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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陸客提國賠依法無據

發表於 : 週四 11月 04, 2010 5:33 pm
MK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g9vo.html

更新日期:2010/11/04 16:05
法務部長曾勇夫認為在平等互惠原則下,陸客「似乎應該可以」提出國賠申請,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批評曾勇夫罔顧法理,陸客若要請求國賠,依法須修正國賠法才能比照外國人適用,且兩岸在賠償案件上從未有互惠慣例,質疑曾勇夫刻意放風聲試探輿論反應。(黃悅嬌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士若要比照外國人待遇,應在相關法律中明訂。目前國賠法第15條對外國人提請國賠有基本規定,也就是在有條約或有慣例時,可以適用國賠,但除非修法讓大陸人士準用,否則陸客請求國賠依法無據。『應先訂條約,先修國賠法,準用外國人才能,他講這話錯誤法理,也是對國賠法錯誤引用,他講這個話是試水溫。』


管碧玲說,不論是近期的三聚氰胺毒奶粉求償,或是早年的千島湖慘案,都看不到兩岸互惠或慣例,中方對於台灣人民在大陸地區受害連民事賠償都沒有,更別說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