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與國輸入貓熊? 府︰不清楚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09, 2008 9:59 am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2008-11-9〕兩岸兩會六日完成簽署「互贈珍稀動植物協定」,中國確定贈送一對貓熊給台灣。至於貓熊輸入台灣是否採「國與國」模式,總統府方面保持低調,強調並不清楚細節。
依華盛頓公約規定,國與國之間不能「贈送」包括貓熊在內的保育類動物,任何保育類動植物的輸出、輸入,只要離開「國境」,均須依公約檢具「輸出入許可證明文件」。
陸委會也未正面回應
在兩會簽署互贈協議前,貓熊來台模式是否依華盛頓公約,以及兩會是否就相關問題達成共識,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貓熊來台依國內法律規定,以及由專家以符合保育等原則處理。對於是否採「國與國模式」處理,未正面回應。
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認為,台北市立動物園已依華盛頓公約提出貓熊的輸出許可證,但中國認為貓熊來台是「國內移動」,是否會核發輸出許可證,令人質疑。
對於兩會是否已解決敏感的名稱問題,以及是否採國與國模式,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不清楚細節,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由於官方採取低調態度,台北市立動物園也尚未取得中國核發的輸出許可證,貓熊是否以國與國的模式來台,仍然有待觀察。
老杇以為: 為了避免是不是國與國的爭議,請相關人士設法讓貓熊以反共義士的方式來台並向本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若以偷渡客來台會被遣返),也為了讓國人放心,貓熊願意放棄中國藉成為新台灣熊,不再叫什麼團團圓圓,改名為愛台念台,這樣子大家就沒話可說了吧.
依華盛頓公約規定,國與國之間不能「贈送」包括貓熊在內的保育類動物,任何保育類動植物的輸出、輸入,只要離開「國境」,均須依公約檢具「輸出入許可證明文件」。
陸委會也未正面回應
在兩會簽署互贈協議前,貓熊來台模式是否依華盛頓公約,以及兩會是否就相關問題達成共識,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貓熊來台依國內法律規定,以及由專家以符合保育等原則處理。對於是否採「國與國模式」處理,未正面回應。
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認為,台北市立動物園已依華盛頓公約提出貓熊的輸出許可證,但中國認為貓熊來台是「國內移動」,是否會核發輸出許可證,令人質疑。
對於兩會是否已解決敏感的名稱問題,以及是否採國與國模式,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不清楚細節,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由於官方採取低調態度,台北市立動物園也尚未取得中國核發的輸出許可證,貓熊是否以國與國的模式來台,仍然有待觀察。
老杇以為: 為了避免是不是國與國的爭議,請相關人士設法讓貓熊以反共義士的方式來台並向本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若以偷渡客來台會被遣返),也為了讓國人放心,貓熊願意放棄中國藉成為新台灣熊,不再叫什麼團團圓圓,改名為愛台念台,這樣子大家就沒話可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