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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9:46 am
mogysux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31774919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縣美濃鎮菸葉大老林作崙育有三子二女,四年前他將三筆共一千四百坪、市值約五百萬元的土地,贈與其中兩個兒子,前年又賣地分產,三個兒子各得五百萬元,兩個女兒僅各得九十萬元;去年他得知次女患重病沒錢開刀,私下拿十萬元給女兒,三個兒子得知後竟當面辱罵他「短命鬼、怎麼不去死了算了」。林作崙一氣之下向法院聲請撤銷先前贈與兩逆子的土地,高雄地院日前判准。


律師劉思龍指出,有些父母將財產給子女後,子女卻忤逆或棄養父母,因此《民法》第四一六條特別規定了「防止不孝條款」,規定子女取得財產後若對父母做出傷害、公然侮辱等《刑法》規範的各種罪行,或不扶養父母,父母可在得知子女不孝行為一年內向法院訴請撤銷贈與,拿回財產。


依法遺產由子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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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作崙提出訴訟撤銷先前贈與兒子的三塊農地。圖為其中一塊地。王吟芳攝
律師林敏澤說,依《民法》規定,父母若未訂立遺囑,遺產是每名子女不分男女平均分配,「本案兒子已經多得了,卻因小失大,且讓家庭失和,真不值得!」
七十七歲的林作崙是美濃地方仕紳,年輕時靠種菸葉白手起家,曾當過鎮民代表,並長年擔任台灣省菸葉耕種事業改進社分社長、理事,約十年前退休。他有五名子女,排序是長子林國棟、長女林金玲、次女林金蓮,及次子林宏棟、三子林炫棟,年齡約四十四歲到五十多歲。
目前獨居的林作崙昨提到這場家產紛爭,表情相當無奈,深深歎了一口氣說:「唉!還是生女兒好。」他表示,現在次女林金蓮還是固定每天來幫他洗衣、煮飯,三個兒子連來看他都不願。記者昨只訪問到林家次子林宏棟,他氣憤地說:「我爸要怎麼講隨便他啦!我有沒有錯他心裡有數!」隨即關門拒訪。另兩名兒子無法聯絡上。
林作崙說,長子林國棟三十年來很少回家,且曾經擅賣他的資產,因此他四年前將名下三筆農地分給其他兩個兒子;前年妻子過世,他賣了另一塊地得款三千萬元,三個兒子各分得五百萬元,兩個已出嫁的女兒各給九十萬元,孫子則不分男女每人各十萬元。


10萬助病女竟遭子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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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去年次女林金蓮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發現罹患心臟病,但因缺錢,一直拖著沒開刀,也沒有對他這個做爸爸的說,林作崙說:「後來是我朋友鍾進木的妻子告訴我:『你女兒生病沒錢開刀都快死了,你還不知道?』我才私下拿十萬元給生病的女兒。我這樣不對嗎?」
林作崙氣憤表示,後來有親戚將此事告訴兒子,三個兒子竟然帶黑衣人跑到自己姊妹林金蓮的家裡砸東西,接著又到他朋友鍾進木家興師問罪,他聞訊趕到,竟被三個兒子辱罵:「短命鬼、怎麼不去死了算了」、「老短命」。他向警方報案,因為沒有大兒子地址,所以先控告次子、三子公然侮辱,並提出撤銷贈與訴訟,要把四年前過戶給兩個兒子的三筆、共約一千四百坪的土地要回來。


公然侮辱判拘役35天
法院審理時,被父親怒告的次子林宏棟、三子林炫棟否認有罵父親,又辯稱父親十幾年前曾為資助他人選舉貸款五百萬元,是他們幫忙種菸草來償還貸款,且因其他子女都有向父親拿現金,其父對他倆「心生虧欠」才贈與土地,因此土地是父親對他們履行道德上的義務,不得請求返還。
但法官認為縱使被告真的為父親種田還債,也算是子女體恤父母的表現,父母並沒有義務該贈與土地,何況父母將現金或土地分給子女,是個人處分財產的自由,因此判兩逆子敗訴。
刑事公然侮辱罪部分,法院判次子、三子各拘役三十五天確定,得易科罰金各三萬五千元。而他們被判得還給父親的三筆土地,地產仲介估計,目前行情共約五百萬元。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9:47 am
mogysux
提防兒女翻臉 勿太早分配財產
2009年07月10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31774933

年長父母如何避免子女不孝?專家建議,除了維繫好的親子關係,父母也要有風險意識,不要為了避遺產稅,或子女想創業,太早把全部財產給子女,特別是如果有許多子女,忌諱只給其中一人,分產或贈與應盡量公平。


資助也要留老本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執行長林依瑩舉一個實例,她說:「有一名阿嬤把上千萬元積蓄全給兒子到大陸做生意,結果兒子經商失敗,血本無歸,不敢回台,阿嬤的女兒氣母親太偏心,不再照顧她,阿嬤只好餐風露宿,後來被社福單位收容。」
林依瑩認為,年邁父母應認清「兒孫自有兒孫福」,即使子女想創業,哀求要錢,資助之餘一定要留老本,不要因溺愛子女,以為錢能換到孝順,早早把財產全給子女。
律師蔡文玲建議,父母遇子女不孝、毆打、虐待或侮辱等,除可聲請保護令或提告追究刑、民事責任,若不想死後財產留給不孝子女,另可存留子女不孝證據,在遺囑中表明不分產給該子女,死亡後法官會依遺囑審酌,裁定該子女喪失繼承權。若立遺囑後子女才不孝,可另立遺囑重新分配財產;而年老沒錢,子女卻不扶養,還可控告遺棄罪,並提民事訴訟要求子女給扶養費。記者丁牧群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9:49 am
mogysux
贈與財產反悔 1年內提告可討回
2009年07月10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31774935



「拿了銀子不要老子」在現實社會中時有所聞,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羅德根將南港區一間公寓送給子女,後來他的車子遇颱風泡水,無法謀生,欠下大筆卡債,但子女卻拒給生活費,他氣得提告要討回房子,法官前年判准。


曾原諒就不能告
律師丁昱仁說,《民法》第四一六條規定,「受贈人(如子女)對贈與人(如父母)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因此若父母把財產給子女,子女卻拒養父母,父母可撤銷贈與。法律規定有扶養義務者,包括父子、兄弟姊妹、妻子與同住的公婆等

丁昱仁表示,四一六條也規定,「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得撤銷贈與。」意即如果是父親贈產給子女,子女卻對父親,或母親、兄弟姊妹(父親的直系血親)等對象,犯下公然侮辱、毆打等《刑法》規範的各種罪行,父親可撤銷贈與。
不過該撤銷贈與條文有但書,即須在得知不孝行為的一年內提告,且若曾原諒子女,就不能提告。
記者郭芷余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10:05 am
DR.HSU
世間人啊!
飼子義務.
不孝應該!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10:24 am
genius.kid
mogysux 寫:贈與財產反悔 1年內提告可討回
2009年07月10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31774935



「拿了銀子不要老子」在現實社會中時有所聞,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羅德根將南港區一間公寓送給子女,後來他的車子遇颱風泡水,無法謀生,欠下大筆卡債,但子女卻拒給生活費,他氣得提告要討回房子,法官前年判准。


曾原諒就不能告
律師丁昱仁說,《民法》第四一六條規定,「受贈人(如子女)對贈與人(如父母)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因此若父母把財產給子女,子女卻拒養父母,父母可撤銷贈與。法律規定有扶養義務者,包括父子、兄弟姊妹、妻子與同住的公婆等

丁昱仁表示,四一六條也規定,「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得撤銷贈與。」意即如果是父親贈產給子女,子女卻對父親,或母親、兄弟姊妹(父親的直系血親)等對象,犯下公然侮辱、毆打等《刑法》規範的各種罪行,父親可撤銷贈與。
不過該撤銷贈與條文有但書,即須在得知不孝行為的一年內提告,且若曾原諒子女,就不能提告。
記者郭芷余

1年內是重點
如被欺侮超過1年就沒辦法了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10:48 am
514
錢財取之社會,還之社會.

康熙兩次立太子又廢太子,太子回他一句:哪有做幾十年的太子?!
(他如果慢慢等,真的要等60年,能不能活那麼久還是個問題)

被自己的子女罵老不死,真的不如死了算了.傷心啊!

活著的時候不要虧待自己,等百年之後,全捐給社會,至少死了還有人記得你.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11:04 am
mogysux
老人家常說的
"養錢兒子比啥都有用啊"

我認識位有錢病患常說"..錢留下來自己花的話,兒子一個比一個更孝順.."所以不提前分財產
卻規定誰陪他老人家吃飯.奉養...等等瑣碎工作.每天發五千塊零用金給照顧他的人
結果幾個兒子女兒搶著要噓寒問暖.爭著盡孝心.比外勞看護更賣力

雖說聽起來有些無奈.但確實挺有效的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12:32 pm
wilson2651
(GOODJOB)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12:53 pm
Nicholas
如何撤銷贈與?
錢都匯進了兒子的戶口 怎麼拿出來?
這條法律看起來很危險 也很莫名其妙

孝順不孝順有時候是非常主觀的

三個兒子同時不孝 與生病的女兒對抗
好像王永慶的故事 也許有隱情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4:38 pm
小兵
mogysux 寫:老人家常說的
"養錢兒子比啥都有用啊"

我認識位有錢病患常說"..錢留下來自己花的話,兒子一個比一個更孝順.."所以不提前分財產
卻規定誰陪他老人家吃飯.奉養...等等瑣碎工作.每天發五千塊零用金給照顧他的人
結果幾個兒子女兒搶著要噓寒問暖.爭著盡孝心.比外勞看護更賣力

雖說聽起來有些無奈.但確實挺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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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有錢的病患的思考邏輯與作為
大有問題

當作笑話看
倒是可以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4:42 pm
big T
女兒生重病沒錢開刀?
沒加入健保?
我以為是外科醫師開刀沒錢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5:28 pm
mogysux
小兵 寫:
mogysux 寫:老人家常說的
"養錢兒子比啥都有用啊"

我認識位有錢病患常說"..錢留下來自己花的話,兒子一個比一個更孝順.."所以不提前分財產
卻規定誰陪他老人家吃飯.奉養...等等瑣碎工作.每天發五千塊零用金給照顧他的人
結果幾個兒子女兒搶著要噓寒問暖.爭著盡孝心.比外勞看護更賣力

雖說聽起來有些無奈.但確實挺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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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有錢的病患的思考邏輯與作為
大有問題

當作笑話看
倒是可以


哈哈...小兵大太富傳統倫理觀念了

我姐姐常開玩笑說:等她老了不想成為別人的負擔
倒想在家裡擺個像賭場裏的吃角子老虎
裏面裝滿金額不等的兌換卷及禮物交換卷
若有兒孫來探看這個老太婆時,他們就可以拉ㄧ把試試運氣
好玩又逗趣... (三八萌)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5:52 pm
smallant
飼子義務.
不孝應該
想到應該就流目屎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0, 2009 7:24 pm
herotopone
又是錢惹的惑 (omg)

Re: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9, 2024 4:56 a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