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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教師退休 教育部新增三條件

發表於 : 週二 2月 10, 2009 11:23 pm
松島
2009-02-10 今日晚報 【中廣新聞/陳映竹】

少子化造成學校減班、整併的情況下,教育部人事處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提出教師退撫
制度新研修方向。教育部正研擬修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公立學校教師只要符合
任「職滿20年以上」等任一條件,任職學校發生減班、整併的情況,都可申請提前退休
。辦法通過後,將有超過三千人適用,應可紓解教師超額情形。

現職公立教師只要任職25年,滿50歲,或任教5年,滿60歲都可申請自願退休。如果是任
教5年、年滿65歲、或身心障礙達公教保險半殘程度,則必須強制退休。

配合少子化趨勢,不少學校推動減班、整校,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賴俊男說,教育部
正在研擬修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除了現行規定之外,新增三項退休條件,讓老
師可申請提前退休。

如果任職滿20年以上、年滿55歲,將可申請月退,金額依照年資有所差異,雖然不含公
保,但每個月都能領到三萬元以上;其餘條件只能申請一次退,約三百萬元。賴俊男說
,這項新增條件還必須送行政院、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才可實施。方案通過後,符合退
休資格的教師約增加三到五千人。

Re: 鼓勵教師退休 教育部新增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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