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隨便跟別人借車子
發表於 : 週四 2月 26, 2009 9:16 am
借保時捷試車 猛一撞賠45萬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男子阿正駕駛友人的保時捷911跑車高速試車、撞上嘉義高商圍牆,致牆倒、車頭毀,雙方為賠償金額爭執不休、鬧上法院;法官調查認定阿正確實高速試車肇禍有過失,須賠償45萬元給車主定讞。
車主阿宏表示,平時他的朋友阿傑會向他借車使用,94年12月2日晚間,阿傑的朋友阿正對阿傑說:「他沒開過保時捷名車,想借開看看!」不料,酒後的阿正不勝酒力、猛踩油門衝撞嘉義高商學校圍牆,牆倒了,他的愛車車頭凹陷、受創嚴重。
阿宏說,起初阿正口頭承諾會負起修理賠償全責,後來阿正不是拒接電話、就是惡言相向,不得已下才提出租車費、維修費共129萬多元的求償訴訟。
阿正辯稱,他是受酒後的阿傑委託開車,在案發地發現車失控、煞車失靈肇事,是阿宏疏於保養車子導致,他未主動借車也沒不勝酒力、猛踩油門情事;且該車是車齡15年的老車,市價殘值約2、30萬元,阿宏求償過高。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定阿正是在試車超速行駛、導致車子失控肇禍,確有過失。但阿宏修車求償金額高達82萬多元,已超過當時45萬元的市場車價,依誠信公平原則論,阿宏最多能向阿正求償45萬元;租車費則求償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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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的人敢:保時捷也敢隨便跟別人借..何況是酒後開車
車主也敢:市場車價45萬元.也敢開口要賠129萬.這還叫做朋友.
修車廠更敢:車齡15年的老車,市價殘值只剩2、30萬元,竟然也敢修理車高達82萬多元,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男子阿正駕駛友人的保時捷911跑車高速試車、撞上嘉義高商圍牆,致牆倒、車頭毀,雙方為賠償金額爭執不休、鬧上法院;法官調查認定阿正確實高速試車肇禍有過失,須賠償45萬元給車主定讞。
車主阿宏表示,平時他的朋友阿傑會向他借車使用,94年12月2日晚間,阿傑的朋友阿正對阿傑說:「他沒開過保時捷名車,想借開看看!」不料,酒後的阿正不勝酒力、猛踩油門衝撞嘉義高商學校圍牆,牆倒了,他的愛車車頭凹陷、受創嚴重。
阿宏說,起初阿正口頭承諾會負起修理賠償全責,後來阿正不是拒接電話、就是惡言相向,不得已下才提出租車費、維修費共129萬多元的求償訴訟。
阿正辯稱,他是受酒後的阿傑委託開車,在案發地發現車失控、煞車失靈肇事,是阿宏疏於保養車子導致,他未主動借車也沒不勝酒力、猛踩油門情事;且該車是車齡15年的老車,市價殘值約2、30萬元,阿宏求償過高。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定阿正是在試車超速行駛、導致車子失控肇禍,確有過失。但阿宏修車求償金額高達82萬多元,已超過當時45萬元的市場車價,依誠信公平原則論,阿宏最多能向阿正求償45萬元;租車費則求償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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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的人敢:保時捷也敢隨便跟別人借..何況是酒後開車
車主也敢:市場車價45萬元.也敢開口要賠129萬.這還叫做朋友.
修車廠更敢:車齡15年的老車,市價殘值只剩2、30萬元,竟然也敢修理車高達82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