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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10:52 am
Sawa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6/18 04:1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在餐廳包廂內舉行結婚喜宴不算是公開儀式!

台南縣一對新人在餐廳包廂辦喜宴、向親友表明有結婚意思。男方事後主張無公開儀式、婚姻不成立。台南高分院法官查認縱然新人表明結婚之意,但是在隱密性較高的包廂宴客、也未擺結婚照或喜幛,一般不特定人難以認知是結婚典禮,判決「婚姻不成立」。

法官認定未公開 女反駁

張女反駁說,與李男已於96年3月19日中午在南縣一家餐廳包廂公開宴請她娘家親友,現場有2位以上證人,可以認定是公開結婚儀式,兩人婚姻是成立的!

高分院法官審認,一般餐廳包廂為保有客人用餐隱私,除服務人員送餐必要,通常會關閉包廂門戶;當天包廂現場未擺設「新人結婚照」或「喜幛」,一般人難以從包廂內宴客觀察出是結婚典禮;法官據此認定無公開結婚儀式、婚姻不成立。

法界人士表示,97年5月23日前,民法982條有關結婚效力規定是「儀式婚」,須有公開儀式與2人以上證人;但從97年5月23日起修正實施改為「登記婚」,即結婚須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10:55 am
Sawa
由這個案例可以知道
自由心證這個名詞應該被廢除。

當法官認定 所謂的[公開] 必須要[開門] ,我看完之後,真是不知如何說是好。
女方應該可以看看當時有沒發喜帖,不過男方都這樣了還是離了算了~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10:59 am
MK
Sawa 寫:由這個案例可以知道
自由心證這個名詞應該被廢除。

當法官認定 所謂的[公開] 必須要[開門] ,我看完之後,真是不知如何說是好。
女方應該可以看看當時有沒發喜帖,不過男方都這樣了還是離了算了~

怎麼會沒開門?!

不然怎麼進出包廂吃飯?!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11:02 am
Sawa
他有描述喔~服務生送餐不算呢!!
他的意思是,不能只有[自己人]知道,必須要[外人],[一看就知道]
這樣才算公開~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11:06 am
smallant

不食人間煙火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11:11 am
ortho
Sawa 寫:由這個案例可以知道
自由心證這個名詞應該被廢除。

當法官認定 所謂的[公開] 必須要[開門] ,我看完之後,真是不知如何說是好。
女方應該可以看看當時有沒發喜帖,不過男方都這樣了還是離了算了~

女方會這樣鬧,通常是跟錢有關啦!一定是贍養費談不攏!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11:16 am
newshine
Sawa 寫:由這個案例可以知道
自由心證這個名詞應該被廢除。

當法官認定 所謂的[公開] 必須要[開門] ,我看完之後,真是不知如何說是好。
女方應該可以看看當時有沒發喜帖,不過男方都這樣了還是離了算了~

還必須要男生開門
才是開喔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7:07 pm
amin30
smallant 寫:
不食人間煙火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8, 2010 7:43 pm
草帽小子
KTV 包廂算公開場所嗎
小吃部包廂算公開場所嗎

Re: 包廂辦喜宴 這個婚姻…不算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23, 2024 1:22 a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