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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11:19 am
由 MK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2o3r.html 更新日期:2010/03/25 00:07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保選票不會「只剩3%」,公務員考績制度忽然來個大轉彎,要10年得3丙才會飯碗不保。這聽在不少民間企業員工的耳裡,痛批公務員日子實在太好過,最好學學台積電和鴻海這些大企業,每年汰換3%人力,才能讓公務員皮繃緊,提高行政效率。
原本考試院訂出標準,表示公務員只要連續3年考績都在3%以下,也就是丙等3年就得被資遣。但為確保未來選票不會也只剩「3%」,最後政策大轉彎,又說只要公務員「功過相抵」,「一次優等」或「連續三年甲等」就可以抵一個丙,要10年累積3丙才得被資遣或強迫退休。
「10年3丙」又「功過相抵」,這等於公務員的鐵飯碗依然「不動如山」,走路機率幾乎是零。而政府想提升競爭力,卻連公務員的汰舊換新政策都搞不定,難怪有不少悲觀民眾的認為,這些對於公務員的政策都只是說說而已,不可能真的所有變動。
公務員「不動如山」,相較於民間企業在2009年初的裁員手段,更是形成強烈的對比!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汰換5%人力,面板友達也一口氣裁員5%,就連號稱幸福企業的奇美電也砍掉3至5%員工。全球電子代工霸主鴻海,更是靠每年的人力換血來維持競爭力。
就連郭台銘自己都曾在公開場合上表示,為保競爭力,企業每年一定都會做檢討,把最後幾個百分點,有時候是3%,有時候是5%,做一個淘汰換新。鴻海靠著不斷人力換血,從黑手一路成為全球電子代工一哥,相較之下,連公務員汰換都搞不定的政府,想提升行政效率、維持競爭力,更像癡人說夢話。(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欽旻、鍾武均)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11:30 am
由 hsu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11:49 am
由 老烏鴉
碰到選舉會轉彎的政策, 只會讓人更加瞧不起更加不信任這個政府...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12:20 pm
由 Ocean
躺著幹
吃到死的頭路
誰會認真做?
誰會放棄?
有辦法你就進入這個利益團體
沒辦法你就認了
難怪民怒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4:02 pm
由 youjf049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6:06 pm
由 sheepin
我不是公務人員
不過我想說,如果每年3%,只會讓公務機關永遠沒有新人
沒有背景的人永遠待不了幾年全都拿丙走光光
那些偷懶、勢利、靠關說的,絕對沒事
以後年輕人拼五年十年考進公家機關
如果不殷勤送禮巴結上司
不找議員立委關說
就準備吃丙掰掰
別以為弄個3%,就能改革腐朽的大機器
不從效率、工作完成度、請假天數下手
只把權力交給各單位主管
演戲給選民看罷了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8:10 pm
由 Vivian
sheepin 寫:我不是公務人員
不過我想說,如果每年3%,只會讓公務機關永遠沒有新人
沒有背景的人永遠待不了幾年全都拿丙走光光
那些偷懶、勢利、靠關說的,絕對沒事
以後年輕人拼五年十年考進公家機關
如果不殷勤送禮巴結上司
不找議員立委關說
就準備吃丙掰掰
別以為弄個3%,就能改革腐朽的大機器
不從效率、工作完成度、請假天數下手
只把權力交給各單位主管
演戲給選民看罷了
不管怎麼樣
爛戲就對了....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8:17 pm
由 紅鷹
sheepin 寫:我不是公務人員
不過我想說,如果每年3%,只會讓公務機關永遠沒有新人
沒有背景的人永遠待不了幾年全都拿丙走光光
那些偷懶、勢利、靠關說的,絕對沒事
以後年輕人拼五年十年考進公家機關
如果不殷勤送禮巴結上司
不找議員立委關說
就準備吃丙掰掰
別以為弄個3%,就能改革腐朽的大機器
不從效率、工作完成度、請假天數下手
只把權力交給各單位主管
演戲給選民看罷了
一步一步來
被淘汰的3%
如果都是新人
代表每年那些老鳥都要訓練新人
至少有些事情做
一不小心來幾個BACK比較強的新人
至少還有人要挫勒旦
不像現在
皇帝換來換去
太監老是這些人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6, 2010 11:32 pm
由 vinecristine
sheepin 寫:我不是公務人員
不過我想說,如果每年3%,只會讓公務機關永遠沒有新人
沒有背景的人永遠待不了幾年全都拿丙走光光
那些偷懶、勢利、靠關說的,絕對沒事
以後年輕人拼五年十年考進公家機關
如果不殷勤送禮巴結上司
不找議員立委關說
就準備吃丙掰掰
別以為弄個3%,就能改革腐朽的大機器
不從效率、工作完成度、請假天數下手
只把權力交給各單位主管
演戲給選民看罷了
到時候會拿丙等的就是原本乙等且沒背景的人
應該要詳訂條文規定,犯了哪些錯(如酒駕、貪污判刑、通緝.....)只能打丙等
且不能限比例,犯了天條只能丙等,10%的人犯了就10%全部丙等
不然,拿到丙等的大部分都是不該拿丙等的人!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六 3月 27, 2010 2:05 pm
由 WINDOW
為什麼大家會說公務員拿丙等的一定是沒背景的新人?
為什麼大企業一樣會有背景的員工,每年都要淘汰掉一批人卻沒有這樣的問題呢?
公務員用「拿丙等的一定是沒背景的新人」來當理由
代表他們心目中的負責打考績的主管全都是看關係來打考績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六 3月 27, 2010 10:12 pm
由 yoshi100
WINDOW 寫:為什麼大家會說公務員拿丙等的一定是沒背景的新人?
為什麼大企業一樣會有背景的員工,每年都要淘汰掉一批人卻沒有這樣的問題呢?
公務員用「拿丙等的一定是沒背景的新人」來當理由
代表他們心目中的負責打考績的主管全都是看關係來打考績
大企業是看業績,業績不好,被拔掉可能是主管
是的,我是公務人員,看多了,如果真的在這個體系下,大慨只有背景。
你想院長的兒子,副院長的女兒會吃丙嗎?
有些是你得罪了我,我在某些地方架拐子
這是逆淘汰,會結黨結派。看教師升等就知道了。
不信,戴遐齡今年拔掉的那個人去年還拿甲,
考「甲」主管被炒魷魚 體委會說合法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0,525 ... 32,00.html如果在大企業,誰會倒楣?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日 3月 28, 2010 12:14 am
由 WINDOW
yoshi100 寫:WINDOW 寫:為什麼大家會說公務員拿丙等的一定是沒背景的新人?
為什麼大企業一樣會有背景的員工,每年都要淘汰掉一批人卻沒有這樣的問題呢?
公務員用「拿丙等的一定是沒背景的新人」來當理由
代表他們心目中的負責打考績的主管全都是看關係來打考績
大企業是看業績,業績不好,被拔掉可能是主管
是的,我是公務人員,看多了,如果真的在這個體系下,大慨只有背景。
你想院長的兒子,副院長的女兒會吃丙嗎?
有些是你得罪了我,我在某些地方架枴子
這是逆淘汰,會結黨結派。看教師升等就知道了。
不信,戴遐齡今年拔掉的那個人去年還拿甲,
考「甲」主管被炒魷魚 體委會說合法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0,525 ... 32,00.html如果在大企業,誰會倒楣?
大企業也不是所有的部門都有業績可看
同理部分單位的公務員也可以看業績,業績不好一樣拔掉
戴遐齡不也是指責她拔掉的主管業務推動不力嗎?
院長的兒子,副院長的女兒在大企業一樣不會吃丙
在大企業中昇的應該比政府機構中還快,空降高位都沒問題
同樣在大企業中你得罪了我,我一樣在某些地方架枴子
戴遐齡的例子更可以證明:想拔掉一個人不需要丙
所以這不是3%的問題,而是主管的問題
公務員主管是否能像大企業主管一樣淘汰不適員工
反對3%的公務員讓人覺得所有公務員主管都是不值得期待
如果這些主管這麼差就該淘汰這些主管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一 3月 29, 2010 2:13 am
由 sheepin
WINDOW 寫:大企業也不是所有的部門都有業績可看
同理部分單位的公務員也可以看業績,業績不好一樣拔掉
戴遐齡不也是指責她拔掉的主管業務推動不力嗎?
院長的兒子,副院長的女兒在大企業一樣不會吃丙
在大企業中昇的應該比政府機構中還快,空降高位都沒問題
同樣在大企業中你得罪了我,我一樣在某些地方架枴子
戴遐齡的例子更可以證明:想拔掉一個人不需要丙
所以這不是3%的問題,而是主管的問題
公務員主管是否能像大企業主管一樣淘汰不適員工
反對3%的公務員讓人覺得所有公務員主管都是不值得期待
如果這些主管這麼差就該淘汰這些主管
個人認為,差異在於
私人企業中的「關係」,要有很大的關係的,才有用
但公務機構中,各種大大小小裙帶褲帶鞋帶,通通都有用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一 3月 29, 2010 8:30 am
由 image
sheepin 寫:WINDOW 寫:大企業也不是所有的部門都有業績可看
同理部分單位的公務員也可以看業績,業績不好一樣拔掉
戴遐齡不也是指責她拔掉的主管業務推動不力嗎?
院長的兒子,副院長的女兒在大企業一樣不會吃丙
在大企業中昇的應該比政府機構中還快,空降高位都沒問題
同樣在大企業中你得罪了我,我一樣在某些地方架枴子
戴遐齡的例子更可以證明:想拔掉一個人不需要丙
所以這不是3%的問題,而是主管的問題
公務員主管是否能像大企業主管一樣淘汰不適員工
反對3%的公務員讓人覺得所有公務員主管都是不值得期待
如果這些主管這麼差就該淘汰這些主管
個人認為,差異在於
私人企業中的「關係」,要有很大的關係的,才有用
但公務機構中,各種大大小小裙帶褲帶鞋帶,通通都有用
+1
應該說,私人企業能力(業績)和背景比是"八比二",公家機關反過來
因為"八"太大了,親戚不夠用,只好把舊識師承各種裙帶關係都算進去啦,尤其是師承,跟對老闆並且忠心耿耿才是成功的捷徑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二 3月 30, 2010 8:48 pm
由 RD
沒背景的不一定會得丙,
有背景的一定不會得丙.
就算用輪的,有背景的也一定不會得丙.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三 3月 31, 2010 10:20 am
由 jyuan
image 寫:sheepin 寫:WINDOW 寫:大企業也不是所有的部門都有業績可看
同理部分單位的公務員也可以看業績,業績不好一樣拔掉
戴遐齡不也是指責她拔掉的主管業務推動不力嗎?
院長的兒子,副院長的女兒在大企業一樣不會吃丙
在大企業中昇的應該比政府機構中還快,空降高位都沒問題
同樣在大企業中你得罪了我,我一樣在某些地方架枴子
戴遐齡的例子更可以證明:想拔掉一個人不需要丙
所以這不是3%的問題,而是主管的問題
公務員主管是否能像大企業主管一樣淘汰不適員工
反對3%的公務員讓人覺得所有公務員主管都是不值得期待
如果這些主管這麼差就該淘汰這些主管
個人認為,差異在於
私人企業中的「關係」,要有很大的關係的,才有用
但公務機構中,各種大大小小裙帶褲帶鞋帶,通通都有用
+1
應該說,私人企業能力(業績)和背景比是"八比二",公家機關反過來
因為"八"太大了,親戚不夠用,只好把舊識師承各種裙帶關係都算進去啦,尤其是師承,跟對老闆並且忠心耿耿才是成功的捷徑
私人企業有賺錢的壓力,
硬是用了無能的親屬,
公司營運出問題,
敢冒這個險的人自然少...
最多安插個不重要的位置......
而且好的員工可以幫企業賺到更多的$$,
當然能力被重視的比例會高很多…
不過...公務員...
好像沒這種倒店的壓力...
我找個親戚如果智商18, 只知道拿起右手把章蓋下去,
也不會有什麼公司倒閉的問題發生...
那我又有什麼好怕的?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三 3月 31, 2010 11:29 pm
由 vinecristine
vinecristine 寫:sheepin 寫:我不是公務人員
不過我想說,如果每年3%,只會讓公務機關永遠沒有新人
沒有背景的人永遠待不了幾年全都拿丙走光光
那些偷懶、勢利、靠關說的,絕對沒事
以後年輕人拼五年十年考進公家機關
如果不殷勤送禮巴結上司
不找議員立委關說
就準備吃丙掰掰
別以為弄個3%,就能改革腐朽的大機器
不從效率、工作完成度、請假天數下手
只把權力交給各單位主管
演戲給選民看罷了
到時候會拿丙等的就是原本乙等且沒背景的人
應該要詳訂條文規定,犯了哪些錯(如酒駕、貪污判刑、通緝.....)只能打丙等
且不能限比例,犯了天條只能丙等,10%的人犯了就10%全部丙等
不然,拿到丙等的大部分都是不該拿丙等的人!
海巡官員收黑錢 考績竟連三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32wi.html兩年前,海巡署有四名高官洩漏情資,以換取私梟上百萬的黑錢,但監察院調查發現,這四名涉案高官,居然連續三年考績都拿甲等,一手收黑錢一手領考績獎金實在很離譜,海巡署出面坦承過失,強調已經記過處分,但當初給的考績獎金還能追回來嗎?海巡署沒給答案。
海巡署弟兄,暗夜登艇查緝,起出市價上千萬的私菸成績斐然,但偏偏海巡署內就有內鬼,2008年情報處副處長蘇漢霖等四名官員,被檢方查出洩漏情資給私梟,以換取上百萬的黑錢,但這種老鼠屎的作為,居然考績還連續三年拿到甲等,海巡署會不會太扯了?
貪污事證明確,都還可以打甲等考績,這回被監察院狠狠揪出來,海巡署趕緊事後補記過處分,前海巡署情報處副處長蘇漢霖,雖然已經退休,但仍記一大過行政處分,另外,黃朝宗、李忠益、許清榮等三人,考績改為乙上,雖然事後追加處罰,但考績連續三年甲等的獎金,能不能追的回來?被認為是「表現良好」,四名涉貪的海巡署官員,連續三年的考績獎金,共領走上百萬,納稅錢這樣被亂發亂給,怎能叫老百姓服氣。
這幾年在公家機關任職的想法,要進行考績法的改革,就是把打丙等的條件以法律條文列舉出來(可以每一兩年增列修訂之),且丙等不限比例,硬是把丙等條件的人打成甲等的上級,就是觸犯法條,要接受法律制裁,如果只是粗淺的訂3%,10%,20%的比例,被打丙等的人絕大多數只是犯雞毛蒜皮小錯或者是根本沒有犯錯得罪長官或擋人財路的Z咖而已,該被打丙等的人永遠拿到的都是甲等!
Re: 公務員「10年3丙」才走路 民怒:如大企業每年3%才合理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22, 2024 12:57 am
由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