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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不要每天倒垃圾了 . 還有2000元可以拿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5, 2008 5:22 pm
小雨
垃圾伊媚兒 你可求償2千元
聯合報 / 2008/11/25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1853089

許多民眾每天都為電子信箱中垃圾郵件困擾不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正式通過取締濫發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並加入團體訴訟制度,每一封垃圾郵件,民眾最高可求償兩千元,透過他人「代發」也一樣視同違法。

NCC昨天通過「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針對垃圾郵件的求償機制有了明確而嚴厲的規範。接到垃圾郵件的民眾除了仍保留民事損害賠償機制外,草案更新增,每一封電子郵件,受損害一方可以申請五百元到二千元的損害賠償金,並加入團體訴訟制度。

為協助民眾透過團體訴訟求償,新法中也明定,負責團體訴訟的機構,可以向「服務提供者」、「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要求提供濫發人資料,並定有行政罰則,提高業者配合意願。

草案也有拒絕「強迫中獎」的條文,明訂收件人擁有「默示拒絕」的機制,要求發信人,必須提供免費的回傳機制,表達是否接收的權利。其次,明定業者之間採過契約方式約定,協助代發垃圾郵件,視同違法。

近來有不少業者利用字母順序,採用「字典式」的全面發送,同樣也被NCC認定為違法行為,接受委託的業者,可以拒絕傳遞或者接受相關來信。

NCC表示,草案將在近日內報請行政院後核轉立法院審議,希望盡快完成立法程序,透過公權力遏止垃圾郵件氾濫。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Re: 終於可以不要每天倒垃圾了 . 還有2000元可以拿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5, 2008 5:42 pm
amigo
如果帳號被盜用去濫發垃圾郵件,被求償每封2000元 (omg) ,準備宣布破產了 (不要啊)
以後發出去的郵件都要使用電子簽章,沒有本人的電子簽章,一概否認 (壓力)

Re: 終於可以不要每天倒垃圾了 . 還有2000元可以拿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5, 2008 5:47 pm
小雨
amigo 寫:如果帳號被盜用去濫發垃圾郵件,被求償每封2000元 (omg) ,準備宣布破產了 (不要啊)
以後發出去的郵件都要使用電子簽章,沒有本人的電子簽章,一概否認 (壓力)

(omg) (omg) (omg) (omg) (omg) (omg)


會不會還沒賺到2000 元

已經被告的滿頭包


密碼要保管好囉 ? (想入非非)


不要到處亂申請信箱囉 ? (偽可愛)

Re: 終於可以不要每天倒垃圾了 . 還有2000元可以拿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5, 2008 7:59 pm
smallant
ㄚ笨蟻佬發問..

要如何取消電子信箱

拜託教一下電腦白癡

Re: 終於可以不要每天倒垃圾了 . 還有2000元可以拿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15, 2024 7:07 p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