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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六 7月 25, 2009 8:39 pm
由 golf
小弟的展望軟體
已有一段時間沒有簽軟硬體維護合約了
小問題都自己搞定
近日健保局要調降藥價 9月要更改申報格式
所以只好想再向展望續約
但展望表示
若要續約 須補繳無合約期間的金額
否則不能續約
也就是強迫中獎
不想讓軟體公司予取予求
請問法律達人
展望這樣子的行為有無違反消保法或其他法規??
Re: 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六 7月 25, 2009 8:59 pm
由 台北客
直接換軟體廠商
程式可以轉換
Re: 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六 7月 25, 2009 9:14 pm
由 Boogy
Re: 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日 7月 26, 2009 11:09 am
由 tico
聽起來不合理
如果補繳的內容名稱是「維護」,那聽起來就是個勞務,是提供服務
既然沒有得到服務,為什麼要補繳錢?如果電腦公司是為了怕使用人間斷使用這項
服務而得到相同的軟體等,那應進一步去設計收費機制
然而,在契約自由的角度來說,他大可規定,重新續約需補繳一定的費用,要不要
隨你,至於補繳費用的名目是什麼,那就隨人說。不過,硬性規定要補起所有的費
用是不合理的,除非它也要承擔之前使用者自己維修的支出?
若是非這家公司不可,可以考慮以找消保官問問其合理性如何,或是與該公司協商
,反正也不是沒有換公司的可能性。
結論,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Re: 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日 7月 26, 2009 9:28 pm
由 golf
我也很想換軟體公司
但是擔心診所其他醫師和掛號小姐 新軟體上手時間
Re: 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日 7月 26, 2009 10:28 pm
由 herotopone
台北客 寫:直接換軟體廠商
程式可以轉換
我也認為這樣比較好 ,不然訴諸法律,浪費時間又浪費錢
Re: 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日 7月 26, 2009 10:35 pm
由 herotopone
golf 寫:我也很想換軟體公司
但是擔心診所其他醫師和掛號小姐 新軟體上手時間
我想現在的醫療軟體都很人性化,只要多操作幾次就上手了.
我想這些適應所花的時間,絕對比訴諸法律所花的時間少很多
Re: 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日 7月 26, 2009 10:40 pm
由 壞人卡
今年才換醫聖
到目前為止還不錯
可以參考一下
報告完畢
Re: 請教法律達人!!!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9, 2024 11:21 am
由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