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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7:51 am
熊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 ... ws/13737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八仙塵爆案,有許多熱心民眾投入志工行列,一名網友「李多多」不滿傷患家屬肆無忌憚地拿免費醫療用品跟藥膏,還說有家屬質問:「你們要想辦法不是我們家屬要煩惱!」他透過臉書表達不滿,也決定退出志工行列,不到2日超過2000名網友分享。

這名網友在臉書上表示,這幾天下來發覺到人很貪心,提供免費的醫療用品跟藥膏,傷患家屬卻肆無忌憚一直拿,「拿沒關係,但一次拿將近快一箱是怎樣?」他指出,有家屬更是理直氣壯對他的志工說,「你們要想辦法不是我們家屬要煩惱!」

「義務幫忙不是應該的!」該名網友說,「我們都是自費去買東西去協助你們,沒收任何錢!」他認為,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政府,該名網友指出,全民已經幫這些傷患埋單了,「還一直像吸血鬼一樣無止盡的要錢要任何東西!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7:52 am
咖大
人性本?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8:02 am
smallant
貪,貪,貪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8:15 am
auricle
刁民文化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8:50 am
min
這是預料中的事.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8:52 am
andy5824
志工作不爽還可以退出,那第一線的醫療人員呢?
鬼島,賤民......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10:31 am
Ben20303330
熊哥 寫: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3707

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政府


這句話很奇怪
就因為是人禍而非天災,才要政府為管理失職負責
當初高雄市政府不是拒絕過彩粉路跑嗎?
這代表政府有能力分辨活動的危害性,也有權力不讓活動舉辦
這一次新北市跟中央,到底誰該負責?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10:36 am
forester
Ben20303330 寫:
熊哥 寫: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3707

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政府


這句話很奇怪
就因為是人禍而非天災,才要政府為管理失職負責
當初高雄市政府不是拒絕過彩粉路跑嗎?
這代表政府有能力分辨活動的危害性,也有權力不讓活動舉辦
這一次新北市跟中央,到底誰該負責?

這種事硬說中央的責任
也太無限上崗了吧

那以後連一間小學辦運動會
都得上呈中央了
(omg) (omg) (omg)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10:55 am
Ben20303330
forester 寫:
Ben20303330 寫:
熊哥 寫: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3707

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政府


這句話很奇怪
就因為是人禍而非天災,才要政府為管理失職負責
當初高雄市政府不是拒絕過彩粉路跑嗎?
這代表政府有能力分辨活動的危害性,也有權力不讓活動舉辦
這一次新北市跟中央,到底誰該負責?

這種事硬說中央的責任
也太無限上崗了吧

那以後連一間小學辦運動會
都得上呈中央了
(omg) (omg) (omg)


這個類推,太過謬誤
問題不在小學辦運動會,而是如果小學運動會也要來個粉彩趴
特別是如果會有火源的粉彩趴
所以,如果要舉例,應該說如果高中大學要在晚上舉辦舞會粉彩趴,可能會有燈光香菸等火源,需不需要中央事先就訂立相關規定

權力跟責任是相對的,這是基本原則
這一次發生意外,為啥中央政府有權力禁止粉彩趴的舉辦?
有權力,相對就有責任,否則中央就不得頒布禁止命令

地方政府可能人才比較少,不見得都能了解粉彩的危險性
所以是否准許舉辦活動的權力可能在地方政府,但是既然粉彩是有危險性,中央政府就該有肩膀的事先訂定相關的規定讓全國遵守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11:35 am
Kian
Ben20303330 寫:
熊哥 寫: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3707

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政府


這句話很奇怪
就因為是人禍而非天災,才要政府為管理失職負責
當初高雄市政府不是拒絕過彩粉路跑嗎?
這代表政府有能力分辨活動的危害性,也有權力不讓活動舉辦
這一次新北市跟中央,到底誰該負責?

在私人場地辦趴應該不用申請吧?
所以其實應該負責的是業者,
政府跟志工只是出面幫忙善後,
用的是全民的錢!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11:41 am
forester
Ben20303330 寫:
forester 寫:
Ben20303330 寫:
熊哥 寫: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3707

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政府


這句話很奇怪
就因為是人禍而非天災,才要政府為管理失職負責
當初高雄市政府不是拒絕過彩粉路跑嗎?
這代表政府有能力分辨活動的危害性,也有權力不讓活動舉辦
這一次新北市跟中央,到底誰該負責?

這種事硬說中央的責任
也太無限上崗了吧

那以後連一間小學辦運動會
都得上呈中央了
(omg) (omg) (omg)


這個類推,太過謬誤
問題不在小學辦運動會,而是如果小學運動會也要來個粉彩趴
特別是如果會有火源的粉彩趴
所以,如果要舉例,應該說如果高中大學要在晚上舉辦舞會粉彩趴,可能會有燈光香菸等火源,需不需要中央事先就訂立相關規定

權力跟責任是相對的,這是基本原則
這一次發生意外,為啥中央政府有權力禁止粉彩趴的舉辦?
有權力,相對就有責任,否則中央就不得頒布禁止命令

地方政府可能人才比較少,不見得都能了解粉彩的危險性
所以是否准許舉辦活動的權力可能在地方政府,但是既然粉彩是有危險性,中央政府就該有肩膀的事先訂定相關的規定讓全國遵守

今天說粉彩趴危險
其他的動作呢?

先貼一段影片

連結至影片網頁
拉炮?
噴彩帶?
一大堆看似平常不危險的
都有可能發生意外
如果要全禁
禁也禁不完

離題了
我只是想說
凡事要一直上崗的話
最後都是總統的錯
那怕路上一個坑
有人踢到跌倒碰頭摔死
也可以.............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1:35 pm
Ben20303330
Kian 寫:
Ben20303330 寫:
熊哥 寫: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3707

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政府


這句話很奇怪
就因為是人禍而非天災,才要政府為管理失職負責
當初高雄市政府不是拒絕過彩粉路跑嗎?
這代表政府有能力分辨活動的危害性,也有權力不讓活動舉辦
這一次新北市跟中央,到底誰該負責?

在私人場地辦趴應該不用申請吧?
所以其實應該負責的是業者,
政府跟志工只是出面幫忙善後,
用的是全民的錢!


私人場地辦趴要不要申請我不知道
我說的話也不是針對那部分
而是針對粉彩,有可能塵暴的部分
政府必須加以管理與限制,甚至禁止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四 7月 09, 2015 1:42 pm
Ben20303330
forester 寫:
Ben20303330 寫:
forester 寫:
Ben20303330 寫:
熊哥 寫: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3707

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政府


這句話很奇怪
就因為是人禍而非天災,才要政府為管理失職負責
當初高雄市政府不是拒絕過彩粉路跑嗎?
這代表政府有能力分辨活動的危害性,也有權力不讓活動舉辦
這一次新北市跟中央,到底誰該負責?

這種事硬說中央的責任
也太無限上崗了吧

那以後連一間小學辦運動會
都得上呈中央了
(omg) (omg) (omg)


這個類推,太過謬誤
問題不在小學辦運動會,而是如果小學運動會也要來個粉彩趴
特別是如果會有火源的粉彩趴
所以,如果要舉例,應該說如果高中大學要在晚上舉辦舞會粉彩趴,可能會有燈光香菸等火源,需不需要中央事先就訂立相關規定

權力跟責任是相對的,這是基本原則
這一次發生意外,為啥中央政府有權力禁止粉彩趴的舉辦?
有權力,相對就有責任,否則中央就不得頒布禁止命令

地方政府可能人才比較少,不見得都能了解粉彩的危險性
所以是否准許舉辦活動的權力可能在地方政府,但是既然粉彩是有危險性,中央政府就該有肩膀的事先訂定相關的規定讓全國遵守

今天說粉彩趴危險
其他的動作呢?

先貼一段影片

連結至影片網頁
拉炮?
噴彩帶?
一大堆看似平常不危險的
都有可能發生意外
如果要全禁
禁也禁不完

離題了
我只是想說
凡事要一直上崗的話
最後都是總統的錯
那怕路上一個坑
有人踢到跌倒碰頭摔死
也可以.............


這樣有點過度推論了
我針對的是粉彩有可能產生塵爆的部分
塵爆的例子很容易找,傷亡的例子很多,有死過一兩百人的
最近的就是台資企業在中國造成兩百多人死亡
所以針對公共空間 大型活動,有可能造成大量傷亡的
政府有責任必須有肩膀的擔起來
中央政府必須事先訂定法令規定加以管理與限制,甚至禁止

Re: 不滿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退出...

發表於 : 週一 11月 11, 2024 7:32 p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