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三 6月 03, 2015 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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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rchive.doctorvoice.org/split/
https://archive.doctorvoice.org/split/viewtopic.php?t=105304
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您的意思是 鄭捷如果悔改 可以給緩死?
ps:湯是非常不好的例子 不應死刑不是因他有悔意
鄭捷悔改?不可能!
真心悔改那就不叫鄭捷了。假悔改就更不是鄭捷了。
故意蓄意有計劃的連續殺人犯。吃好睡好,要他悔改他會覺得可能比殺了他還難過。(說不定還自認是英雄呢?英雄需要悔改嗎?)
湯英伸是基於受騙氣憤而殺人,另外還有種族歧視壓迫的因素。年輕(犯案時剛滿18歲沒多久)真心悔改當然也是不該判死刑的原因之一。
sucker 寫:判死是犯的重罪 跟悔改有啥關係??
殺四個無辜的人 毀了四個家庭 還要免死?
台灣什麼時候變這麼偽善了
image 寫: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您的意思是 鄭捷如果悔改 可以給緩死?
ps:湯是非常不好的例子 不應死刑不是因他有悔意
鄭捷悔改?不可能!
真心悔改那就不叫鄭捷了。假悔改就更不是鄭捷了。
故意蓄意有計劃的連續殺人犯。吃好睡好,要他悔改他會覺得可能比殺了他還難過。(說不定還自認是英雄呢?英雄需要悔改嗎?)
湯英伸是基於受騙氣憤而殺人,另外還有種族歧視壓迫的因素。年輕(犯案時剛滿18歲沒多久)真心悔改當然也是不該判死刑的原因之一。
鄭捷已經說要悔改了 誰來判定他有沒有悔改?悔改標準看有沒有吃好睡好?那要24小時監視錄影嗎
湯英伸本就不該判死 就算不是18也不該判死 什麼異想天開的半死?
SIMON 寫: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6-02/60801
廢死爭論中懷念冤死的張木金(管仁健)
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您的意思是 鄭捷如果悔改 可以給緩死?
ps:湯是非常不好的例子 不應死刑不是因他有悔意
鄭捷悔改?不可能!
真心悔改那就不叫鄭捷了。假悔改就更不是鄭捷了。
故意蓄意有計劃的連續殺人犯。吃好睡好,要他悔改他會覺得可能比殺了他還難過。(說不定還自認是英雄呢?英雄需要悔改嗎?)
湯英伸是基於受騙氣憤而殺人,另外還有種族歧視壓迫的因素。年輕(犯案時剛滿18歲沒多久)真心悔改當然也是不該判死刑的原因之一。
鄭捷已經說要悔改了 誰來判定他有沒有悔改?悔改標準看有沒有吃好睡好?那要24小時監視錄影嗎
湯英伸本就不該判死 就算不是18也不該判死 什麼異想天開的半死?
有沒有悔改由法官判定,這種有計劃的連續殺人犯,真心悔改的機會很低,口說悔改其實是開始懂得畏懼死亡。這種惡性重大的罪犯應速審速(槍)決。
緩死是留給那些情有可憫者,如湯英伸。據說當時很多人幫湯求情上達蔣經國,結果因為有黨外人士涉入,反而加速死刑的執行。
很多想法初始時會被視為異想天開,這一點也不奇怪,尤其是對於思想不夠奔放的人。
sucker 寫:判死是犯的重罪 跟悔改有啥關係??
殺四個無辜的人 毀了四個家庭 還要免死?
台灣什麼時候變這麼偽善了
SIMON 寫:sucker 寫:判死是犯的重罪 跟悔改有啥關係??
殺四個無辜的人 毀了四個家庭 還要免死?
台灣什麼時候變這麼偽善了
我想你的問題是:對這些殺人已經很明確不會錯誤的人判死刑是應該的!
前面也有提到有些人可能被誤判(冤獄),有些人像湯英伸這樣歲然明確殺人,但其動機可能是環境、是成長背景等造成的。
我們社會要討論的是怎麼達成一個平衡點:讓這些應該被判與社會永久隔離的人中沒有冤獄,即使很少數也算是,究竟台灣社會要的是寧錯殺100,也不願放過一個,還是為了那少數的可能性,在法律上留下可能誤判的改正窗口?
所以差別是執行隔離的方式是: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其他的不論事前預防,事後對受害家屬的協助,應該兩邊都部會不同。
底下有兩個影片,如果你有空,請把它看完
1.https://www.facebook.com/historysmallki ... 8/?fref=nf
06012015 54新觀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rfHHwJZ_Xc
2.https://www.ted.com/talks/david_r_dow_l ... w#t-269956
什麼事情在謀殺案前發生?在探討如何減少死刑案件的時候,大衛R.道 TEDx的德州奧斯汀)
image 寫:DR.HSU 寫: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您的意思是 鄭捷如果悔改 可以給緩死?
ps:湯是非常不好的例子 不應死刑不是因他有悔意
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您的意思是 鄭捷如果悔改 可以給緩死?
ps:湯是非常不好的例子 不應死刑不是因他有悔意
鄭捷悔改?不可能!
真心悔改那就不叫鄭捷了。假悔改就更不是鄭捷了。
故意蓄意有計劃的連續殺人犯。吃好睡好,要他悔改他會覺得可能比殺了他還難過。(說不定還自認是英雄呢?英雄需要悔改嗎?)
湯英伸是基於受騙氣憤而殺人,另外還有種族歧視壓迫的因素。年輕(犯案時剛滿18歲沒多久)真心悔改當然也是不該判死刑的原因之一。
image 寫:http://www.storm.mg/article/51746
image 寫: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您的意思是 鄭捷如果悔改 可以給緩死?
ps:湯是非常不好的例子 不應死刑不是因他有悔意
鄭捷悔改?不可能!
真心悔改那就不叫鄭捷了。假悔改就更不是鄭捷了。
故意蓄意有計劃的連續殺人犯。吃好睡好,要他悔改他會覺得可能比殺了他還難過。(說不定還自認是英雄呢?英雄需要悔改嗎?)
湯英伸是基於受騙氣憤而殺人,另外還有種族歧視壓迫的因素。年輕(犯案時剛滿18歲沒多久)真心悔改當然也是不該判死刑的原因之一。
鄭捷已經說要悔改了 誰來判定他有沒有悔改?悔改標準看有沒有吃好睡好?那要24小時監視錄影嗎
湯英伸本就不該判死 就算不是18也不該判死 什麼異想天開的半死?
據說當時很多人幫湯求情上達蔣經國,結果因為有黨外人士涉入,反而加速死刑的執行。
人本來就會死,關起來會死,不關也會死啊!要被關是因為犯了罪,那不叫殘酷,那叫罪有應得,知道嗎?此之謂婦人之仁。
hjh 寫:最近發現有些同儕也是對廢死持不反對的態度
所以自己對廢死的態度也有一點轉變
並不完全反對廢死.....but.......
主張廢死的人認為死刑效果不彰
個人也覺得死刑效果不是很好
but... 重點是......
不能單純只有廢死
一定要先找到比死刑更好的辦法來取代死刑
在找到這個辦法前,若就只有廢死,那有個X用
所以廢死的推動者不應該把心力只放在廢死
而是積極的找到在台灣可行的替代方案
目前看到廢死聯盟在做的,就是講一句:不能讓政府用死刑來逃避責任 。
是沒錯,那請問政府該怎麼做?請明確詳細的建議
勢必先能建立良好制度,才有廢死,先建後廢。
hjh 寫:最近發現有些同儕也是對廢死持不反對的態度
所以自己對廢死的態度也有一點轉變
並不完全反對廢死.....but.......
主張廢死的人認為死刑效果不彰
個人也覺得死刑效果不是很好
but... 重點是......
不能單純只有廢死
一定要先找到比死刑更好的辦法來取代死刑
在找到這個辦法前,若就只有廢死,那有個X用
所以廢死的推動者不應該把心力只放在廢死
而是積極的找到在台灣可行的替代方案
目前看到廢死聯盟在做的,就是講一句:不能讓政府用死刑來逃避責任 。
是沒錯,那請問政府該怎麼做?請明確詳細的建議
勢必先能建立良好制度,才有廢死,先建後廢。
空空空 寫:廢死就是鼓勵私刑
反正殺人不會被判死刑
家屬如果放得下的,就放下吧
家屬如果放不下的
等殺人犯出獄後,把他幹掉
反正你也不會被判死刑
SIMON 寫: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31917
廖正井籲馬放寬假釋門檻 解決監獄擠爆問題
其實民進黨一直要求假釋不能隨便放寬(廢死的人也要求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 ... 0142509284
"尤美女的提案是「赦免法」第6條的修正案。第6條的原條文 :
「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
全國性之減刑,得依大赦程序辦理。」
尤委員修法加入第六之一、六之二、六之三。是補足提出赦免的條件、總統收到赦免後邀集相關專家學者開會的程序(調卷、聽證)。
簡而言之,原來的法律,只要總統下令,就可以特赦、大赦、減刑。
但如果完成修法,總統就不能隨興而為;必須辦理聽證會等程序,聽取社會意見,包括邀請被害者家屬出席參與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