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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用來對付非學法的人?

發表於 : 週日 9月 05, 2010 8:58 pm
歌劇迷
六律師舉布條 馬:善用民主

更新日期:2010/09/05 02:18 李義/高雄報導

中國時報【李義/高雄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日出席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致詞時,台下有六名律師舉布條抗議,他冷靜地繼續演說,最後以......維安人員則罕見地未如過往般強力排除,只是緊靠在抗議律師身旁,由大會工作人員進行勸說。

......

維安人員早已獲情資知道抗議者全部是律師,一改過去強力排除執勤方式,只是緊貼著抗議律師......

郭憲彰表示,長期以來,舉布條抗議就會遭限制並移送法辦,但是抗議只是行使人民表達意見權利,同時也讓馬英九自我反省。他強調,過去兩年律師節活動皆必須經過金屬探測門檢查,完全沒有人權,抗議只是維護律師基本人權與尊嚴。

廖虹羚說,嘉義高中學生抗議就遭留置,抗議行動只是凸顯維安人員執勤有雙重標準;劉思龍說,若維安人員阻止表達言論自由,就是現行犯。

......(節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cf6p.html

Re: 法律是用來對付非學法的人?

發表於 : 週日 9月 05, 2010 9:02 pm
歌劇迷
馬先生的維安人員對這六位律師的態度,為什麼大不同於對其他抗議的人?是因為他們都懂法,所以嚇唬不得?

原來,阻止人民抗議的政府人員,就是現行犯!!

這六位律師給了台灣人民寶貴的一課。




中國時報【李義/高雄報導】 寫:六律師舉布條 馬:善用民主

更新日期:2010/09/05 02:18 李義/高雄報導

中國時報【李義/高雄報導】



維安人員早已獲情資知道抗議者全部是律師,一改過去強力排除執勤方式,只是緊貼著抗議律師......

郭憲彰表示,長期以來,舉布條抗議就會遭限制並移送法辦,但是抗議只是行使人民表達意見權利,同時也讓馬英九自我反省。他強調,過去兩年律師節活動皆必須經過金屬探測門檢查,完全沒有人權,抗議只是維護律師基本人權與尊嚴。

廖虹羚說,嘉義高中學生抗議就遭留置,抗議行動只是凸顯維安人員執勤有雙重標準;劉思龍說,若維安人員阻止表達言論自由,就是現行犯。

......(節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cf6p.html

Re: 法律是用來對付非學法的人?

發表於 : 週日 9月 05, 2010 9:06 pm
chichang
回標題
確實如此。

Re: 法律是用來對付非學法的人?

發表於 : 週一 9月 06, 2010 7:53 am
desktop
從有法律時代到現在,都沒有變 (偽可愛)

Re: 法律是用來對付非學法的人?

發表於 : 週一 9月 06, 2010 8:21 am
歌劇迷
desktop 寫:從有法律時代到現在,都沒有變 (偽可愛)


昨天晚上我看完這則新聞想了一會:難怪陳水扁當初沒有強制驅離紅衫軍--原來,他們不全然是非法的。我曾經因(紅衫軍事件)以為陳水扁心胸寬大。

然而,反過來看,馬政府是否有欺負不懂法律人民的嫌疑呢?那些因為抗議而被請去有關單位而嚇得半死的小民.......難道是被白嚇的?

對付這些非法律人,馬先生用的是什麼手段?


PS:我至今無法忘記陳雲林來台事件。我想,我的學生也永遠無法忘記。

Re: 法律是用來對付非學法的人?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24, 2024 2:39 a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