 10 公里降為 3 公里。

本月15日開始實施。
違規寬限+/ -3公里
速限(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討論多時的高速公路行車速限已全面放寬! 而除了高速公路之外,交通部這次也提高包括:西濱以及部分東西向! 快速道路速限提高 10公里 ,至於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速限則是維持不變。 研議多時的放寬高速公路速限方案,上月終於在交通部長林陵三向立法院簡報之後,拍版定案! 並於本月15日開始實施。

新版本:國道一號仍然維持不變: 100公里。國道二號有兩種,機場系統交流道以西維持 90公里,以東則是從 90公里提高為 100公里。

國道三號有三種速限:中和交流道以北:維持 90公里不變, 中和到土城交流道從90提高為 100公里, 土城交流道以南,從100提高為 110公里,也成為全省速限最高的路段。

國道三號甲線(台北聯絡道),維持不變。 國道四號台中環線一律訂為 90公里, 國道八號台南環線,台南133號鄉道以西從70提高為 80公里,以東從 90公里提高為100公里。

國道十號高雄環線,燕巢交流道以西一律訂為 80公里,以東從 80公里提高為 90公! 里。

除了高速公路之外,西濱快速公路林口到觀音,口湖到七股,速限都從80提高 90 公里。 此外,已經完工通車的東西向快速道路,有八個路段也將速限提高 10公里 ,主要路段速限上限為 90公里。

也就是說以後駕駛人只要開時速 104公里即屬違規!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2 pm
alexhuang1961
真的假的?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4 pm
CityHunter88
(omg) (omg)
真的要小心點
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阿飄)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5 pm
TC
國一不是也早已提高到 110 了嗎?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5 pm
desktop
>交通部長林陵三( 中華民國第19任交通部部長,任期2002年2月1日 –
>2006年1月25日)

起碼四年前的舊新聞,如果實施老早就...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5 pm
brian1968
(壓力) (壓力) (壓力)
烏龜車會更多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難怪我覺得怪怪滴
桌大英明
看來是沒改才對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6 pm
hsu
他們的測速照相機有那麼準嗎?
不會有誤差嗎?

還有
國道一號中南部的速限是110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7 pm
TC
原來是舊聞, 貼文者要寫一下日期吧!

我記得很久以前有類似的謠傳..

什麼紅燈右轉要罰怎樣之類的, 後來說是網路謠言?

搜尋一下有這樣的標題:

"春節返鄉/國道速限寬限值縮為3公里?網路謠言小心別矇| 頭條新聞"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48 pm
brian1968
有些日系車時速表會灌水6~7公里
所以開到115都是安全的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54 pm
hsu
mazda是快樂表
真正時速比表速慢了10

cefiro誤差在3以內

XC70誤差在1-2以內

以上是在穩定速度下跟GPS比較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4:57 pm
image
hsu 寫:mazda是快樂表
真正時速比表速慢了10


cefiro誤差在3以內

XC70誤差在1-2以內

以上是在穩定速度下跟GPS比較

真的?(難怪很久沒接到罰單)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5:03 pm
hsu
image 寫:
hsu 寫:mazda是快樂表
真正時速比表速慢了10


cefiro誤差在3以內

XC70誤差在1-2以內

以上是在穩定速度下跟GPS比較

真的?(難怪很久沒接到罰單)


網路搜尋一下應該很多人都知道

不只mazda而已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5:09 pm
desktop
hsu 寫:
image 寫:
hsu 寫:mazda是快樂表
真正時速比表速慢了10


cefiro誤差在3以內

XC70誤差在1-2以內

以上是在穩定速度下跟GPS比較

真的?(難怪很久沒接到罰單)


網路搜尋一下應該很多人都知道

不只mazda而已


交通部新規定,不管進口國慘通通灌水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5:12 pm
image
desktop 寫:
hsu 寫:
image 寫:
hsu 寫:mazda是快樂表
真正時速比表速慢了10


cefiro誤差在3以內

XC70誤差在1-2以內

以上是在穩定速度下跟GPS比較

真的?(難怪很久沒接到罰單)


網路搜尋一下應該很多人都知道

不只mazda而已


交通部新規定,不管進口國慘通通灌水

奇怪 他把測速照像放水5公里不就得了 (樂奔)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5:33 pm
Cate
以前,警察大大就說過,沒有幾%誤差
超過就會罰,即使是1km也算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5:35 pm
newshine
這是很久以前的網路烏龍

有人故意寫的啦

基本上從來都不會從15日開始實施一些新法規啦

請謠言止於智者囉
(三八萌) (三八萌)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7:46 pm
wipten
應該是白痴妓者消息 .....

昨天在梅花道路上 開 120 km/hr 定速 被紅條子車用雷射打了2下 沒減速 也沒被攔下來 ............ (爽) (爽) (爽) (爽) (爽)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8:37 pm
空空空
newshine 寫:這是很久以前的網路烏龍

有人故意寫的啦

基本上從來都不會從15日開始實施一些新法規啦

請謠言止於智者囉
(三八萌) (三八萌)


+1

N年前的網路烏龍新聞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8:42 pm
judy
我幾乎2天就高速公路來回一趟, 限速110, 我都設定開120, 這樣子開好幾年了, 沒因為這樣子接過罰單


所以推論還是照舊限速+10不罰才對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9:38 pm
LionHsu
還是小心為妙

我朋友的volvo車錶速跟gps的一模一樣

定速118,還是被攔下來開單

高速公路,粉多雷射槍都已採照相或錄影方式,等照片洗出來再寄紀念照給用路人 (打小人)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4, 2011 5:10 pm
SHEN
國道超速寬限值降為3公里?網路謠言啦!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4/14 15:25"

一封四年前就流傳的網路信,最近又被網友轉寄,內容指出速限的違規寬限值,從現行的10公里降為3公里,也就是在100公里限速的路段,駕駛人開車時速超過104公里,就要開罰。國道警察局表示,網路傳言並不正確,寬限值一直維持時速10公里,不過,如果危害交通安全,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只要超速就要開罰。(杜大澂報導)

這封網路信件指出交通部長林陵三對於放寬部分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的速限拍版定案,接著提到違規的寬限值將大幅縮短,從現行10公里降為3公里,只要在限速100公里的路段,開到時速104公里就會遭到警方開罰。但林陵三早就不是交通部長了。

對於這封網路信的內容,國道警察局表示,這並非事實。警方進一步指出,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速限未達十公里,情節輕微,以勸導代替舉發。

不過,警方也表示,駕駛如果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車禍,就沒有寬限值的問題,只要超速就要取締開罰,呼籲民眾,還是按照規定比較保險。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4, 2011 5:14 pm
hsu
SHEN 寫:國道超速寬限值降為3公里?網路謠言啦!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4/14 15:25"

一封四年前就流傳的網路信,最近又被網友轉寄,內容指出速限的違規寬限值,從現行的10公里降為3公里,也就是在100公里限速的路段,駕駛人開車時速超過104公里,就要開罰。國道警察局表示,網路傳言並不正確,寬限值一直維持時速10公里,不過,如果危害交通安全,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只要超速就要開罰。(杜大澂報導)

這封網路信件指出交通部長林陵三對於放寬部分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的速限拍版定案,接著提到違規的寬限值將大幅縮短,從現行10公里降為3公里,只要在限速100公里的路段,開到時速104公里就會遭到警方開罰。但林陵三早就不是交通部長了。

對於這封網路信的內容,國道警察局表示,這並非事實。警方進一步指出,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速限未達十公里,情節輕微,以勸導代替舉發。

不過,警方也表示,駕駛如果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車禍,就沒有寬限值的問題,只要超速就要取締開罰,呼籲民眾,還是按照規定比較保險。


原來+10才開罰是有法令依據的
我還以為只是誤差值的關係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六 4月 16, 2011 11:47 am
david3471
alexhuang1961 寫:開車請小心不超速!


重要訊息--違規寬限大幅縮小 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4月15日開始實施 公路警察局表示,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從現行的 10 公里降為 3 公里。

本月15日開始實施。
違規寬限+/ -3公里
速限(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討論多時的高速公路行車速限已全面放寬! 而除了高速公路之外,交通部這次也提高包括:西濱以及部分東西向! 快速道路速限提高 10公里 ,至於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速限則是維持不變。 研議多時的放寬高速公路速限方案,上月終於在交通部長林陵三向立法院簡報之後,拍版定案! 並於本月15日開始實施。

新版本:國道一號仍然維持不變: 100公里。國道二號有兩種,機場系統交流道以西維持 90公里,以東則是從 90公里提高為 100公里。

國道三號有三種速限:中和交流道以北:維持 90公里不變, 中和到土城交流道從90提高為 100公里, 土城交流道以南,從100提高為 110公里,也成為全省速限最高的路段。

國道三號甲線(台北聯絡道),維持不變。 國道四號台中環線一律訂為 90公里, 國道八號台南環線,台南133號鄉道以西從70提高為 80公里,以東從 90公里提高為100公里。

國道十號高雄環線,燕巢交流道以西一律訂為 80公里,以東從 80公里提高為 90公! 里。

除了高速公路之外,西濱快速公路林口到觀音,口湖到七股,速限都從80提高 90 公里。 此外,已經完工通車的東西向快速道路,有八個路段也將速限提高 10公里 ,主要路段速限上限為 90公里。

也就是說以後駕駛人只要開時速 104公里即屬違規!

(咦) (咦) (咦)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9, 2011 11:40 am
polo
我藥師今天也這樣說
找到這裡, 還好是謠言 (樂奔)

倒是一般道路速限不定, 才容易上當
而且牌子只有一個, 有些還被樹葉擋住
沒注意到就慘了

Re: FW: 高速公路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 即屬違規

發表於 : 週二 5月 03, 2011 5:20 pm
SUNNYHEALTH
好險是謠言
但是好像某一年度之後出產的國產車
車速表都會比GPS少
(GOOD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