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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3萬月餅 要公費報銷一半

發表於 : 週二 9月 07, 2010 8:13 pm
gucci37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5833288.shtml
買3萬月餅 要公費報銷一半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 2010.09.07 03:36 am


上月底台中市長胡志強到台中縣為弱勢團體促銷中秋月餅,喊出買1萬元以上可合照,台中縣政府某官員當場喊出「3萬元」,並上台合照,鋒頭出盡,但事後在昨天卻簽公文,表示個人只出一半,請處室負擔一半,事情傳出惹人非議。

這名官員表示,3萬元支持購買弱勢月餅,其中1萬5000元捐給八八水災民,由他自掏腰包,另一半是要送媒體與處室同仁,這屬於「因公應酬」,可以特支費來報銷,程序完全合法,對這些流言,他感到氣憤又氣餒。

台中縣府幫弱勢團體販賣中秋月餅,台中市長胡志強也趕來站台,還幫忙賣,要縣府公務人員加油,愛心不落人後,此時司儀喊出「買1萬元以上,就可以跟市長合照!」在一片寂靜聲中,這名縣府官員當場舉手表示「市長,我買3萬元,我要跟您合照!」

當場讓胡志強很有面子,招手說:「太好了,來!」台中縣長黃仲生也開心地露出笑容讚許說:「好,很有愛心!」部分與會人員雖私下議論認為有「官場現形」的意味,但也多人覺得「肯掏腰包做愛心,還是很值得鼓勵!」

只是事後社會處遲未拿到這筆3萬元帳款,昨又傳出這名官員已送上單據,要求這是幫處室做公關,他自己願付1萬5000元,但另一半應由處室「因公應酬」報公帳。

該處的處長昨已立即將單據退回,表示如要購買月餅做公關,應該事先申請,且出具是處室名義。同仁也私下說,當天這名主管鋒頭出盡,事後卻要公費買單,實在沒有道理。

Re: 買3萬月餅 要公費報銷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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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