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德前年停8核電廠 賣電仍破4年紀錄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5, 2013 8:28 pm
image 寫:
火力發電為害的數據多是從舊型燃煤發電廠來的 新型天然氣好很多
不過 這個沒意義 因為停核四根本不須增加天然氣發電 節電5%就可以了
image 寫:
火力發電為害的數據多是從舊型燃煤發電廠來的 新型天然氣好很多
不過 這個沒意義 因為停核四根本不須增加天然氣發電 節電5%就可以了
min 寫:屏東縣在流行種電.每年太陽能發出來的電力.賣給台電可以有15萬左右的進帳.
這麼乾淨的能源.全國為何不響應呢?
min 寫:屏東縣在流行種電.每年太陽能發出來的電力.賣給台電可以有15萬左右的進帳.
這麼乾淨的能源.全國為何不響應呢?
image 寫:國內民營電廠大多是燃煤或天然氣(最多是天然氣)發電(所以說賣4元給台電 台電是凱子 一年多付出1000億 因為沒什麼效率的台電自己的火力發電成本只有兩元多!) 什麼再生能源?
woodatwan 寫:那就讓這個自然醫學蔡醫師說明一下輻射對身體的傷害好了:
http://blog.yam.com/kaijowtsai/article/60303699
輻射傷害細胞DNA,如同拉鏈打不開!
woodatwan 寫:
1台灣核電廠的問題不是只有‘’萬一‘’,是根本已經發生:現在是看誰要去承接核廢料而已。
2火力發電造成人體傷害的數據,麻煩更具體一點,至少要跟車諾比爾和日本311的傷亡數字一樣精確才行。
3 如果您同意把核廢料放在您家,再來談其他。不贊成核四,不代表一定贊成火力發電。
GordonRamsay 寫:image 寫:奇怪 25年凱子約 簽的是購買"太陽能 風力等"嘛? 請把凱子和約的民間電廠主要是用什麼發電的?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image 寫:GordonRamsay 寫:image 寫:拜託一下
九家民營電廠設立依據的是1995分階段開放民間設力發電廠方案
而隨後的那個凱子和約比這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早了快十年(左右?)吧
請注意一下PO文的公信力喔 很多資料google五分鐘就知道了
事實就是事實,不容硬凹。也不是google五分鐘就知道的。
另外,文章內容以及hyperlink先看清楚再回,不然會浪費版面。
再生能源條例第9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者,其設備生產之再生能源電能,仍依原訂費率躉購。
這要看當時簽約如何,不過簽約的精神都一樣:
基於扶植再生能源產業,都以高於市價的電價去收購民間電廠的電力。
奇怪 25年凱子約 簽的是購買"太陽能 風力等"嘛?這些當時簽到黃金和約 造成台電虧損主因的民間電廠是再生能源產業嘛?
一直po簽了後十年才出來的,而且是收購再生能源的再生能源條例是做什麼呢?
而且 太陽能 風力發電成本決不只4元 凱子和約是4元賣台電 只怕是虧三四元 怎麼叫凱子和約?這些民間電廠又要怎麼大賺?請問是誰在硬ㄠ啊?
請把凱子和約的民間電廠主要是用什麼發電的?
GordonRamsay 寫:
這位醫師就是用能量儀來幫自己做健檢,且吃高劑量葉黃素治療他的白內障的那位天才喔,
先想想他的思考邏輯與正常醫師有無不同:
viewtopic.php?f=23&t=82526
輻射高劑量當然危險... 但是跟核電廠有啥x關係?
(WHO對於福島核災之健康評估報告) viewtopic.php?f=24&t=82569
poki 寫:
火力發電廠設置後, 肺癌變多了
http://www.taiwan921.lib.ntu.edu.tw/KKPT/KKE09.pdf
歐盟1年有500萬名死於pm2.5單一因素,
其主要來源為火力發電廠, 石化工廠,........
日本福島電廠死幾個人? 目前6人, 其中5人心机梗塞死亡, 1人白血病
poki 寫:
那妳要不要看肺癌死掉的人的照片?
woodatwan 寫:輻射高跟核電廠沒關係?那,台灣到處測量出來的高劑量輻射塵大概是自己突變來的。
woodatwan 寫:1 閣下資料到2001。福島的資料是2011,死傷人數繼續增加中。
woodatwan 寫:2 火力發電剩餘物的傷害力,跟核廢料的殺傷力比起來,大概是娃娃車比波音767。
證明這些肺癌致死的人,唯一的病源只來自火力發電廠吧。
核電廠爆炸/污染的致死率是火力發電污染能比擬的嗎?
woodatwan 寫:3 車諾比爾:
image 寫:請不要先急著扯別的
先把這個到底是誰硬ㄠ搞清楚
是把燃煤跟天然氣為主 且明明比再生能源條例早十幾年設立並簽約的民營電廠硬跟再生能源條例送作堆的人對 還是說台電收購凱子合約跟能源條例根本兩回事的人在硬ㄠ啊?
台北輻射量比東京核災後高? 蔡康永盼:全面廢核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09/172701.htm
記者黃子瑋/台北報導
309「藝」起反核!知名主持人蔡康永先前與小S錄製反核影片,9日也親自現身遊行,拿出日本朋友送的「核輻射計量器」表達訴求,他說:「這是我收過『最悲傷的生日禮物』。蔡表示:「該偵測儀輻射值只要超過0.04微西弗就是危險的,而在台北測得的數值比日本核災後還高。」
......
但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環境輻射即時監測資訊資料顯示,稍早前台北地區數值為0.056微西弗/時。一般來說,測量值在0.2微西弗/時以下屬一般背景輻射範圍,超過20微西弗/時以上,才會執行輻射緊急偵測。
http://newtalk.tw/news/2013/04/04/35189.html
''新頭殼newtalk 2013.04.04洪聖斐/編譯報導
美國學者曼加諾(Joseph Mangano)與佘曼(Janette Sherman)近日在《國際生物醫學》(Biomedicine International)期刊的網站上公布其研究發現,加州首府沙加緬度的藍丘謝科(the Rancho Seco)核電廠在1989年關閉後,該區域罹癌死亡的人數比以往少了數千人。''(節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15/34889183/
龍部長 核電非常不道德(劉黎兒)
不僅核四,核電是非常不道德的絕對惡,除了發生核災讓數十萬乃至數百萬人有家歸不得,數百萬人的事業、人生及打算養育後代的山河全毀外,即使不發生核災,核電廠平時也放出大量輻射物質污染環境,戕害脆弱的孩子、婦女,像台灣各地輻射劑量都比災後東京等地高幾倍。
一代鑄錯萬代承擔
更可怕的是核電廠裡有用過劇毒燃料棒,核電燃料棒剛燒完是燃燒前的1億倍毒,亦即所謂高階核廢料,台灣30年已有1萬6千束,相當於23萬顆廣島原子彈份的輻射物質,完全沒去處,每天還新燒出20顆原子彈份來,這些都要我們的子孫來承擔,更何況隨時會釀災。(節錄)
衛生署重訂食品輻射污染容許量,雖增加許多新的核種檢測,卻大幅放寬銫134及銫137基準,容許基準從370貝克╱公斤提高至600貝克,只要超過100貝克╱公斤,就是低階核廢料。現在全球有如此高濃度輻射污染食品的只有發生核災的日本,日本也將基準嚴格化為100貝克以下,衛生署為何在此時大舉放寬,令人不解,
衛生署雖接到國人抗議,卻嘴硬辯稱「比國際基準還嚴格」,或「科學證明無害」,令人不知這是政府單位或利益團體代言人在說話,衛生署必須跟國民解釋的事項太多了。
1.衛生署拿歐盟也是600貝克╱公斤的基準來辯,但歐洲是從25年前車諾比核災發生時訂的1250貝克嚴格化為600貝克;25年前,還不知道輻射食品造成體內被曝比體外被曝更嚴重,才會訂出那樣荒謬的數字;現在改成600貝克,係因歐洲沒有輻射污染那麼嚴重的食物;25年前亞洲如日本、台灣等接受擁核的ICRP(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建議訂定為370貝克。
大量進口應嚴把關
衛生署要修訂車諾比基準可以,但應該嚴格化,像南韓、日本是100貝克以下,全球只有台灣寬鬆化,令人不解,難道台灣人健康比較不值錢嗎?此外,台灣檢驗食品輻射污染根本沒搗碎檢測,毫無精密度可言;日韓不用說,歐洲連烏克蘭、白俄等也都是搗碎檢查。
2.衛生署必須說清在此時將輻射容許量基準放寬理由;日本核災後採取原本只能用幾天的核戰時暫定基準,亦即500貝克╱公斤,大人小孩不分,還實施了一年多,被世界指斥為殺人的暫定基準,更批判日本違反國際公約,把原應聚集保管的核廢料廣泛散佈在日本各地;因國民強烈抗議,終於從4月起改為100 貝克;即使100,也太寬鬆,德國輻射防護協會對日本的建議是8貝克。
台灣衛生署在日本改為100後,隨即寬鬆化為600,讓人懷疑動機似為放行日本不吃、不能賣的100~600貝克的高濃度輻射污染食品來台,這是重度危害國民健康、尤其最傷害細胞未成熟兒童;此外像劇毒的鍶在體內很難排出,生物半衰期達50年,不斷累積,鍶90的100貝克或鍶89的1000貝克都太寬鬆了。
3.跟25年前不同,當時歐洲食品銷到台灣有限,但台日這麼近,台灣原本進口大量日本食品,現在全球只有日本有高輻射污染食品,台灣應更嚴格化,怎可放鬆?
4.衛生署表示「科學證明這樣基準是無害」或「比國際基準更嚴格」說法是嚴重錯誤而欺騙國民的;科學證明如此基準是嚴重有害的;人體只要1天吃10貝克以上,雖有些輻射物質雖會因部分排出而減少,但也只要600天就會增加1400貝克,銫、鍶等人工放射性物質會造成體內被曝,重複曝照破壞內臟細胞等,讓人致癌,遠比體外被曝的傷害大;每天10貝克就很嚴重,600貝克是超級殺人基準。
5.美國國家科學院(NAS)在2005年就研究得出結論,認為輻射被曝即使低劑量也有致癌死亡風險,擁核 ICRP因此在2007年對各國提出勸告「承認輻射被曝沒有安全下限,再低的劑量也會造成傷害,但核電國家必須承擔1年1毫西弗的容許基準,如此劑量也會致癌死亡,這是衡量核電利益而不得不承受的,但各國應盡最大可能維護國民免遭輻射污染」。
衛生署卻把台灣人胃袋當核廢料堆積廠,吃600貝克的話,很快會超標,令人難以置信。
作者為旅日作家
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post_l ... _id=983734
woodatwan 寫:(劉黎兒) 核電國家必須承擔1年1毫西弗的容許基準,如此劑量也會致癌死亡,這是衡量核電利益而不得不承受的
http://blog.xuite.net/lill88/lill/50874457-%E3%80%88廢核救家園〉日本進口食品+可吃嗎
〈廢核救家園〉日本進口食品 可吃嗎
文/劉黎兒
Q:我們家人很喜歡吃許多日本產的水果、糕點,但現在有輻射污染問題,哪些可以吃?哪些不能吃呢?
A:的確,現在買日本食品要非常小心,雖然並非全都有問題,但許多產品因為日本政府一下把人體輻射污染容許劑量提到災前的20倍,食品輻射劑量上限也跟著提高,許多產品即使未超標,但也高得嚇人,不買是正確的;雖然日本政府或業者表示那是「風評受害」,但明明污染劑量相當高,消費者不買,才不至於實質受害而體內遭被曝。
日本外務省在輻射牛問題爆發後,終於在8月上旬照會各省廳,表示日本今後不能對外國宣傳「日本流通的食品是安全的」,因為「沒有出示明確的根據而強調安全,會給國際間不誠實的印象」,外務省也承認現在污染問題除了牛肉外,也擴展到米、乳產品等,各國當然會不安。(節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723/34386849/
衛生署別強迫台灣人吃核廢料(劉黎兒)
‘’衛生署重訂食品輻射污染容許量,雖增加許多新的核種檢測,卻大幅放寬銫134及銫137基準,容許基準從370貝克╱公斤提高至600貝克,只要超過100貝克╱公斤,就是低階核廢料。現在全球有如此高濃度輻射污染食品的只有發生核災的日本,日本也將基準嚴格化為100貝克以下,衛生署為何在此時大舉放寬,令人不解,分明是放行日本無法流通的比核廢料還髒的食品大量傾銷來台,強迫台灣人不知不覺吃核廢料,這是遠比吃瘦肉精更嚴重的恐怖行為。‘’
GordonRamsay 寫:台電補助再生能源為真 (針對原文中德國補助再生能源相比擬)
台電補貼民營電廠也為真。國外跟國內做一樣的事情,
德國就被稱讚,國內就被罵到臭頭;我不知道是誰在硬凹?或有既定立場?
GordonRamsay 寫:woodatwan 寫:台電溢價買電 轉嫁全民買單
LibertyTimes
台電長年虧損,電價預計五月中旬大幅調漲,但虧損一大部分的原因,卻是台電扮冤大頭掏空自己,每年花一千多億元向民間電廠購電,價格不僅比他們自己發電成本高,買回來的電卻又遠高於備載容量,等於完全用不到。
朝野立委皆質疑,台電只是透過漲價,將不合理、失敗的投資損失,轉嫁給全民承擔。而且自己轉投資的電廠負責人,不乏該公司退休高層,購電單價卻比一般民間電廠高得多!台電有利用轉投資電廠,上下其手謀取不當利益的可能。(節錄)
怪了同樣作法,
在德國就被你們稱讚,到了台灣就被你們罵?
viewtopic.php?f=23&t=82891 節錄:
表明擔心的人們,則被當成是遭到電力公司收買的團體而被無視了。
對電力公司來說,漲價是補助金上漲後要立即進行的,雖然應該沒有乘機漲價,但這些內容並不透明。對我們消費者來說,也不知道哪些才是真的。但是,對於大量消耗電力的大企業,卻是被免除或大幅減輕了這部分的負擔。理由是不希望大企業因此失去國際競爭力,但補助金只由一般家庭與中小企業負擔這個事實,讓國民越來越感到不公平。
德國基於2000年立法的再生能源法,既有巨大的太陽能公園,也有在田園角落樹立一座風車的農家,這些設備所發的電力,則保障全額收購20年。但是為了推動再生能源,收購的價格當然比市價來得高。其差價就靠加算進電價的補助金來補助。也就是電力的購買制度,與基於需求與供應的市場原理是完全不同的次元,是依靠國民的負擔來運作的。
image 寫:GordonRamsay 寫:image 寫:拜託一下 台電是跟德國一樣 主要是跟這些民營電廠收購太陽能,風力的電嘛??
是的。
以下取自台電官方聲明 (反駁綠盟報告)
為達成政府減碳目標,台電公司長期電源開發規劃時已優先將政府擴大再生能源的開發目標納入開發方案中,並配合政府公布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對於民間符合政府規範之再生能源全數收購。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民國 98 年 07 月 08 日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 ... e=J0130032
第 8 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所產生之電能,應由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衡量電網穩定性,在現有電網最接近再生能源發電集結地點予以併聯、躉購及提供該發電設備停機維修期間所需之電力;電業非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拒絕 (向其購電)
第 9 條
為鼓勵與推廣無污染之綠色能源,提升再生能源設置者投資意願,躉購費率不得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
是的。?
拜託一下(好幾下了ㄟ)
九家民營電廠設立依據的是1995分階段開放民間設力發電廠方案
而隨後的那個25年的凱子和約應該比這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早了快十年(左右?)吧
很多資料google五分鐘就知道了 PO文請注意一下公信力喔
GordonRamsay 寫:woodatwan 寫:台電溢價買電 轉嫁全民買單
LibertyTimes
台電長年虧損,電價預計五月中旬大幅調漲,但虧損一大部分的原因,卻是台電扮冤大頭掏空自己,每年花一千多億元向民間電廠購電,價格不僅比他們自己發電成本高,買回來的電卻又遠高於備載容量,等於完全用不到。
朝野立委皆質疑,台電只是透過漲價,將不合理、失敗的投資損失,轉嫁給全民承擔。而且自己轉投資的電廠負責人,不乏該公司退休高層,購電單價卻比一般民間電廠高得多!台電有利用轉投資電廠,上下其手謀取不當利益的可能。(節錄)
怪了同樣作法,
在德國就被你們稱讚,到了台灣就被你們罵?
viewtopic.php?f=23&t=82891 節錄:
表明擔心的人們,則被當成是遭到電力公司收買的團體而被無視了。
對電力公司來說,漲價是補助金上漲後要立即進行的,雖然應該沒有乘機漲價,但這些內容並不透明。對我們消費者來說,也不知道哪些才是真的。但是,對於大量消耗電力的大企業,卻是被免除或大幅減輕了這部分的負擔。理由是不希望大企業因此失去國際競爭力,但補助金只由一般家庭與中小企業負擔這個事實,讓國民越來越感到不公平。
德國基於2000年立法的再生能源法,既有巨大的太陽能公園,也有在田園角落樹立一座風車的農家,這些設備所發的電力,則保障全額收購20年。但是為了推動再生能源,收購的價格當然比市價來得高。其差價就靠加算進電價的補助金來補助。也就是電力的購買制度,與基於需求與供應的市場原理是完全不同的次元,是依靠國民的負擔來運作的。image 寫:人家日本福島後全停了占百分之三十(台灣的兩倍!)的核電 電價也不過分別上漲8跟14%(家用跟工業用電)
請勿斷章取義
日本安倍晉三首相已經宣佈重啟核電,以及新核電廠的建造。
日本政府能源政策顧問中,原來內有八個大力反對核能者;三月時,新政府已經撤換了其中六名。
官方態度明顯。
非核家園是理想,但是即使先進國家也難以實現。
(這一篇短文,是日本福島核災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主席黑川清教授在他們最後調查報告裡的精要序文,文中點出了造成日本核災的深層心態與文化問題。日本人對311福島核災,有很深刻的反省,台灣人最好能在自己的核災來臨前,誠懇反省別人以傷痛學得的教訓。)
日本製的災難:
日本「福島核災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執行報告委員會主席序文
2011年3月11日的地震和海嘯,是一場規模震撼全球的天然災難。儘管起因來自這些天然鉅變,後續福島第一核能電廠的意外,卻不能被視為天然災難。那是一場可以,也應該被事先看到與防範的深沈人為災難,而且,它的影響,本來可以透過更有效率的人為處置而得到舒緩。
這樣一場意外,如何竟能在深自以優異機械和技術聞名於世為傲的日本發生呢?本委員會相信,針對這個問題,日本國人以及全球社會都應該得到一個整全、誠實而透明的解答。
我們的報告羅列了許多造成福島電廠對於311事件沒有防備的失誤與任性疏忽,也檢查了東電、管理者和政府一連串處理意外的嚴重缺失。
儘管提供了有許細節,這份報告還是無法完整傳述造成此次災難背後的疏漫心態,特別是對於全球的關注者而言更是如此。
可是,我們必須非常痛苦地承認,這是一場「日本製」的災難。
它基本的成因來自於根深蒂固的日本文化傳統:我們的反射性服從;我們的不願意質疑權威;我們的固守成規;我們的群體主義;以及我們的孤立偏狹。
就算換成任何其他日本人處在同樣決策者的位置上,其結果大概也是差不多的。
在1970年代的「石油震撼」後,日本加速了核能發展,以便維護國家能源安全。不管政府或企業都擁此為政策目標,同時,以推動日本戰後經濟奇蹟同樣的單一狹隘決心追逐著。
有著如此有力的天命授權,核能於是變成了一種無法停止的力量,豁免於公民社會的檢驗。我們對核能的規範查核責任,竟同時也委託給了負責倡導核電的政府官僚機制。當日本的自信正高漲時,一群擁有巨大經濟資源而彼此關係緊密交織的菁英,對於「不是在這裡發明」的任何事情,都採取不尊重的態度。
社會菁英的自負,還被日本官僚體制中,深信個別官員的首要職責是維護組織利益的集體心態強化。這種心態推到極致,導致日本官僚們竟把組織利益凌駕於保護公眾安全的責任之上。
只有掌握住這種心態,才能瞭解日本的核能產業如何會迴避吸收美國三哩島和俄國車諾比的諸多關鍵教訓,也才能瞭解,他們抗拒規範的壓力與掩蓋小規模意外事件這些行徑,又如何會變成一種被容許的事實。就是這種心態,導致福島第一核電廠的災難。
這份報告挑出了很多個人與組織以便接受嚴格的批判,但是,報告的目的不是,也不應該是,去指摘責備。我們的目的必須在從災難中學習,並且深深地針對基礎性的原因進行反省,以便確保它永遠不會再次發生。
許多的教訓是和政策與程序相關連的,但是,最重要的一項,是每一個日本公民都應該非常深切地去反省。雖然在福島的疏忽特別凸顯了災難性的後果,但是,造成這種疏忽的心態,卻是在日本到處可見的。懍於此,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反省自己做為民主社會一員的責任。
作為第一個國會授權並獨立於官僚體系的調查委員會,我們希望這項提議能夠有貢獻於日本公民社會的發展。
最重要的,我們已經盡力去產生一份符合最高透明標準的報告。不論福島的人民,日本的人民或整個國際社會,都應該至少得到這樣的報告。
(委員會主席日本東京大學教授)黑川清
原文出處:http://www.nirs.org/fukushima/naiic_report.pdf
翻譯:政大鄭同僚2013/3/25(譯自英文版The official report of The 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 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 Commission Executive summary譯文前的標題:「日本製的災難」為譯者所加)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鄭同僚/日本製的災難日本福島核災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執行報告書序文/515624611810362
woodatwan 寫:5 既然,擁核者都說核能發電很安全,那麼,核廢料放擁核者的家,我就贊成核能。不要一直想把垃圾丢在別人家,或者留給自己看不到的子孫!一天到晚想以鄰為壑,其心可誅!!
poki 寫:woodatwan 寫:5 既然,擁核者都說核能發電很安全,那麼,核廢料放擁核者的家,我就贊成核能。不要一直想把垃圾丢在別人家,或者留給自己看不到的子孫!一天到晚想以鄰為壑,其心可誅!!
你又來了, 這樣是理性的嗎?
怎麼不把火力發電廠煙囪接到你家?
老實講, 我寧願要核能電廠, 不要火力電廠
poki 寫:woodatwan 寫:5 既然,擁核者都說核能發電很安全,那麼,核廢料放擁核者的家,我就贊成核能。不要一直想把垃圾丢在別人家,或者留給自己看不到的子孫!一天到晚想以鄰為壑,其心可誅!!
你又來了, 這樣是理性的嗎?
怎麼不把火力發電廠煙囪接到你家?
老實講, 我寧願要核能電廠, 不要火力電廠
http://www.taasa-web.org/nuclearwaste.htm
核能廢料處理的問題(王健椎博士)(節錄)
結語
核廢料對人類可能造成無窮的傷害,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現實問題。如果由科學觀點上,我們可以建立一個安全的掩埋所,核廢料處理的問題並非就此完全解決,核廢料的輸送,核電廠老舊後的拆除關閉,也都是大課題。舉個簡單的例,美國在1993年要關閉Trojan電廠時,編列了四千萬美元,等到真正完工時,所有費用高達四億美元。像美國這麼先進的國家,對核廢料處理都有如此大的困雖,台灣未來考慮興建核能電廠時,能不三思而後行?