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ptt看板 http://www.ptt.cc/bbs/medstudent/M.1241 ... A.815.html
yamatani 寫:
那90年修改醫師法增訂第4條之1,把菲律賓醫學生的路堵起來,
那時為何就沒有信賴保護原則?而是說改就改,甚至這個條文根本是協商時臨時加入
連立法說明也沒有。那當初去菲律賓的那些人跟波波比起來,不是還沒有人權?
所以當初增訂第4條之1,去堵掉菲律賓之類國家留學生的醫學路沒有問題的話
那現在再修改,又哪來信賴保護原則?
很可惜過去有的例子,也不見大家舉出來做為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