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一 3月 14, 2011 5:19 pm
oldtype
話說衛生局上個月來個公文,大要就是衛生所公衛護士陪同嚴重病人就醫時,在急診等待時間太長,超過20-30分鐘,希望改善,且副本發到衛生署。
然後要處理公文啦,打電話問承辦人是哪一天的事情,第一次問吱吱嗚嗚,第二次問說了兩個日期,然後,都是小弟我值班,雖然有點early dementia 我可不記得有晚到....
衛生局的大人們都喜歡玩整人遊戲來建立官威嗎? (咦)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一 3月 14, 2011 5:38 pm
台北客
以前醫院的護士
在澳洲得到蜂窩性組織炎去掛急診
從上午等到傍晚才看到醫生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一 3月 14, 2011 7:06 pm
lupin
調監視錄影帶或護理記錄給他一記回馬槍。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15, 2011 10:31 am
空空空
主旨:回復貴局XX年XX月XX日 XXXX號文。

說明:

一、經查貴局所指當日就診之病患資料,依衛生署所公布之「急診五級檢傷份類基準」,分類為第X級,屬於XX級 (非緊急/次緊急......),當時有較高級之檢傷分類傷患須優先處理,須待其生命跡象穩定後,始能處理較不緊急之病患。

二、造成貴局人員不便,深感遺憾。但急診乃是緊急者優先處理,不是依到達急診之先後順序處理,望請見諒。

附件:急診五級檢傷份類基準

(可下載列印出來 )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15, 2011 10:32 am
鳴人
空空空 寫:主旨:回復貴局XX年XX月XX日 XXXX號文。

說明:

一、經查貴局所指當日就診之病患資料,依衛生署所公布之「急診五級檢傷份類基準」,分類為第X級,屬於XX級 (非緊急/次緊急......),當時有較高級之檢傷分類傷患須優先處理,須待其生命跡象穩定後,始能處理較不緊急之病患。

二、造成貴局人員不便,深感遺憾。但急診乃是緊急者優先處理,不是依到達急診之先後順序處理,望請見諒。

附件:急診五級檢傷份類基準

(可下載列印出來 )

寫得好! (GOODJOB)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15, 2011 4:19 pm
cheetah
oldtype 寫:打電話問承辦人是哪一天的事情,第一次問吱吱嗚嗚,第二次問說了兩個日期


自己都不清楚是哪天的事,就發文要別人改善? (咦)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15, 2011 5:04 pm
chehankimo
[quote="空空空"]主旨:回復貴局XX年XX月XX日 XXXX號文。

說明:

一、經查貴局所指當日就診之病患資料,依衛生署所公布之「急診五級檢傷份類基準」,分類為第X級,屬於XX級 (非緊急/次緊急......),當時有較高級之檢傷分類傷患須優先處理,須待其生命跡象穩定後,始能處理較不緊急之病患。

二、造成貴局人員不便,深感遺憾。但急診乃是緊急者優先處理,不是依到達急診之先後順序處理,望請見諒。

衛生局可以管醫院 所以當然要你回覆改善
衛生局要是不管民眾投訴 可能會被市長或媒體K個滿頭包
市長要是不K衛生局 可能會被民代或媒體K
因為民代或媒體:我們要對選民/民眾負責阿

只是所謂的選民/民眾的定義並不包括醫師護士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15, 2011 7:28 pm
smallant
空空空 寫:主旨:回復貴局XX年XX月XX日 XXXX號文。

說明:

一、經查貴局所指當日就診之病患資料,依衛生署所公布之「急診五級檢傷份類基準」,分類為第X級,屬於XX級 (非緊急/次緊急......),當時有較高級之檢傷分類傷患須優先處理,須待其生命跡象穩定後,始能處理較不緊急之病患。

二、造成貴局人員不便,深感遺憾。但急診乃是緊急者優先處理,不是依到達急診之先後順序處理,望請見諒。

附件:急診五級檢傷份類基準

(可下載列印出來 )

給三空大師拍拍手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15, 2011 8:12 pm
MK
oldtype 寫:話說衛生局上個月來個公文,大要就是衛生所公衛護士陪同嚴重病人就醫時,在急診等待時間太長,超過20-30分鐘,希望改善,且副本發到衛生署。
然後要處理公文啦,打電話問承辦人是哪一天的事情,第一次問吱吱嗚嗚,第二次問說了兩個日期,然後,都是小弟我值班,雖然有點early dementia 我可不記得有晚到....
衛生局的大人們都喜歡玩整人遊戲來建立官威嗎? (咦)

不告不理...

三空大師的資料寫給他就好了...

順便『教育』一下承辦人員...

******************
這種東西其實在承辦人員那邊就可以先取消掉的...

擾民!!!!!!!!!!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三 3月 16, 2011 2:08 am
wipten
鬼島 8 7 水災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29, 2011 11:24 am
oldtype
沒寫清楚 是精神科嚴重病人
這個公文來了之後的後遺症就是 只要有弊科的病人公衛護士先聯絡
急診就會急call...
然後院長下令要檢討嚴重病人通報流程
衛生局又來文要求 要有嚴重病人緊急安置流程及辦法
精神衛生法好像規定負責單位是主管機關 啥時變成責任醫院要生辦法出來
還問說縣內床位和外縣市轉送誰負責聯絡...
腦殘我是不會開294重大卡的...orz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29, 2011 11:28 am
巧克力威力旺卡
(打小人) (打小人)
oldtype 寫:沒寫清楚 是精神科嚴重病人
這個公文來了之後的後遺症就是 只要有弊科的病人公衛護士先聯絡
急診就會急call...
然後院長下令要檢討嚴重病人通報流程
衛生局又來文要求 要有嚴重病人緊急安置流程及辦法
精神衛生法好像規定負責單位是主管機關 啥時變成責任醫院要生辦法出來
還問說縣內床位和外縣市轉送誰負責聯絡...
腦殘我是不會開294重大卡的...orz



(打小人)

Re: 小小不爽

發表於 : 週二 3月 29, 2011 11:35 am
mdma
oldtype 寫:話說衛生局上個月來個公文,大要就是衛生所公衛護士陪同嚴重病人就醫時,在急診等待時間太長,超過20-30分鐘,希望改善,且副本發到衛生署。
然後要處理公文啦,打電話問承辦人是哪一天的事情,第一次問吱吱嗚嗚,第二次問說了兩個日期,然後,都是小弟我值班,雖然有點early dementia 我可不記得有晚到....
衛生局的大人們都喜歡玩整人遊戲來建立官威嗎? (咦)

哈,你也psy的啊!
若在私人醫院還好,老闆可以當後台,對話窗口都是「長」字輩
若在公家醫院...連職員都可以唸你,一天到晚會生鳥氣
習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