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吃便當」 水溝蓋下陷
發表於 : 週一 11月 17, 2008 10:57 p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603557.shtml
停車「吃便當」 水溝蓋下陷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8.11.17 02:10 am
一名男子與女性友人晚上在鶯歌鎮的私人墓園前停車「吃便當」時,以轎車右前輪壓到的路旁水溝蓋突然下陷,造成車輛嚴重毀損、兩人多處受傷而聲請國家賠償30萬元。台北縣工務局原擬同意賠償7萬多元,不過提報縣府國賠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為不符常理,決定不理賠。
工務局指出,由於該路段屬工務局管理維護,受傷女子並未聲請國賠,而是男性車主一併求償,國賠委員認為該處水溝蓋是混凝土,除非車體有激烈運動,在自然情形下不致於破損滑落,加上受損情形與水溝蓋下陷有相當差距,因此決定不理賠,目前正擬書面通知請人,聲請人若不服可提出訴訟。
北縣國賠委員會主委陳坤榮解釋,姑且不論已婚的孤男寡女晚上到墓園「吃便當」是否屬實,若靜止的右車輪「突然」壓壞水溝蓋,理應僅底盤及右前輪部位受損,與轎車前擋風鏡大半凹陷、碎裂,顯係外力撞擊的狀況並不相符,更無法證明該水溝蓋管理維護不當,或轎車嚴重損壞、車上男女受傷與水溝蓋的「正常使用」並無相當因果關係,因此委員會不同意理賠。
陳坤榮也指出,這件聲請國賠案的案情頗離譜,若真予賠償,搞不好承辦人還有圖利他人之嫌。
申請國賠的已婚男子聲稱,去年9月30日晚間近8時,他載一名女性友人將車子停在鶯歌鎮大湖路一處私人墓園前吃便當,右前輪壓住的水溝蓋突然破損下陷,導致他的右胸挫傷及女性友人頭部受傷,車子前擋風玻破損、引擎及底盤、輪子都受損。
他主張縣府除賠償女性友人頭部受傷就醫的560元之外,他的車子兩次維修費用7萬6355元、到國術館及看中醫等醫療費4萬9千多元、替代交通費6千多元、精神撫慰金15萬元等,合計30萬元。
【2008/11/17 聯合報】@ http://udn.com/
停車「吃便當」 水溝蓋下陷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8.11.17 02:10 am
一名男子與女性友人晚上在鶯歌鎮的私人墓園前停車「吃便當」時,以轎車右前輪壓到的路旁水溝蓋突然下陷,造成車輛嚴重毀損、兩人多處受傷而聲請國家賠償30萬元。台北縣工務局原擬同意賠償7萬多元,不過提報縣府國賠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為不符常理,決定不理賠。
工務局指出,由於該路段屬工務局管理維護,受傷女子並未聲請國賠,而是男性車主一併求償,國賠委員認為該處水溝蓋是混凝土,除非車體有激烈運動,在自然情形下不致於破損滑落,加上受損情形與水溝蓋下陷有相當差距,因此決定不理賠,目前正擬書面通知請人,聲請人若不服可提出訴訟。
北縣國賠委員會主委陳坤榮解釋,姑且不論已婚的孤男寡女晚上到墓園「吃便當」是否屬實,若靜止的右車輪「突然」壓壞水溝蓋,理應僅底盤及右前輪部位受損,與轎車前擋風鏡大半凹陷、碎裂,顯係外力撞擊的狀況並不相符,更無法證明該水溝蓋管理維護不當,或轎車嚴重損壞、車上男女受傷與水溝蓋的「正常使用」並無相當因果關係,因此委員會不同意理賠。
陳坤榮也指出,這件聲請國賠案的案情頗離譜,若真予賠償,搞不好承辦人還有圖利他人之嫌。
申請國賠的已婚男子聲稱,去年9月30日晚間近8時,他載一名女性友人將車子停在鶯歌鎮大湖路一處私人墓園前吃便當,右前輪壓住的水溝蓋突然破損下陷,導致他的右胸挫傷及女性友人頭部受傷,車子前擋風玻破損、引擎及底盤、輪子都受損。
他主張縣府除賠償女性友人頭部受傷就醫的560元之外,他的車子兩次維修費用7萬6355元、到國術館及看中醫等醫療費4萬9千多元、替代交通費6千多元、精神撫慰金15萬元等,合計30萬元。
【2008/11/17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