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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貴婦奈奈」辦活動 雄獅挨告

發表於 : 週三 1月 20, 2010 5:51 pm
台南阿德
還盜用網友文章 挨批沒商業道德
2010年01月20日蘋果日報

【李姝姮╱台北報導】知名旅遊業雄獅旅行社旗下的「雄獅旅遊網」舉辦網路活動,為吸引網友參加,竟冒用知名作家「貴婦奈奈」的名義做為達人推薦,不料連結進去,不僅文非貴婦奈奈所寫,還盜用另名網友的文章,引起網友撻伐,對此,貴婦奈奈已決定提告。
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三十五歲),二○○八年獲台灣部落格競賽最高獎金的「百萬部落客」殊榮,其部落格每天有逾兩萬人次網友瀏覽,累積逾三千萬人次,不少廠商相中其龐大廣告效益而洽談合作,但雄獅卻未告知即冒用名義,令貴婦奈奈不滿。


掛名推薦達人
雄獅旅遊網上月底舉辦澳門威尼斯人旅遊免費住宿票選活動,吸引上千名網友參加,預計明天結束。貴婦奈奈表示,周日經網友告知,該活動的達人推薦打著她的名號,但點進去卻是另名網友「雷獸」的文章,「很多人因為我的名字點進去,或搜尋我的名字連到雄獅網站,他們不能欺騙廣大網友。
貴婦奈奈也為雷獸抱屈,「他寫的很棒,應該登出名字被鼓勵。」雷獸事後也在部落格發文,表示文章被雄獅盜用。此事引起網友撻伐,mallmochi說:「太夭壽了,下次不跟他們團出國了。」Shingu說:「真沒商業道德。」

業者辯稱誤植
雄獅前天緊急撤掉文章,並寫信給貴婦奈奈,表示不慎將雷獸的文章誤植為其筆名,發言人林承曄昨坦承疏失:「我們不是故意,但造成貴婦奈奈和雷獸困擾,已聯絡兩人,希望能做一些處理。」但貴婦奈奈氣憤地說:「兩人名字差這麼多,怎可能誤植!」已透過當律師的父親對雄獅提告。
對此,律師粘舜權表示,不論文字、圖畫,只要具創意性即受《著作權法》保護,雄獅未經同意擅自引用,遭盜用者可提出損害賠償;而冒用貴婦奈奈名義,還涉及《消費者保護法》廣告不實,貴婦奈奈也可請求損害賠償

引用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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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雄獅也被這條惡法害到了

損害賠償是民事喔~ 雖說只是連帶的

但是跟罰金無關喔~兩者是不相干的

我如果是她我會求償一億.. (爽)

Re: 冒「貴婦奈奈」辦活動 雄獅挨告

發表於 : 週四 11月 21, 2024 11:47 a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