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2, 2010 9:02 am
PIN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更新日期:2010/05/21 02:04

王己由/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檢調執行「學術掃黑」,查獲台大環工所教授林正芳、台大土木系教授郭振泰等人,涉嫌接受廠商昭凌工程顧問公司飲宴和花酒招待,洩漏工程底價,並在評選最有利標時為廠商護航。案經台北地院審結,依收受不正利益罪判處林正芳有期徒刑十年二月、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長張和平十一年、郭振泰潛逃發布通緝。


檢調四年多前,接獲檢舉,發現有國立大學教授,利用擔任公共工程評審委員的職務機會,接受廠商不正利益,涉及工程舞弊和護航,南北檢方分別執行「蠹蟲專案」學術掃黑行動,查獲不少教授涉嫌不法。


本案起於九十四年間,昭凌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黃通良(判刑一年),為求標到政府公共工程,刻意結交經常擔任工程評選委員的張和平及一些國立大學教授,招待他們打球、聚餐,經營關係。


後來行政院體委會為推動「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整建計畫」,欲委託專業廠商辦理委託管理暨環境影響評估技術服務案,昭凌公司為求標到國訓中心標案,就由張和平透過時任台大土木系水利組教授郭振泰(起訴後未到案),邀約該案的評選委員林正芳等人,在國訓中心標案進行評選前後,分別招待郭振泰、林正芳。


飲宴、喝花酒後,張和平洩漏標案底價;林正芳等人則予以護航,讓昭凌公司評選過關,並以和底價相同的三千六百萬元得標。


案經北院審理後,合議庭認定張和平、林正芳,雖然沒有收賄,但接受飲宴和花酒招待,屬於不正當利益,因作出違背職務的行為,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


有老大跳出來說: 有人該上倫理課程了嗎??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有人該放炮: XX 應潔身自愛嗎??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2, 2010 9:36 am
歌劇迷
我贊成學術掃黑。

但是,請不要只掃扁政府時代發生的人/事/物.......

只處理那幾年,無法不讓人有其他的聯想。


很多縣市政府,都跟學校的建O系/土O系有很密切的合作關係......某些土地的使用,是如何被背書的?又有多少人經過學術背書,得到龐大利益?

麻煩一下,好事做到底,全國清查,好嗎?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2, 2010 9:48 am
poki
當標案的評審委員是非真多, 還是能閃就閃,

開診斷證明是非也很多, 可惜是醫生宿命, 閃也沒地方閃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2, 2010 9:54 am
genome
話說 用人頭黑了教育部還是國科會研究經費的哪位大教授(們)
該送去判刑了吧
(完美計劃)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2, 2010 11:55 am
gucci37
PIN 寫: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更新日期:2010/05/21 02:04

王己由/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查獲台大環工所教授林正芳、台大土木系教授郭振泰等人,

依收受不正利益罪判處林正芳有期徒刑十年二月、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長張和平十一年、郭振泰潛逃發布通緝。

案經北院審理後,合議庭認定張和平、林正芳,雖然沒有收賄,但接受飲宴和花酒招待,屬於不正當利益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相對於前台北市市長將特別費公款貪污為私款家用獲判無罪,

該教授並沒有收賄,我是覺得這個判的過重。

而且醫師也常接受供應商飲宴招待 (不過應該沒有喝花酒),

如被認定因此而多開處方,是否以後也會面臨同樣的追訴?

我怎麼覺得最近不止仇醫,而且是反智?

好像共產黨,要把知識份子都打成臭老九?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2, 2010 4:27 pm
guest
PIN 寫: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更新日期:2010/05/21 02:04

王己由/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檢調執行「學術掃黑」,查獲台大環工所教授林正芳、台大土木系教授郭振泰等人,涉嫌接受廠商昭凌工程顧問公司飲宴和花酒招待,洩漏工程底價,並在評選最有利標時為廠商護航。案經台北地院審結,依收受不正利益罪判處林正芳有期徒刑十年二月、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長張和平十一年、郭振泰潛逃發佈通緝。


檢調四年多前,接獲檢舉,發現有國立大學教授,利用擔任公共工程評審委員的職務機會,接受廠商不正利益,涉及工程舞弊和護航,南北檢方分別執行「蠹蟲專案」學術掃黑行動,查獲不少教授涉嫌不法。


本案起於九十四年間,昭凌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黃通良(判刑一年),為求標到政府公共工程,刻意結交經常擔任工程評選委員的張和平及一些國立大學教授,招待他們打球、聚餐,經營關係。


後來行政院體委會為推動「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整建計畫」,欲委託專業廠商辦理委託管理暨環境影響評估技術服務案,昭凌公司為求標到國訓中心標案,就由張和平透過時任台大土木系水利組教授郭振泰(起訴後未到案),邀約該案的評選委員林正芳等人,在國訓中心標案進行評選前後,分別招待郭振泰、林正芳。


飲宴、喝花酒後,張和平洩漏標案底價;林正芳等人則予以護航,讓昭凌公司評選過關,並以和底價相同的三千六百萬元得標。


案經北院審理後,合議庭認定張和平、林正芳,雖然沒有收賄,但接受飲宴和花酒招待,屬於不正當利益,因作出違背職務的行為,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


有老大跳出來說: 有人該上倫理課程了嗎??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有人該放炮: XX 應潔身自愛嗎??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1
該向黃淑英立委, 程仁宏監委檢舉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9月 04, 2010 9:37 pm
lijen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058861

國民黨昭凌公司用性招待貪腐八千萬元被起訴!
發表時間 2007/12/14 10:21

國民黨黨營事業的「昭陵」工程顧問公司,以性招待及賄絡評審委員台大教授郭振泰、台大環境工程系教授林正芳、中國科技大學教授徐淵靜、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教授黃兆龍等,非法取得「M台灣計畫」,其中「寬頻管道建置計畫」兩件政府工程招標之底價,兩案共圖利八千萬元。

檢方查出,國民黨黨營事業的「昭陵」工程董事長黃通良,多次用性招待台大教授郭振泰等四名「叫獸」豪飲,在北投知名的吟松閣訂包廂聚餐,餐後還到高級酒店續攤享受溫柔滋味並由郭振泰在酒店當幹部的女友蔡詠晴,找來五個小姐陪酒,招待郭振泰、徐淵靜、林正芳、黃兆龍等教授。由於蔡詠晴應訊時,坦承每個小姐陪酒費是一萬五千元,事後卻收費超過十一萬元,檢察官因此認定酒宴後,確有教授被招待性交易。

「中科大」教授徐淵靜也參加「昭凌」公司董事長黃通良招待到上海、日本等地旅遊,更招待夏威夷高爾夫球之旅,至少花費二百七十八萬元。

徐淵靜擔任「寬頻管道建置案」評委時,護航「昭凌」以一千七百九十五萬元得標。林正芳、黃兆龍擔任「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整建計畫案」評委,也洩露底價給黃通良,「昭凌」以六千三百萬元得標,兩案共圖利八千萬元。

昭凌就是現在北市新生高架橋景觀工程的包商.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9月 04, 2010 9:43 pm
brian1968
genome 寫:話說 用人頭黑了教育部還是國科會研究經費的哪位大教授(們)
該送去判刑了吧
(完美計劃)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六 9月 04, 2010 10:47 pm
haowu15
奇怪!

這家公司有這種前科
怎麼單台北市這兩年就得標近三百億
這樣夠力

Re: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22, 2024 4:15 p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