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醉妹換成醫生會部會只賠7W??
發表於 : 週二 3月 23, 2010 10:55 pm
運將換手 醉妹開車 撞死2人
更新日期:2010/03/21 04:1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滿身酒氣的羅姓女子坐上計程車,對李姓運將說「車讓我開」,還嗆聲:「不然我就不搭哦!」運將明知她酒醉,竟然乖乖坐到副駕駛座讓她開車,結果車子失控肇禍,撞死2名大學生,高等法院審結,以過失致死罪判羅女1年6個月徒刑及7萬元罰鍰,運將也被判9個月徒刑,全案定讞。
去年5月17日凌晨5時,桃園一家酒店上班的羅姓女子下班後,搭上李姓司機的計程車,車行途中,陪酒等不愉快事情浮上心頭,一時情緒失控,堅持要開車。
李某不顧羅女滿身酒氣,竟同意對方的無理要求,停在路旁,羅女一屁股坐上駕駛座。
羅女開車經過署立桃園醫院,先追撞前方機車,因失控又衝向對向車道,撞上內側1輛小客車及2部機車,造成2位大學生騎士死亡、2人受傷。警方據報趕到,測得羅女酒測值0.8,確定酒駕肇事。
李某對過失致人於死坦承不諱,羅女則否認到底,堅稱並非肇事者,強調坐上計程車時就已酒醉,不知道車禍如何發生,醒來時已在醫院,之間的記憶一片空白,羅女強調:「我和李姓司機又不熟,他怎麼可能會將車子交給我開。」
高院合議庭傳訊羅女友人,他證稱羅女事發後打電話求救,表示:「撞死人了,怎麼辦?」此外,承辦警員及受傷騎士證稱,羅女在肇事後,一直向被害人連聲說「對不起」,認定羅女犯行明確。
合議庭認定,羅女酒駕罔顧人命,造成多人死傷仍飾詞狡辯,惡性非輕,判她1年6個月徒刑;至於李姓司機,將車交由羅女駕駛因而肇事,判9個月徒刑。
更新日期:2010/03/21 04:1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滿身酒氣的羅姓女子坐上計程車,對李姓運將說「車讓我開」,還嗆聲:「不然我就不搭哦!」運將明知她酒醉,竟然乖乖坐到副駕駛座讓她開車,結果車子失控肇禍,撞死2名大學生,高等法院審結,以過失致死罪判羅女1年6個月徒刑及7萬元罰鍰,運將也被判9個月徒刑,全案定讞。
去年5月17日凌晨5時,桃園一家酒店上班的羅姓女子下班後,搭上李姓司機的計程車,車行途中,陪酒等不愉快事情浮上心頭,一時情緒失控,堅持要開車。
李某不顧羅女滿身酒氣,竟同意對方的無理要求,停在路旁,羅女一屁股坐上駕駛座。
羅女開車經過署立桃園醫院,先追撞前方機車,因失控又衝向對向車道,撞上內側1輛小客車及2部機車,造成2位大學生騎士死亡、2人受傷。警方據報趕到,測得羅女酒測值0.8,確定酒駕肇事。
李某對過失致人於死坦承不諱,羅女則否認到底,堅稱並非肇事者,強調坐上計程車時就已酒醉,不知道車禍如何發生,醒來時已在醫院,之間的記憶一片空白,羅女強調:「我和李姓司機又不熟,他怎麼可能會將車子交給我開。」
高院合議庭傳訊羅女友人,他證稱羅女事發後打電話求救,表示:「撞死人了,怎麼辦?」此外,承辦警員及受傷騎士證稱,羅女在肇事後,一直向被害人連聲說「對不起」,認定羅女犯行明確。
合議庭認定,羅女酒駕罔顧人命,造成多人死傷仍飾詞狡辯,惡性非輕,判她1年6個月徒刑;至於李姓司機,將車交由羅女駕駛因而肇事,判9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