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拒絕外援 應追究決策層級責任
發表於 : 週一 8月 17, 2009 10:52 p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day-p1.htm
記者鄒景雯/專訪
前總統府秘書長、台聯現任黨主席黃昆輝受訪指出,這次政府在執行八八水災的救援過程中,一度拒絕外援,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這麼重要的事情,豈是外交部次長、部長可以決策的?政府一定要釐清責任,否則無法對國人交代。
記者問:一九九九年你曾經與參謀總長湯曜明一起陪同李前總統參與九二一救災,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有什麼心得可以提供執政者借鏡,好讓人民的苦難不會一再重複?
黃昆輝:八八水災已經十天了,現在講這些,沒有批評的意思,台灣已經成為生命共同體了,經驗的傳承是有必要的,希望馬政府在今後的歲月中每個日子都要爭取時間,盡量多救一些人,包括在孤島等待救援的人。
九二一救災成功 主因領導有方
九二一不是沒缺點,如果九二一救災在今天讓人覺得還不錯,當年曾經協調日本政府捐贈一千個組合屋的日本眾議員小池,從台灣回到日本後給他們的政府寫了一份「台灣報告」,其中特別提到台灣救災成功的原因,她歸納出三點,一是李前總統領導有方,二是即時動用國軍,第三是發布緊急命令。
所謂領導有方,九二一當天一點四十七分,李前總統在書房看到燈泡由明轉暗,而後搖晃了一陣子,他知道要出大事了,接著就接到了災害報告,當場就決定這不動用軍隊救災是沒辦法的,於是立刻告知湯總長由國軍投入救災。因此,地震結束後,重要的災區大約兩個鐘頭內國軍就全部進駐了,中區的軍團行動更為快速。
李前總統天一亮出門,大約八點多鐘到達清泉崗,然後轉往南投,到指揮中心聽完簡報後,有幾項裁示,第一,當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搶救生命,營救傷亡,第二是安置災民,第三搶通道路,最重要的是國軍要全體動員救災。
當時的災民安置都在軍營,比安排在學校好,因為有人炊煮,有床可睡,軍營有教室,可讓孩子上課,一應俱全;所有的醫院也協調出來安置傷患。
因此,作為一位領導者要以身作則,爭取機先,身先士卒,站在第一線來宣示、做決策,第一時間發號施令,讓救災的方向、目標、重點都出來了。LEADER就是要SHOW DIRECTION,否則全國茫茫渺渺,怎麼可以呢?
當天回到台北後,晚上我安排記者會由李前總統公開講話,八點半召開國安會議,當次會上王金平就已經提出了是否考慮應發布緊急命令?李前總統於是交辦行政院評估。
八八水災多日 看不到指揮系統
第一天,參謀本部就在災區成立了八個指揮中心,陸軍總司令陳鎮湘當總指揮官,各軍團供他指揮調度,當天就確立了指揮系統。但這次水災直到現在我看不到指揮系統在哪裡?說有中央應變中心,但指揮是誰?問為什麼不動用軍隊?說申請要照步驟來,又說由地方救災,若不足,中央再來支援,唉!等地方層層上報,你再下去,人都不知死多少了。
這種大規模的災難不能分中央與地方,非常事件要採取非常手段,不能以普通時候的官僚體制來處理,這次這個應變中心既無應、也無變;這種災難不靠軍隊怎麼可能?但動用軍隊,這是總統權,統帥一定要下令,地方只有警義消,怎麼可能應付?責任是很清楚的。
此外,中央銀行立刻拿出一千億元作為緊急融資之用,以低息協助災民重建,這些第一天就做了。
所以劉兆玄說九二八行政院才啟動,我覺得很奇怪,他怎麼會講這種話?
元首安定民心 不要和災民對嗆
問:這次勘災,馬英九受到外界很大的批評,你對他有何建設性建議?
黃:記得九二一第一天,李前總統也轉到豐原,在向陽永照大樓倒塌現場,一位婦人喊叫著她的兒子在裡面,聲音夾雜著挖土機的轟隆聲,非常悽慘,李前總統當場告訴她,他一定盡全力搶救她兒子,只要有一絲生還希望的都要全部救出來。我講這段在說明元首出去也具有安定民心的作用,要設身處地,不是在和災民對嗆。因此李總統下去遇到災民不論做如何反應,他都完全接受,給予安慰,並以行動具體實行。故而當時全國上下一致,朝野團結,中央與地方充分協調合作,這奠定了救災順利的基礎。
再舉一個例子,災後重建過程中,大里的災民醞釀要到總統府夜宿抗議,李前總統知道後認為災民已經夠可憐了,怎麼還讓他們這樣奔波到台北?於是他自己跑下去,把有意見的人盡量全請來,與災民一對一對話,災民排了長隊,一個一個輪流上座,逐一請問有何問題,沒有一位遺漏,從上午十點開始,大約花了三個小時,下午一點半我們才一起到軍營吃飯。因此,作為一位元首,我認為慈悲心、同理心、耐心,是很重要的。
問:你認為針對八八水災的救災與復建,總統應否發布緊急命令?
黃:九二一時,李前總統是在第四天巡災回來晚上召開高層會議,簽署緊急命令的,第五天開始生效。這兩次災難有些不同,一是震災,大部分災區可以進入,這次是水災,如果未能取得機先,再進去就要有不同的方法;上次軍令與軍政分開,因此湯總長說救災視同作戰,未達目標一律以軍法論處,現在國防法修改後,軍政軍令一元,但也沒有說總統作為三軍統帥不能帶國防部長;當年沒有災害防救法,現在則有,因此就牽涉到需不需要發布緊急命令?
發布緊急命令 有多元化的綜效
以我的經驗,這可分三個面向討論。從法律面來講,九二一的緊急命令內容大部分都有在災害防救法之中,但仍有些未納入,例如公用非公有的土地,可租用作為災民安置之用,又如災害鑑定的補助款發放認定,現在並沒有。由於大部分有涵蓋在內,因此就法論法或許不需要。
但是在政治面,緊急命令在六個月內目標集中就是要救災與復建,這容易整合朝野的意見共識,容易整合政府內部各部會的本位主義,避免各相關部會協調流程拖延,有助行政效率。同時在人民的心理面向,覺得以緊急命令在做,大家比較安心,這些他們比較沒有看到。
因此雖然從法的角度不急切,但法是人在執行的,整個國家的政治氣氛以及朝野共識,確實不是法本身可以產生的,因此我個人偏向應該發布緊急命令,緊急命令在此時有其多元的綜效。
問:政府一度「暫時」婉拒外國提供物資與救援隊,拖到十三日才開出清單,你如何看待?
黃:我很驚訝政府為什麼會做這麼離譜的事情?拒絕外援是非常嚴重的,這是國際人道救援,是沒有國界的,沒有地理隔閡、政治藩籬的,人命就是緊急,凡是要救人就是緊急,這也是互相的,過去台灣在人道救援上做得不少,除了踴躍捐款,我們的中華搜救總隊、慈濟功德會等各方面都前往各地協助。因此這是不能拒絕的,明明美國從琉球可以有相關機具運來協助,也明明災民急切等待救援,你居然對它拒絕,不但損害自己,更是無禮。
九二一時有來自二十一個國家,三十八個團體,超過五百位救難人員前來協助,記得雖然七十二小時的黃金時間過了,但是韓國的救難隊在台中大里用儀器測出倒塌的大樓下還有生命,立即開挖後發現一個孩子,這些都是外界協助的實例,就算國際救援到台灣沒有救到人,也有人道關懷的意思,這怎麼可以這麼做?
擔心得罪中國? 拒絕國際救援
我怎麼想都想不到他為什麼拒絕?政府有此決策,我覺得非常奇怪,後來我想到九二一時,中國有什麼動作?阻礙、干擾我們,當時聯合國要派員前來協助救援,中國說聯合國必須先照會它,經過它同意;每個國家要匯款幫助台灣救災,中國說不可以用中華民國;俄羅斯的救援專機和約旦的救援貨機要來,中國百般阻撓,等飛機輾轉到達時,時間都快過了。
因此這件事我實在不想這麼想,但是讓人覺得有高度合理的懷疑,你是不是就是擔心怕得罪中國?傾中的思維導引了你做錯決策?這錯誤的決策影響非常重大,這麼多人要救,你自己沒辦法,又不讓人來救,所以這責任一定要查明,以釐清責任,做決策的層級在哪裡?這麼重要的事情,到底誰做了這個決定?外交部的次長、甚至部長,有這個決策權嗎?尤其這是救災的事情,他們有這個權力嗎?
我不願意武斷說是什麼,但這決策的層級大家可以公評的,這一定要弄清楚,若不釐清責任,對國人是無法交代的,必須有人負起嚴肅的責任。
記者鄒景雯/專訪
前總統府秘書長、台聯現任黨主席黃昆輝受訪指出,這次政府在執行八八水災的救援過程中,一度拒絕外援,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這麼重要的事情,豈是外交部次長、部長可以決策的?政府一定要釐清責任,否則無法對國人交代。
記者問:一九九九年你曾經與參謀總長湯曜明一起陪同李前總統參與九二一救災,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有什麼心得可以提供執政者借鏡,好讓人民的苦難不會一再重複?
黃昆輝:八八水災已經十天了,現在講這些,沒有批評的意思,台灣已經成為生命共同體了,經驗的傳承是有必要的,希望馬政府在今後的歲月中每個日子都要爭取時間,盡量多救一些人,包括在孤島等待救援的人。
九二一救災成功 主因領導有方
九二一不是沒缺點,如果九二一救災在今天讓人覺得還不錯,當年曾經協調日本政府捐贈一千個組合屋的日本眾議員小池,從台灣回到日本後給他們的政府寫了一份「台灣報告」,其中特別提到台灣救災成功的原因,她歸納出三點,一是李前總統領導有方,二是即時動用國軍,第三是發布緊急命令。
所謂領導有方,九二一當天一點四十七分,李前總統在書房看到燈泡由明轉暗,而後搖晃了一陣子,他知道要出大事了,接著就接到了災害報告,當場就決定這不動用軍隊救災是沒辦法的,於是立刻告知湯總長由國軍投入救災。因此,地震結束後,重要的災區大約兩個鐘頭內國軍就全部進駐了,中區的軍團行動更為快速。
李前總統天一亮出門,大約八點多鐘到達清泉崗,然後轉往南投,到指揮中心聽完簡報後,有幾項裁示,第一,當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搶救生命,營救傷亡,第二是安置災民,第三搶通道路,最重要的是國軍要全體動員救災。
當時的災民安置都在軍營,比安排在學校好,因為有人炊煮,有床可睡,軍營有教室,可讓孩子上課,一應俱全;所有的醫院也協調出來安置傷患。
因此,作為一位領導者要以身作則,爭取機先,身先士卒,站在第一線來宣示、做決策,第一時間發號施令,讓救災的方向、目標、重點都出來了。LEADER就是要SHOW DIRECTION,否則全國茫茫渺渺,怎麼可以呢?
當天回到台北後,晚上我安排記者會由李前總統公開講話,八點半召開國安會議,當次會上王金平就已經提出了是否考慮應發布緊急命令?李前總統於是交辦行政院評估。
八八水災多日 看不到指揮系統
第一天,參謀本部就在災區成立了八個指揮中心,陸軍總司令陳鎮湘當總指揮官,各軍團供他指揮調度,當天就確立了指揮系統。但這次水災直到現在我看不到指揮系統在哪裡?說有中央應變中心,但指揮是誰?問為什麼不動用軍隊?說申請要照步驟來,又說由地方救災,若不足,中央再來支援,唉!等地方層層上報,你再下去,人都不知死多少了。
這種大規模的災難不能分中央與地方,非常事件要採取非常手段,不能以普通時候的官僚體制來處理,這次這個應變中心既無應、也無變;這種災難不靠軍隊怎麼可能?但動用軍隊,這是總統權,統帥一定要下令,地方只有警義消,怎麼可能應付?責任是很清楚的。
此外,中央銀行立刻拿出一千億元作為緊急融資之用,以低息協助災民重建,這些第一天就做了。
所以劉兆玄說九二八行政院才啟動,我覺得很奇怪,他怎麼會講這種話?
元首安定民心 不要和災民對嗆
問:這次勘災,馬英九受到外界很大的批評,你對他有何建設性建議?
黃:記得九二一第一天,李前總統也轉到豐原,在向陽永照大樓倒塌現場,一位婦人喊叫著她的兒子在裡面,聲音夾雜著挖土機的轟隆聲,非常悽慘,李前總統當場告訴她,他一定盡全力搶救她兒子,只要有一絲生還希望的都要全部救出來。我講這段在說明元首出去也具有安定民心的作用,要設身處地,不是在和災民對嗆。因此李總統下去遇到災民不論做如何反應,他都完全接受,給予安慰,並以行動具體實行。故而當時全國上下一致,朝野團結,中央與地方充分協調合作,這奠定了救災順利的基礎。
再舉一個例子,災後重建過程中,大里的災民醞釀要到總統府夜宿抗議,李前總統知道後認為災民已經夠可憐了,怎麼還讓他們這樣奔波到台北?於是他自己跑下去,把有意見的人盡量全請來,與災民一對一對話,災民排了長隊,一個一個輪流上座,逐一請問有何問題,沒有一位遺漏,從上午十點開始,大約花了三個小時,下午一點半我們才一起到軍營吃飯。因此,作為一位元首,我認為慈悲心、同理心、耐心,是很重要的。
問:你認為針對八八水災的救災與復建,總統應否發布緊急命令?
黃:九二一時,李前總統是在第四天巡災回來晚上召開高層會議,簽署緊急命令的,第五天開始生效。這兩次災難有些不同,一是震災,大部分災區可以進入,這次是水災,如果未能取得機先,再進去就要有不同的方法;上次軍令與軍政分開,因此湯總長說救災視同作戰,未達目標一律以軍法論處,現在國防法修改後,軍政軍令一元,但也沒有說總統作為三軍統帥不能帶國防部長;當年沒有災害防救法,現在則有,因此就牽涉到需不需要發布緊急命令?
發布緊急命令 有多元化的綜效
以我的經驗,這可分三個面向討論。從法律面來講,九二一的緊急命令內容大部分都有在災害防救法之中,但仍有些未納入,例如公用非公有的土地,可租用作為災民安置之用,又如災害鑑定的補助款發放認定,現在並沒有。由於大部分有涵蓋在內,因此就法論法或許不需要。
但是在政治面,緊急命令在六個月內目標集中就是要救災與復建,這容易整合朝野的意見共識,容易整合政府內部各部會的本位主義,避免各相關部會協調流程拖延,有助行政效率。同時在人民的心理面向,覺得以緊急命令在做,大家比較安心,這些他們比較沒有看到。
因此雖然從法的角度不急切,但法是人在執行的,整個國家的政治氣氛以及朝野共識,確實不是法本身可以產生的,因此我個人偏向應該發布緊急命令,緊急命令在此時有其多元的綜效。
問:政府一度「暫時」婉拒外國提供物資與救援隊,拖到十三日才開出清單,你如何看待?
黃:我很驚訝政府為什麼會做這麼離譜的事情?拒絕外援是非常嚴重的,這是國際人道救援,是沒有國界的,沒有地理隔閡、政治藩籬的,人命就是緊急,凡是要救人就是緊急,這也是互相的,過去台灣在人道救援上做得不少,除了踴躍捐款,我們的中華搜救總隊、慈濟功德會等各方面都前往各地協助。因此這是不能拒絕的,明明美國從琉球可以有相關機具運來協助,也明明災民急切等待救援,你居然對它拒絕,不但損害自己,更是無禮。
九二一時有來自二十一個國家,三十八個團體,超過五百位救難人員前來協助,記得雖然七十二小時的黃金時間過了,但是韓國的救難隊在台中大里用儀器測出倒塌的大樓下還有生命,立即開挖後發現一個孩子,這些都是外界協助的實例,就算國際救援到台灣沒有救到人,也有人道關懷的意思,這怎麼可以這麼做?
擔心得罪中國? 拒絕國際救援
我怎麼想都想不到他為什麼拒絕?政府有此決策,我覺得非常奇怪,後來我想到九二一時,中國有什麼動作?阻礙、干擾我們,當時聯合國要派員前來協助救援,中國說聯合國必須先照會它,經過它同意;每個國家要匯款幫助台灣救災,中國說不可以用中華民國;俄羅斯的救援專機和約旦的救援貨機要來,中國百般阻撓,等飛機輾轉到達時,時間都快過了。
因此這件事我實在不想這麼想,但是讓人覺得有高度合理的懷疑,你是不是就是擔心怕得罪中國?傾中的思維導引了你做錯決策?這錯誤的決策影響非常重大,這麼多人要救,你自己沒辦法,又不讓人來救,所以這責任一定要查明,以釐清責任,做決策的層級在哪裡?這麼重要的事情,到底誰做了這個決定?外交部的次長、甚至部長,有這個決策權嗎?尤其這是救災的事情,他們有這個權力嗎?
我不願意武斷說是什麼,但這決策的層級大家可以公評的,這一定要弄清楚,若不釐清責任,對國人是無法交代的,必須有人負起嚴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