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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外遇生子 判賠妻100萬

發表於 : 週二 4月 06, 2010 12:48 pm
fat
更新日期:2010/04/06 10:2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名主任級醫師,和廖姓女子婚後即經常熱吵、冷戰,兩人分居期間,名醫和醫院胡姓女職員發生婚外情,並生下兩名子女,板橋地方法院依通姦罪判決名醫和胡女2個月15天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也判兩人應共同支付廖女100萬元精神賠償金。


這位主任級名醫專攻腎臟科、正攻讀博士學位,發生婚外情於民國96年、98年各生下非婚生子女後,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板院民事法庭認為,名醫對婚姻破裂應負較大責任,因此駁回他的離婚請求。


此時廖女拒絕離婚,並告名醫和胡女通姦,要求兩人付400萬的精神賠償。胡女指出,她認識名醫十幾年,對名醫長期婚姻不睦「深表同情」,才由憐生愛,並生下子女。法院發現名醫確與胡女共組家庭,對廖女的精神造成痛苦。

還是不要太同情別人!! (omg)

Re: 名醫外遇生子 判賠妻100萬

發表於 : 週二 4月 06, 2010 3:15 pm
sheepin
前一段婚姻還沒離成

就不要先害別人 (壓力)

Re: 名醫外遇生子 判賠妻100萬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22, 2024 3:37 a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