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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7:38 am
由 entwong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趙容萱/台中報導】
2009.04.29 03:02 am
台中市消費券送千萬豪宅,但因豪宅得主徐綏華不願簽字切結2年內不轉售,市府拒絕讓豪宅過戶。徐綏華說,抽中價值900萬元豪宅後,他先繳交90萬元機會稅,明年申報所得稅時,單豪宅部分得再繳交270萬元稅金,房子受限市府規定,他沒有完全支配權,卻得完全繳稅,如此並不合理。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長朱蕙蘭說,當初規定2年內不得轉售,如今不可能修改規則,只要得主不具結,就不能過戶給他。至於豪宅主人資格是否受影響?朱蕙蘭說,將再與律師研究。
搶消費券商機,台中市祭出千萬豪宅與名車,全國矚目,3月底抽出豪宅得主徐綏華,當天他未親自出席,由工作人員代抽抽中,當時他表示,打算自己住。
過了1個月後,豪宅仍未過戶,徐綏華說,市府限制兩年內不得轉售,他沒有異議,但繳了300多萬的稅後,沒有完全支配權,他向市府求助,對方堅持依規定辦理,他正與律師研究,考慮提起行政救濟。
朱蕙蘭說,當初規定很清楚,「可以不參加,要抽獎就要遵守規則,市府不可能抽完獎,又修改規定」,得主若堅持不切結,是否會喪失豪宅資格,市府將與律師研究。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呂清海說,抽中豪宅後,得先繳交10%機會稅,隔年得再繳所得稅,以900萬元豪宅、得主年收入100萬元為例,得先繳交90萬元機會稅,隔年申報所得時,累積所得為1000萬元,稅率為40%,所得稅為400萬元,扣除已繳的機會稅,得再繳310萬元。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5:52 pm
由 lsb1567
得主的反應一直很怪異
,異于常人
...總感覺其中有詐
......連進入最後的十人抽一階段自己未到,卻連一個家屬代表都沒??
隨便由加菲貓
(工作人員的男友? 或某安排人員?)抽一抽就中獎? 接著躲媒體, 不領獎且如本主題 問題多多....
搞到後來會不會不了了之,建商收回房子,再對外說給了幾百萬等值補償云云 (結果是房子宣傳也宣傳了
,最後卻又回到建商手中........) 您覺得呢 ? 莫非是莊孝維? 直得一周刊密切追蹤!!!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6:36 pm
由 COLIN
一齣戲嗎
lsb1567 寫:得主的反應一直很怪異
,異于常人
...總感覺其中有詐
......連進入最後的十人抽一階段自己未到,卻連一個家屬代表都沒??
隨便由加菲貓
(工作人員的男友? 或某安排人員?)抽一抽就中獎? 接著躲媒體, 不領獎且如本主題 問題多多....
搞到後來會不會不了了之,建商收回房子,再對外說給了幾百萬等值補償云云 (結果是房子宣傳也宣傳了
,最後卻又回到建商手中........) 您覺得呢 ? 莫非是莊孝維? 直得一周刊密切追蹤!!!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6:51 pm
由 草帽小子
entwong 寫: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趙容萱/台中報導】
2009.04.29 03:02 am
台中市消費券送千萬豪宅,但因豪宅得主徐綏華不願簽字切結2年內不轉售,市府拒絕讓豪宅過戶。徐綏華說,抽中價值900萬元豪宅後,他先繳交90萬元機會稅,明年申報所得稅時,單豪宅部分得再繳交270萬元稅金,房子受限市府規定,他沒有完全支配權,卻得完全繳稅,如此並不合理。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長朱蕙蘭說,當初規定2年內不得轉售,如今不可能修改規則,只要得主不具結,就不能過戶給他。至於豪宅主人資格是否受影響?朱蕙蘭說,將再與律師研究。
搶消費券商機,台中市祭出千萬豪宅與名車,全國矚目,3月底抽出豪宅得主徐綏華,當天他未親自出席,由工作人員代抽抽中,當時他表示,打算自己住。
過了1個月後,豪宅仍未過戶,徐綏華說,市府限制兩年內不得轉售,他沒有異議,但繳了300多萬的稅後,沒有完全支配權,他向市府求助,對方堅持依規定辦理,他正與律師研究,考慮提起行政救濟。
朱蕙蘭說,當初規定很清楚,「可以不參加,要抽獎就要遵守規則,市府不可能抽完獎,又修改規定」,得主若堅持不切結,是否會喪失豪宅資格,市府將與律師研究。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呂清海說,抽中豪宅後,得先繳交10%機會稅,隔年得再繳所得稅,以900萬元豪宅、得主年收入100萬元為例,得先繳交90萬元機會稅,隔年申報所得時,累積所得為1000萬元,稅率為40%,所得稅為400萬元,扣除已繳的機會稅,得再繳310萬元。
機會中獎的獎額扣除機會稅後應該不需再扣所得稅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7:02 pm
由 hsu
我覺得最可能的原因應該是該房子市價不如公佈的那麼高
而且中900萬房子不太可能只繳90萬的稅吧?
繳一堆稅之後又2年不能賣
搞不好2年後還要賠錢賣
抽了半天獎可能還不如得一台腳踏車實在
所以找理由不要了
或是看市政府要如何解決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7:07 pm
由 COLIN
機會稅是預扣10% 隔年還會收一張 900萬 已稅90萬稅單再併個人所得 這種抽獎不是分離課稅 以前中過一萬多元的獎 也是先繳一千多元 隔年就收到一萬多所得扣繳單
草帽小子 寫:entwong 寫: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趙容萱/台中報導】
2009.04.29 03:02 am
台中市消費券送千萬豪宅,但因豪宅得主徐綏華不願簽字切結2年內不轉售,市府拒絕讓豪宅過戶。徐綏華說,抽中價值900萬元豪宅後,他先繳交90萬元機會稅,明年申報所得稅時,單豪宅部分得再繳交270萬元稅金,房子受限市府規定,他沒有完全支配權,卻得完全繳稅,如此並不合理。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長朱蕙蘭說,當初規定2年內不得轉售,如今不可能修改規則,只要得主不具結,就不能過戶給他。至於豪宅主人資格是否受影響?朱蕙蘭說,將再與律師研究。
搶消費券商機,台中市祭出千萬豪宅與名車,全國矚目,3月底抽出豪宅得主徐綏華,當天他未親自出席,由工作人員代抽抽中,當時他表示,打算自己住。
過了1個月後,豪宅仍未過戶,徐綏華說,市府限制兩年內不得轉售,他沒有異議,但繳了300多萬的稅後,沒有完全支配權,他向市府求助,對方堅持依規定辦理,他正與律師研究,考慮提起行政救濟。
朱蕙蘭說,當初規定很清楚,「可以不參加,要抽獎就要遵守規則,市府不可能抽完獎,又修改規定」,得主若堅持不切結,是否會喪失豪宅資格,市府將與律師研究。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呂清海說,抽中豪宅後,得先繳交10%機會稅,隔年得再繳所得稅,以900萬元豪宅、得主年收入100萬元為例,得先繳交90萬元機會稅,隔年申報所得時,累積所得為1000萬元,稅率為40%,所得稅為400萬元,扣除已繳的機會稅,得再繳310萬元。
機會中獎的獎額扣除機會稅後應該不需再扣所得稅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7:32 pm
由 colonel
我覺得 lsb1567大 和 hsu大的說法都很有可能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8:26 pm
由 WINDOW
當初看到台中市市政府公布所謂的「千萬豪宅」,我就覺得好笑
當時那個頂多就8、9百萬,勉強號稱千萬
至於豪宅嘛!新完工的就叫豪宅嗎?
記得那戶是在4樓,50坪左右
台中市我聽說的,品牌較優,地段不輸的,上個月有14~15萬成交的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9, 2009 8:43 pm
由 Nicholas
WINDOW 寫:當初看到台中市市政府公布所謂的「千萬豪宅」,我就覺得好笑
當時那個頂多就8、9百萬,勉強號稱千萬
至於豪宅嘛!新完工的就叫豪宅嗎?
記得那戶是在4樓,50坪左右
台中市我聽說的,品牌較優,地段不輸的,上個月有14~15萬成交的
+100
這個就是重點了
建商宣稱900萬 政府以900萬課稅
結果市價只值500萬
如果給低樓層 路沖 暇疵屋...那中籤反成冤大頭
Re: 消費券送豪宅得主不切結 中市府拒過戶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17, 2024 5:16 pm
由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